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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0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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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雪天盐业   公告编号:2021-061

  债券代码:110071     债券简称:湖盐转债

  转股代码:190071     转股简称:湖盐转股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2月4日,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1年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及相关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20年8月3日至2021年2月4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21年2月8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在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前六个月,本激励计划所有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本激励计划的策划、讨论等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通过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而不当得利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7日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雪天盐业     公告编号:2021-062

  债券代码:110071  债券简称:湖盐转债

  转股代码:190071  转股简称:湖盐转股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5月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时代阳光大道西388号轻盐阳光城A座3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冯传良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董事李志勇、徐宗云、代启智、李斌、罗玉成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2人,监事刘发云、何缨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刘少华出席会议;公司部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共4项议案,其中议案1、议案2、议案3对5%以下股东投票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议案4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许智、徐小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7日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雪天盐业   公告编号:2021-063

  债券代码:110071    债券简称:湖盐转债

  转股代码:190071  转股简称:湖盐转股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轻盐晟富盐化产业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重庆湘渝盐化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

  因筹划本次交易,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1年3月1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2021年3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并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1年3月5日开市起复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1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24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公司在收到《问询函》后,立即协调相关各方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与回复。鉴于《问询函》中涉及的相关事项仍待进一步完善,为保证回复内容的准确和完整,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25日、2021年4月1日和2021年4月9日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2021-029、2021-034)。

  2021年4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2021年4月16日,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和回复,并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披露文件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披露的《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之核查意见》及相关文件。

  目前,公司已聘请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开元资产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相关服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有序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与评估等各项工作,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同时披露重组报告书(草案)、法律意见书、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相关文件。

  三、风险提示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等内部程序审议通过并经相关部门批准,能否取得上述批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7日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雪天盐业   公告编号:2021-064

  债券代码:110071     债券简称:湖盐转债

  转股代码:190071     转股简称:湖盐转股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补充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披露了《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针对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存在发生变动的情况,现将原利润分配公告中的相关表述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45,350,963.29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1,627,204.03元,当年可供分配利润133,723,759.2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扣除上年度已分配现金股利,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001,895,525.78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资产规模及盈余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回报全体股东并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917,751,14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73,420,091.84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50.51%。公司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就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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