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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0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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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雅戈尔             股票代码:600177         编号:临2021-036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材料,会议于2021年5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本次监事会会议的监事应到4人,实到4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1、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415.60万股,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769人调整为760人;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13,080.00万股调整为12,664.40万股。

  公司监事会认为:

  (1)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2)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同意本次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董事会本日临2021-037《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2、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授予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

  (1)除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外,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授予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2)本次拟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3)公司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监事会同意公司以2021年5月6日为授予日,以5.00元/股的价格授予760名激励对象12,664.4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董事会本日临2021-038《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七日

  股票简称:雅戈尔             股票代码:600177          编号:临2021-038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年5月6日

  ●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2,664.40万股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1年5月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1年5月6日为授予日,向760名激励对象授予12,664.4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00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权益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2021年3月1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独立董事宋向前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公司于2021年3月13日披露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4)、《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5)、《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8)。

  2021年3月15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21年3月15日至2021年3月24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议案》。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披露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0)。

  2021年4月9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公司于2021年4月10日披露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3)、《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2021-024)。

  2021年5月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于本日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5)、《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6)。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以2021年5月6日为授予日,向760名激励对象授予12,664.4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00元/股。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1年5月6日

  2、授予数量:12,664.40万股

  3、授予人数:760人

  4、授予价格:5.00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雅戈尔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授予完成日起计。授予日与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3)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两期解除限售,每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50%、50%。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及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及新设的雅戈尔时尚(上海)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数据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

  (四)关于本次授予权益情况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415.60万股,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769人调整为760人;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13,080.00万股调整为12,664.40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授予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

  (1)除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外,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授予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2)本次拟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3)公司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监事会同意公司以2021年5月6日为授予日,以5.00元/股的价格授予760名激励对象12,664.40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经测算,公司于2021年5月6日授予的12,664.40万股限制性股票合计需摊销的总费用为29,634.70万元,具体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

  本次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次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考虑到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中高层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次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1年5月6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2、本次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760人,均为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6、董事会本次审议的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的相关议案,不存在根据有关规定应回避而未回避表决的情形。

  7、同意公司以2021年5月6日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以5.00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760名激励对象授予12,664.4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激励对象与授予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实施本次授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七日

  股票简称:雅戈尔             股票代码:600177          编号:临2021-035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材料,会议于2021年5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董事会本日临2021-037《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董事会本日临2021-038《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七日

  股票简称:雅戈尔             股票代码:600177          编号:临2021-037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769人调整为760人

  ● 授予数量: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13,080.00万股调整为12,664.40万股。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2021年3月1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独立董事宋向前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公司于2021年3月13日披露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4)、《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5)、《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8)。

  2021年3月15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21年3月15日至2021年3月24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议案》。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披露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0)。

  2021年4月9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公司于2021年4月10日披露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3)、《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2021-024)。

  2021年5月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于本日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5)、《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6)。

  二、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调整的情况说明

  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415.60万股,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769人调整为760人;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13,080.00万股调整为12,664.40万股。

  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分配情况如下:

  ■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2、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况,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同意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

  (1)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2)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同意本次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激励对象与授予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实施本次授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七日

  股票简称:雅戈尔  股票代码:600177           编号:临2021-039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公司于2020年9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董事会临2020-04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并于2020年9月29日发布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截至2021年4月30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94,638,9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0%,成交最低价格为6.77元,成交最高价格为7.49元,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02,688,297.35元(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公司将严格根据有关规定实施本次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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