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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0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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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1-029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21年5月24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已于2021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5月24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21年5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4日9:15-15:00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者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5月1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2021年5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银星高科技工业园智界2号楼15层夹层会议室十三。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20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0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9.01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的董事薪酬方案

  9.02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10、《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1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21年拟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3、《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14、《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各项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14.01发行证券的种类

  14.02发行规模

  14.0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14.04债券期限

  14.05债券利率

  14.06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4.07转股期限

  14.08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14.09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4.10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14.11赎回条款

  14.12回售条款

  14.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14.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4.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14.16债券持有人会议有关条款

  14.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方式

  14.18担保事项

  14.19募集资金存管及存放账户

  14.20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15、《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16、《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17、《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18、《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9、《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20、《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2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9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述议案12、13、14、15、16、17、18、19、20、21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议案14为逐项表决议案,需逐项表决。

  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9、10进行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同时,该类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上述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者其他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电子邮件或传真办理登记手续,但需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附上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 登记时间:2021年5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银星高科技工业园智界2号楼16层证券部

  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银星高科技工业园智界2号楼14层,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518109,邮箱:zqswdb@txdkj.com(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岑、宫兰芳

  电话:0755-33687792   邮箱:zqswdb@txdkj.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银星高科技工业园智界2号楼14层前台

  2、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和交通费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45”;投票简称为“TX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表决票数: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使用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本人)系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21年5月24日下午14:00召开的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对这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进行指示,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3、委托人为单位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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