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58 证券简称:腾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9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0年度关联交易并预计
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0年度关联交易并预计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确认2020年度关联交易并预计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现对关联方的2020年度财务数据进行补充,具体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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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6日
证券代码:603158 证券简称:腾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0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相关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龙股份”或“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经事后审核发现,部分披露事项在填报理解上存在误差,现做更正如下:
一、2020年年度报告更正内容
(一)2020年年度报告第2页“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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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0,自2021年开始,关联方电费的使用采用预付方式,先预存电费金额后使用。
更正后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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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之前厂房历史规划原因,在供电部门公司整个园区只有一个户名以及一个划款账户,由公司统一向供电部门缴纳电费。江苏泽邦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泽邦”)、常州富莱克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富莱克”)租用了公司的厂房,设置了独立的电表,但无法独立向供电公司缴纳电费,需要公司为其代收代缴电费。公司与供电部门结算后,每月按照实际度数电费金额开票给江苏泽邦、常州富莱克,江苏泽邦、常州富莱克按照开票金额付款给公司。2020年度,公司与江苏泽邦发生代收代缴电费4,097,084.57元,包括2020年初尚未支付的代收代缴电费484,813.28元,合计4,581,897.85元均在2020年度及时归还,期末无资金占用余额;2020年度,公司与常州富莱克发生代收代缴电费452,850.97元,包括2020年初尚未支付的代收代缴电费320,230.02元,合计773,080.99元均在2020年度及时归还,期末无资金占用余额。
公司为了减少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其他关联方对于公司资金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决定自2021年开始,不再为相关关联方代收代缴电费,代收代缴电费的业务模式变更为先由关联方按照预估的电费预付给公司电费,先预存电费金额后使用。后续公司与供电部门结算后按照实际电费金额与相关关联方进行结算。
(二)2020年年度报告第29页“第五节之三、报告期内资金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更正前:
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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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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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更改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中天运[2021]核字第90212号。因上述年报调整原因,具体更正如下:
更正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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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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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代收代缴电费的相关说明:由于之前厂房历史规划原因,在供电部门公司整个园区只有一个户名以及一个划款账户,由公司统一向供电部门缴纳电费。江苏泽邦、常州富莱克租用了公司的厂房,设置了独立的电表,但无法独立向供电公司缴纳电费,需要公司为其代收代缴电费。公司与供电部门结算后,每月按照实际度数电费金额开票给江苏泽邦、常州富莱克,江苏泽邦、常州富莱克按照开票金额付款给公司。2020年度,公司与江苏泽邦发生代收代缴电费409.71万元,包括2020年初尚未支付的代收代缴电费48.48万元,合计458.19万元均在2020年度及时归还,期末无资金占用余额;2020年度,公司与常州富莱克发生代收代缴电费45.17万元,包括2020年初尚未支付的代收代缴电费32.02万元, 合计77.19万元均在2020年度及时归还,期末无资金占用余额。
公司为了减少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其他关联方对于公司资金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决定自2021年开始,不再为相关关联方代收代缴电费,代收代缴电费的业务模式变更为先由关联方按照预估的电费预付给公司电费,先预存电费金额后使用。后续公司与供电部门结算后按照实际电费金额与相关关联方进行结算。
注2:2020年度公司代收代缴常州富莱克的社保及公积金0.12万元,常州富莱克及时归还了代收代缴的社保及公积金0.12万元,期末无资金占用余额。
注3:香港富莱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FlederInvestments Hongkong Ltd.简称“Fleder控股”)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Fleder控股将持有100%股权的无锡富莱克波纹管有限公司、Flexider Poland SP.ZO.O.及Tuyaux Flexibles Rudolph S.A.(France)公司(以上三家企业简称为“标的公司”)委托给本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委托期限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年托管费用为第一个管理年度人民币100万元(含税价),以后每个管理年度在前一管理年度的基础上增加10%,本期公司确认托管费收入60.5万元(含税)。2020年底尚未收回的委托经营管理费176.00万元已于2021年3月全部收回。
特此公告。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