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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0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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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1-030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5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5月2日通过邮件和电话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周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满足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2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进行。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8日

  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1-031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5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5月2日通过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李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20,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5月8日

  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1-032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同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会议批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84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8.67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709,207,80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4,752,400.00元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614,455,400.00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9月25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4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3,854.25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292.34万元置换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8,000.00万元募集资金及自募集资金到账之日起产生的利息收益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海宁海象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的议案》,在确保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8,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海宁海象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并向其提供不超过15,445.54万元人民币的借款。

  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由上,截至2021年4月30日,公司实际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9,843.92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41,956.9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经公司测算,预计未来12个月内部分募集资金将会出现闲置。另一方面,公司目前生产销售规模不断扩大,公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需求相应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进行,同时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满足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通过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近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85%测算,预计可以节约财务费用约770.00万元。有助于缓解公司营运资金压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经营效益。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在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也将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需要及时按需归还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不断扩大经营规模的资金需求,同时,也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20,000万元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20,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代表人通过查阅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决策文件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海象新材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获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海象新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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