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止本公告日,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张峰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9,621,1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82%,其中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37,079,9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53.26%,占公司总股本的12.68%。
●截止本公告日,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王学勇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6,188,2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96%,其中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23,943,7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91.43%,占公司总股本的8.19%。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38,954,3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53%;其中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03,293,800股,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的74.34%,占公司总股本的35.33%。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发来的部分质押股份延期购回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一、延期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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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股份原质押购回日期为2021年4月30日。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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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张峰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9,621,1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82%,其中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37,079,9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53.26%,占公司总股本的12.68%。其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其还款来源主要为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等,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股份质押事项相关风险可控。若公司股价波动触及警戒线或平仓线,张峰先生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偿还等。
2、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本次质押股份延期购回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履行业绩补偿义务,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质押情况变动系对前期部分质押股份的延期购回,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上述事项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