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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0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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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180   证券简称:华生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1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5月6日(星期四)在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22日通过邮件、电话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蒋生华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类型的议案》

  2021年3月2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1]897号”文《关于核准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2,500万股。2021年4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

  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为2,500万股,公开发行后,公司的股本总额增加至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上市后执行的〈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已经于2021年4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现拟对公开发行后的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聘任高书忆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高书忆出生于1997年,于2019年5月入职本公司证券投资部工作,已于2020年12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截至目前,高书忆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制度〉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报送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拟制定《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规范公司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的行为,防止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擅自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报送指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等,现拟制定《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保证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拟制定《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对外报送相关信息及外部信息使用人使用本公司信息的相关行为,加强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对外报送信息的使用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制定《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制度〉》

  为规范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与效果,健全内部控制,促进公司提升管理水平,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制定《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媒体等特定对象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的有关要求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拟制定《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制定《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为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规范公司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的行为,防止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擅自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报送指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国资委《关于加强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内幕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现拟制定《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和融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对外投、融资的行为,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现对原有的《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和融资决策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和融资决策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以及《公司章程》,现对原有的《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加强对公司对外担保业务的内部控制,规范担保行为,防范担保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规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对原有的《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适应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要求,加强公司发展战略的研究和规划,健全投资决策机制,提高公司投资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效率,防范投资风险,保障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对原有的《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规范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对原有的《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建立和规范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制度和程序,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现对原有的《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对原有的《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决定于2021年5月24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0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8日

  证券代码:605180          证券简称:华生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2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6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类型的议案》《关于修改上市后执行的〈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变更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97号)核准,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不超过2,500万股,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健验[2021]176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5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的股份总数由7,500万股变更为10,000万股。同时,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现拟将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用于上市后适用的《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变更后《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8日

  证券代码:605180   证券简称:华生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3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5月6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22日通过邮件、电话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蒋秦峰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类型的议案》

  2021年3月2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897号”文《关于核准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2,500万股。2021年4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

  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为2,500万股,公开发行后,公司的股本总额增加至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上市后执行的〈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经于2021年4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现拟对公开发行后的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制定《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和融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对外投、融资的行为,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现对原有的《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和融资决策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加强对公司对外担保业务的内部控制,规范担保行为,防范担保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规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对原有的《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5月8日

  证券代码:605180   证券简称:华生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4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4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4日

  至2021年5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同意,相关公告于2021年5月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和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符合条件的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 2021年5月 18 日下午 16:00 前送达,传真、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 1、2 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六、 其他事项

  1、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跃锋

  电话:0573-87987181

  电子邮箱:security@watson-tech.com.cn

  传真:0573-87987189

  2、拟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特此公告。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180          证券简称:华生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5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2021年5月6日、5月7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1年5 月6日、5月7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外部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了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也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 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1年5月6日、5月7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其他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不存在其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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