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5月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无锡市滨湖区金融二街9号无锡农商行三楼第一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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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邵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4人,出席6人,邵辉、陶畅、王国东、王敏彪、孙志强、邵乐平出席了会议。周卫平、殷新中、唐劲松、张庆、王怀明、蔡则祥、刘一平、孙健因事未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9人,出席4人,徐建新、陈思源、尤赟、钱云皋出席了会议,赵汉民、包明、包可为、周方召、吴媛媛因事未出席;
3、 公司副行长陈步杨、王永忠、陈红梅、陈晖及董事会秘书孟晋出席了会议,副行长何建军因事未出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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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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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2020年度监事会对董事会及董事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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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2020年度监事会对高级管理层及成员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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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2020年度监事会对监事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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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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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暨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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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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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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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关联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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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关联交易管理情况的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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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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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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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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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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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议案为议案13,上述议案获得了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在表决议案10时,涉及关联方股东回避表决,分别为: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兴达尼龙有限公司、无锡万新机械有限公司、孙志强、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上述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共计292592606股。
在表决议案11时,涉及关联方股东回避表决,分别为: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兴达尼龙有限公司、无锡万新机械有限公司、孙志强、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无锡市联友锻造厂、邵乐平、无锡灵通车业有限公司、无锡市锡山三建实业有限公司、王国东、孟晋,上述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共计301980271股。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蓓蓓、林亚青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决议内容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