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兼总裁郑栩栩先生、董事李丽璇女士、董事兼财务总监林瑞波先生、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吴豪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兼总裁郑栩栩先生、董事李丽璇女士、董事兼财务总监林瑞波先生、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吴豪先生拟自2021年2月2日起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方式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股份总数不低于4,000万股。
●增持计划实施情况:截止本公告日,上述4名董事增持公司股票计划期限已届满并实施完成,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4,12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7%。
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下午收盘后收到公司董事兼总裁郑栩栩先生、董事李丽璇女士、董事兼财务总监林瑞波先生、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吴豪先生《关于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成的告知函》,上述4名董事自2021年2月2日至2021年4月30日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4,12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7%。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 计划增持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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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计划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12个月内均未披露增持计划。
3、计划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均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提振投资者信心,维护中小股东利益,上述董事拟增持公司股份,具体计划如下: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看好公司向智能制造战略转型的未来发展前景;为提振投资者信心,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2、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方式。
3、拟增持股份数量:上述4名董事增持股份数量均各不低于1,000万股,合计增持股份总数不低于4,000万股。
4、增持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
5、增持期限:自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的未来3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窗口期不进行增持。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7、上述4名董事无论在增持计划期间是否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都将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8、参加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董事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交易及短线交易等行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股份计划完成的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董事兼总裁郑栩栩先生、董事李丽璇女士、董事兼财务总监林瑞波先生、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吴豪先生本次增持公司股票计划已期限届满并实施完成。上述4名董事自2021年2月2日至2021年4月30日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4,12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7%,合计增持金额6,558.29万元。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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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五、备查文件
1、增持主体出具的《关于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