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社北京4月29日电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日前分组审议期货法草案,草案共14章173条。从草案内容看,期货法草案秉持了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理念。
市场化:提出品种上市注册制
期货市场和其他衍生品市场法律性质、基本定位总体相同,二者深度融合、功能互补、紧密相连,共同服务于国民经济。
草案对期货和其他衍生品,期货公司和从事期货业务的其他金融机构,组织期货交易、结算的场所和组织衍生品交易、结算的其他场所等方面做了统一规定。草案设立专章对其他衍生品市场做了原则性规定,并授权国务院制定其他衍生品市场的监管办法,为规范发展其他衍生品市场提供法律保障。
杨志今委员说,制定期货法顺应了新形势下的新要求,有助于夯实金融体系稳健运行的法治基础,是一项极为必要的立法举措。特别是立法调整范围,包括标准化的期货交易和非标准化的其他衍生品交易,非常符合市场的实际需求和监管要求。
草案借鉴证券法关于证券发行注册制改革的经验,品种上市由并联审批模式改为实行交易场所申请、证监会注册的品种上市机制,原则规定品种上市的基本条件,优化品种上市程序。(下转A0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