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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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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0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6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10人,实际参会董事10人。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秦建斌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通知以及潘晓林女士的辞职报告,潘晓林女士因个人原因自2021年4月26日起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潘晓林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控股股东对于委派人员的调整,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提名推荐,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旭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关于更换董事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秦建斌、汪耿超、侯杰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为了更好的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拟向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借款额度,该借款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规定期限内根据实际需要申请使用,借款金额在总额度内可于有效期内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实施本次交易事项。

  《关于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旭:男,中国国籍,1984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托伦斯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在读)。曾任民生银行郑州分行客户经理、河南国君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河南豫资朴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河南朴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导省内多项重点PPP项目投资,参与河南省多支产业投资基金设计与搭建,现任河南豫信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河南豫资朴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河南汝州科教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郑州金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等。

  李旭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的关联方河南豫资朴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河南豫信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河南汝州科教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等公司担任董事、高管职务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1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通知以及潘晓林女士的辞职报告,潘晓林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潘晓林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晓林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潘晓林女士的辞职申请自2021年4月26日起生效,其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也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潘晓林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控股股东对于委派人员的调整,为了补充公司董事会成员空缺,保证董事会有效运作,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提名“李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经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2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为了更好的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拟向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豫资集团或其下属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借款额度,该借款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规定期限内根据实际需要申请使用,借款金额在总额度内可于有效期内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实施本次交易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资保障房”)是豫资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豫资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因董事秦建斌先生、汪耿超先生、侯杰先生系豫资保障房提名委派的董事,故关联人秦建斌先生、汪耿超先生、侯杰先生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工商信息

  公司名称: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日期:2011年05月23日

  公司注册地点:郑州市经三路27号省财政厅西配楼

  法定代表人:秦建斌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经营范围:投融资及资产经营管理;政府重大建设项目投资与管理;战略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与运营;国有股权持有与资本运作;城镇化建设投融资政策研究和经济咨询业务;经批准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以外的其他资产投资与运营活动等。

  股权结构:河南省财政厅持有豫资集团100%股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豫资保障房现持有公司13.10%的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豫资保障房是豫资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豫资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方。

  (三)关联方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

  2、借款期限:以签署具体的正式借款协议文本为准。

  3、借款利率:不超过8%,实际借款利率以签署具体的单笔借款协议约定的为准。

  4、借款用途:支持公司业务发展,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或归还存量债务。

  5、保障措施:公司将提供豫资集团或其下属子公司认可的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人连带担保,以公司相关不动产或子公司股权进行抵押或质押等形式。

  6、其他具体内容以正式借款协议文本为准。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本次公司向关联方豫资集团或其下属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系双方自愿协商,借款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实力,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将产生积极影响,且本次借款利率将参照市场化确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关联方豫资集团或其下属子公司借款系为满足公司资金的需求,能够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有利于公司发展,属于合理的交易行为,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关联方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借款余额为人民币60,000万元,公司关联方河南豫资朴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借款余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事项时,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要求,属于合理的交易行为,对公司未来的成长发展有益。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关联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同意该事项。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上述情况,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3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

  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9),公司定于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下午2:30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关于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同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资保障房”)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豫资保障房书面提议公司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关于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豫资保障房持有公司股份194,731,4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10%;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提案资格,提案程序合法,具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且该提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因此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其他会议议题等事项不变。现将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下午2:30

  (四)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16号富力盈盛广场B栋25楼公司会议室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

  (七)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八)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5月1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通知公告的方式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不能亲自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议案

  (一)《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三)《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五)《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七)《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八)《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九)《关于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四)、议案(五)、议案(八)、议案(九)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议案(九)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一)-(六)已经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七)已经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八)、议案(九)已经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

  三、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5月18日9:00-17:00

  (二)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证券账户卡;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1年5月18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31;投票简称:棕榈投票

  2、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16号富力盈盛广场B栋25楼

  邮编:510627

  联系电话:020-85189003

  指定传真:020-85189000

  联系人:梁丽芬

  (二)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三)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见附件二。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一: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出席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登记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致: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附注:

  1、 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 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于2021年5月18日或该日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交回本公司证券部。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4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从事土木工程建筑业务》等相关规定,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公布如下:

  一、2021年第一季度(1-3月)订单情况

  单位:万元

  ■

  注:由于上述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因此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参考。

  二、重大项目履行情况(注:重大项目指项目金额占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30%以上的项目)

  1、2017年1月,公司及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与漯河市沙澧河建设管理委员会共同签署《漯河市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项目总投资额约20.60亿元。业务模式为PPP模式,建设期为5年,运维期为20年,截止报告期末,该项目累计投入145,453.02万元。

  2、2017年1月,公司与莱阳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签订《莱阳五龙河流域综合治理PPP项目合同》,项目合同金额为20亿元,业务模式为PPP模式,开工日期为2017年2月28日,建设期为3年,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48,413.69万元。

  3、2017年5月,公司及浙江新中源建设有限公司、浙江西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广州旭城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宁波市奉化区阳光海湾开发建设指挥部共同签署《奉化滨海养生小镇PPP项目协议》。项目投资金额为19.79亿元,业务模式为PPP模式,本项目合作期限为20年,建设期不长于3年,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25,564.42万元。

  4、2017年3月,公司与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泛珠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浙江新中源建设有限公司、广东华银集团工程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与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签署《关于梅县区雁洋镇特色小镇建设项目融资、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服务项目的政府采购协议》,项目总投资额约45.8989亿元。截止报告期末,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17,567.63万元。

  5、2018年11月,公司收到“上饶县槠溪河综合治理PPP项目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与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远洋阳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组成的联合体为该项目的中标社会资本方,本项目总投资为159,996.93万元。截止报告期末,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84,193.58万元。

  6、2020年6月,公司与平顶山市公路交通勘察设计院、郑州大学综合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市水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所组成的联合体与招标方签署了《宝丰城区水系生态修复项目》合同,项目总投资150,000.0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637.55万元。

  7、2020年9月,公司与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所组成的联合体与招标方签署了《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沙河东岸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项目总投资概算15.76 亿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503.91万元。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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