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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0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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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1-027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巩建平先生、高智慧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巩建平先生、高智慧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继续在公司任职。

  截至本公告日,巩建平先生通过北京中软联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4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3%。高智慧先生通过吉林省英才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0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66%。巩建平先生、高智慧先生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期间,严格遵守了其在公司作出的股份限售承诺以及其他承诺,不存在违背上述承诺的行为。巩建平先生、高智慧先生离任后,其所持的股份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规定及其所作的相关承诺进行管理。巩建平先生、高智慧先生在任职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对其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5月6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一致同意选举毛彦先生、施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请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2020年6月2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毛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21年4月毛彦先生因工作安排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一职,经公司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陈敏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自此毛彦先生不再担任该职务。毛彦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期间及离任后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毛彦先生和施阳女士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六日

  附件:

  毛彦先生,出生于1969年6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年毕业于上海复旦大学国际金融专业并获经济学学士学位,曾就职于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深科技董事会办公室,曾任长春星宇集团董事会秘书。于2001年8月6日加入本公司,2001年至2005年担任本公司财务经理;2005年至2015年担任国投安信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5年5月至2021年4月担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施阳女士,出生于1976年1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0年毕业于吉林财经大学,本科学历。1999年加入本公司,历任主管会计、财务部经理、长春吉大正元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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