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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0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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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

  股票代码:002274              股票简称:华昌化工            公告编号:2021-029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7),经审核,原通知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有误,现更正如下:

  1、更正前:“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更正后:“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更正前:“附件1: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更正后:“附件1: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除以上更正外,其它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更正后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7日

  证券代码:002274             证券简称:华昌化工               公告编号:2021-030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在张家港市华昌东方广场四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18日下午:13:00—16: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3日

  6、现场会议地点:张家港市华昌东方广场四楼公司会议室(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东路11号)

  7、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8、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邀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及2021年度薪酬考评计划方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20年度监事薪酬及2021年度监事薪酬考评计划方案的议案》;

  8、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9、审议《关于2021年度审计机构拟续聘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为子公司等银行综合授信等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审议《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2、审议《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0万吨多元醇及配套设施项目的议案》。

  特别说明: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

  (2)议案5为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已经2021年4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以上有关议案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提案编码

  ■

  四、出席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21年5月17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3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东路11号华昌东方广场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5月17日下午16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卢龙、费云辉

  3、联系电话:(0512)58727158;传真:(0512)58727155

  4、邮政编码:21560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274”,投票简称为“华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应当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274            证券简称:华昌化工               公告编号:2021-031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06),于2021年3月25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2021年4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回购方案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由不超过6.5元/股,调整为不超过7.5元/股。关于回购相关事项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4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9,904,936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4%,购买的最高成交价为6.48元/股,购买的最低成交价为6.1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2,685,447元。

  公司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过程严格遵守《回购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

  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3月24日)前五个交易日(2021年3月17日至2021年3月23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约为382,577,900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95,644,475股)。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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