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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0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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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17        证券简称:合肥百货       公告编号:2021-30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7日(星期五)14:00

  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 596 号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 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刘浩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5人,代表股份298,574,80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284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97,396,59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133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9人,代表股份1,178,20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51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4人,代表股份2,184,33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80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006,12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29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9人,代表股份1,178,20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511%。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任的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签字会计师列席了会议, 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本次会议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297,690,2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38%;反对838,4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08%;弃权4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99,8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5069%;反对838,4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3827%;弃权4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105%。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2.《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297,690,2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38%;反对838,4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08%;弃权4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99,8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5069%;反对838,4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3827%;弃权4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105%。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3.《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97,690,2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38%;反对884,5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9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99,8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5069%;反对884,5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49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4.《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297,690,2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38%;反对838,4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08%;弃权4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99,8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5069%;反对838,4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3827%;弃权4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105%。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5.《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2020年度报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97,690,2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38%;反对838,4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08%;弃权4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99,8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5069%;反对838,4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3827%;弃权4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105%。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6.《关于申请2021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97,690,2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38%;反对838,4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08%;弃权4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99,8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5069%;反对838,4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3827%;弃权4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105%。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人数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96,935,8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511%;反对1,636,9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482%;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45,4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9692%;反对1,636,9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9392%;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1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97,690,2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38%;反对836,4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01%;弃权4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99,8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5069%;反对836,4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2911%;弃权4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02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9.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董事)的议案》,选举刘浩、王浩、赵伟、陈小蓓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9.01选举刘浩先生为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97,427,3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6157%,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036,8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47.4671%。

  表决结果:刘浩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2选举王浩先生为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97,407,50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609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017,0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46.5607%。

  表决结果:王浩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3选举赵伟先生为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97,477,5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632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087,0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49.7656%。

  表决结果:赵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4选举陈小蓓女士为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97,427,51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6157%,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037,0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47.4768%。

  表决结果:陈小蓓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方福前、李姝、丁斌、周少元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四位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01选举方福前先生为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97,407,60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609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017,1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46.5652%。

  表决结果:方福前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02选举李姝女士为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97,407,6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609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017,1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46.5654%。

  表决结果:李姝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03选举丁斌先生为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97,437,6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619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047,1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47.9388%。

  表决结果:丁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04选举周少元先生为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97,437,6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619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047,1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47.9391%。

  表决结果:周少元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不含职工监事)的议案》,选举吴文祥、邓鸿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1.01选举吴文祥先生为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297,437,7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619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047,2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47.9431%。

  表决结果:吴文祥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11.02选举邓鸿女士为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297,437,71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619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047,2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47.9434%。

  表决结果:邓鸿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公司在此向任职期间为公司作出重大贡献的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黄跃明先生、张同祥先生、余綯先生,独立董事刘京建先生、陈结淼先生,第八届监事会主席袁卫东先生、监事罗文萍女士及裴文娟女士,致以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磊、龙御天

  3.结论性意见:

  天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以上决议,特此公告。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8日

  证券代码:000417          证券简称:合肥百货          公告编号:2021-32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6日以邮件或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5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经与会董事推举,会议由董事刘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推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推选刘浩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见附件1),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简历见附件2)如下:

  (1)刘浩先生、王浩先生、丁斌先生、赵伟先生、陈小蓓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刘浩先生为召集人。

  (2)方福前先生、丁斌先生、赵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方福前先生为召集人。

  (3)李姝女士、周少元先生、裴文娟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李姝女士为召集人。

  (4)周少元先生、李姝女士、王浩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周少元先生为召集人。

  以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聘任王浩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张同祥先生、余綯先生、梁红女士、王皓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刘华生先生担任公司总会计师(简历见附件3),上述人员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聘任杨志春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聘任胡楠楠女士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见附件4),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以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人员符合任职资格、选举和聘任程序合法有效,同意选举和聘任结果。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以上决议,特此公告。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8日

  附件1:董事长简历

  刘浩,男,50岁,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EMBA,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历任合肥市热力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合肥市热力工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院长、董事长,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党委委员,合肥周谷堆农产品批发市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安徽百大合家福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合肥周谷堆大兴农产品国际物流园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宿州百大农产品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刘浩先生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附件2: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成员简历

  刘浩简历见附件1。

  王浩,男,52岁,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历任合肥市财政局商贸科工作人员,合肥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商贸处副处长、处长(挂任安徽开元集团公司财务总监),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局长,合肥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委办公室主任,合肥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委员。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王浩先生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赵伟,男,52岁,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会计师。历任合肥市建设投资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融资部部长、副总经理、党委委员、董事,合肥政务文化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工会主席,合肥文旅博览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工会主席。现任本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赵伟先生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陈小蓓,女,49岁,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经济师。历任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监事。现任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任合肥建投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安徽省合肥联合发电有限公司董事,合肥通航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合肥市大数据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董事,合肥高特佳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陈小蓓女士除担任公司控股股东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外,与其他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方福前,男,66岁,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中共党员,教授。历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独立董事。方福前先生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李姝,女,50岁,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管理学博士,中共党员,教授。历任南开大学商学院会计系教师。现任南开大学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博士后基金会评审专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位中心评审专家,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天纺标检测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独立董事。李姝女士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丁斌,男,58岁,研究生学历、管理工程硕士,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中共党员,副教授。历任合肥市经济研究中心副科长,安徽德邦数据公司总经理,安徽天峰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合肥正业计算机公司总经理,合肥汉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科学技术大学MBA中心副主任、EMBA中心主任、院长助理。现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副教授,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独立董事。丁斌先生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周少元,男,59岁,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与博士后,中共党员,教授。历任安徽大学法学院讲师、副院长、党委书记。现任安徽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教授,合肥市仲裁委、蚌埠市仲裁委仲裁员,中共阜阳市委法律顾问,安徽省人大立法咨询专家,安徽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北京德恒(合肥)律师事务所律师,安徽安芯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太平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本公司独立董事。周少元先生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裴文娟,女,53岁,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高级政工师。历任合肥鼓楼商厦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人力资源总监、职工监事。现任本公司职工董事、党委委员、工会主席。裴文娟女士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附件3: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王浩先生简历见附件2。

  张同祥,男,47岁,研究生学历,EMBA,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历任公司采购经理、营运总监、董事,淮南百大商厦有限公司董事长,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滨湖心悦城购物中心总经理,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蚌埠百货大楼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蚌埠百大购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张同祥先生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余綯,男,47岁,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历任合肥鼓楼商厦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合肥百货大楼集团商业大厦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安徽百大合家福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总会计师、董事长,安 徽百大易商城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合肥百大集团蚌埠合家福百大超市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安徽省台客隆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空港百大启明星跨境电商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余綯先生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梁红,女,57岁,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高级经营师、高级政工师。历任公司采购中心总监、营运总监、合肥鼓楼商厦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安徽百大乐普生商厦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安徽百大中央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党委书记,公司总经济师。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梁红女士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王皓,男,49岁,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经济师、注册策划师。历任合肥周谷堆农产品批发市场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周谷堆大兴农产品国际物流园有限责任公司、宿州百大农产品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宿州百大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合肥周谷堆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肥西丰沃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池州百大农产品物流园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公司营运总监。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王皓先生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刘华生,男,44 岁,本科学历、硕士学位,中共党员,正高级会计师。历任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会计,安徽五星电器有限公司会计、财务主管,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巢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部长,合肥周谷堆农产品批发市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宿州百大农产品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肥西丰沃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现任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融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城市通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总会计师。刘华生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附件4: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简历及联系方式

  杨志春,男,37岁,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历任公司证券发展部办事员、部长助理、副部长,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团委书记。杨志春先生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联系方式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596号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502室

  邮编:230031

  电话:0551-65771035

  传真:0551-65771005

  邮箱:yangzhichun140484@163.com

  胡楠楠,女,30岁,本科学历。历任公司证券事务部专员、主管、高级主管,证券事务部部长助理。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胡楠楠女士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联系方式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596号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502室

  邮编:230031

  电话:0551-65771035

  传真:0551-65771005

  邮箱:hnn1003@163.com

  证券代码:000417           证券简称:合肥百货          公告编号:2021-33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6日以专人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1年5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经与会监事推举,会议由监事吴文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推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推选吴文祥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简历:

  吴文祥,男,52岁,大学学历、军事学学士,中共党员,一级检察官。历任淮南市潘集区人武部政工科正连职干事、副营职干事,南京军区安徽军事检察院副营职检察员、正营职检察员、副检察长,安徽预备役师高炮团政委,肥东县人武部政委、县委常委,合肥市人民检察院副调研员,合肥市纪委监委副调研员、四级调研员;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吴文祥先生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以上决议,特此公告。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5月8日

  证券代码:000417         证券简称:合肥百货         公告编号:2021-31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保障职工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经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裴文娟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李克敏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职工董事与职工监事(简历见附件)将与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一起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以上事项,特此公告。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8日

  附件:

  职工董事简历:

  裴文娟,女,53岁,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高级政工师。历任合肥鼓楼商厦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人力资源总监、职工监事。现任本公司职工董事、党委委员、工会主席。裴文娟女士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职工监事简历:

  李克敏,女,45岁,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助理经济师。历任合肥周谷堆农产品批发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助理、副部长。现任合肥周谷堆农产品批发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党委办公室主任、经营户党支部支部书记,本公司职工监事。李克敏女士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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