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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0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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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高科石化 编号:2021-026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部分公司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市长桥集团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内容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4,500,000股,占总股本的5.0500%的股东苏州市长桥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自本公告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891,09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即从2021年5月31日起至2021年11月29日止,且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苏州市长桥集团有限公司;

  2、减持原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3、股份来源: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的流通股份;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后的6个月内。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即从2021年5月31日起至2021年11月29日止。

  6、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

  注 :如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减持股权比例仍为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7、减持价格:根据相关规定及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8、其他事项说明:

  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于2020年5月29日与苏州市长桥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并于2020年6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过户。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通过协议转让减持股份并导致其作为出让方不再具有上市公司大股东身份,出让方、受让方应当在减持后6个月内(即2020年6月18日至2020年12月18日),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合计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2020年12月18日后,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和苏州市长桥集团有限公司将不再受此减持限制。

  二、相关风险提示

  1、股东苏州市长桥集团有限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股份减持计划。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苏州市长桥集团有限公司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披露本次减持情况。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1、苏州市长桥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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