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388%)。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焦作万方”)于2021年4月29日收到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前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万方集团”)《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获悉万方集团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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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减持的原因:股东自身的资金规划安排。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
3、数量: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合计不超过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388%。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注:尾数差为四舍五入造成)
4、方式: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计划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不一致的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一)万方集团不属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万方集团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设置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万方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减持计划,存在不确定性。
四、备查文件
股东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