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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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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顾金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立仲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上表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的变动原因详见本报告“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港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上港集团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上港集团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等内容。)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018      证券简称:上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13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22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11      弃权:0      反对:0

  《上港集团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同意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同意:11       弃权:0       反对:0

  关于本议案具体公告内容详见2021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港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李轶梵、张建卫、邵瑞庆、曲林迟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18      证券简称:上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14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22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5      弃权:0      反对: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同意:5      弃权:0      反对:0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600018      股票简称:上港集团      编号:临2021-015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同意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具体内容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4、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独立董事意见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公司代码:600018                           公司简称:上港集团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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