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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0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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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44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用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8.09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A股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4亿股,不超过5亿股,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约1.80%-2.25%,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宝钢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编号:临2021-011)。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1年4月,因在定期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不得回购公司股份,以及公司股价持续高于回购价格上限8.09元/股等原因,公司未回购股份。

  截至2021年4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4484.38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201%,购买的最高价为8.07元/股、最低价为6.4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32001.10万元。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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