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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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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的预测,预计2021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05,737.94万元,其中差异较大的金额为新增预计竹浆采购60,000万元及物流运输服务26,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表预计的金额包含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5亿元竹浆采购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4)。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福建泰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盛实业”)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1993年8月9日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吴明武

  住所:莆田市荔城区黄石工业园区梅雪东路2003号

  经营范围: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医用口罩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及持股情况:自然人吴明武持有泰盛实业81%股权,莆田天鸿木制品有限公司持有泰盛实业13%股权,自然人吴明华持有泰盛实业6%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泰盛实业总资产人民币808,813.27万元,净资产人民币266,738.19万元;2020年1-12月,泰盛实业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9,684.06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4,652.19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介绍:泰盛实业系公司控股股东,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泰盛实业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297,936,672股,占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的28.2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一)项之规定,泰盛实业为公司关联法人。

  2、泰盛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盛贸易”)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6年4月29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吴明希

  住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办事处城涵西大道198号

  经营范围:纸制品销售;纸浆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医用口罩批发;医用口罩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气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及持股情况:泰盛浆纸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泰盛贸易74%股权,厦门号祥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泰盛贸易26%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泰盛贸易总资产人民币56,839.70万元,净资产人民币-59,302.84万元;2020年1-12月,泰盛贸易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57,860.22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7,985.20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介绍:泰盛浆纸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泰盛实业的全资子公司,泰盛贸易间接受泰盛实业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项之规定,泰盛贸易为公司关联法人。

  3、浙江路航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路航”)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0年3月11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程一军

  住所:海盐县西塘桥街道大桥新区

  经营范围:货运: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机动车维修:二类机动车维修(大中型货车维修);仓储保管;汽车租赁。

  股东及持股情况:自然人程一军100%持股。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浙江路航总资产人民币19,465.72万元,净资产人民币5,447.69万元;2020年1-12月,浙江路航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6,718.13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53.72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介绍:程一军先生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吴明武先生之配偶的妹夫,出于谨慎性的考虑,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第(五)项之规定,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程一军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三)项之规定,浙江路航为公司关联法人。

  4、WR Fibers Inc.(以下简称“WR公司”)

  公司类型:Corporation

  成立日期:2011年4月27日

  注册资本:100万美元

  董事:吴明华

  住所:1520 Bridgegate Drive, Suite 201, Diamond Bar, CA 91765

  营业范围:再生资源,纸浆,废纸浆,生活用纸,废纸,废金属,废塑料。

  股东及持股情况:自然人吴明华先生持有WR公司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WR公司总资产人民币5,736.84万元,净资产人民币4,407.66万元;2020年1-12月,WR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3,126.38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44.79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介绍:吴明华先生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吴明武先生的胞弟,且担任泰盛实业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三)项之规定,WR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5、马鞍山路航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鞍山路航”)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28日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新强

  住所:马鞍山市花山区新工房48栋房屋

  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汽车租赁(不含带驾驶人员的汽车出租);大件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情况:浙江路航持有马鞍山路航99%股权,自然人徐丽琴持有马鞍山路航1%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马鞍山路航总资产人民币2,494.75万元,净资产人民币607.87万元;2020年1-12月,马鞍山路航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5,237.65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35.37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介绍:浙江路航系公司关联自然人程一军先生100%持股的公司,马鞍山路航间接受程一军先生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三)项之规定,马鞍山路航为公司关联法人。

  6、泰盛(江西)生活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泰盛”)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6年2月5日

  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锋

  住所:江西省九江市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江路26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化妆品生产,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纸制造,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纸浆制造,纸浆销售,竹制品制造,竹制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母婴用品制造,母婴用品销售,销售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工业设计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特种设备出租,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物业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及持股情况:泰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盛科技”)持有江西泰盛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江西泰盛总资产人民币286,361.92万元,净资产人民币86,033.43万元;2020年1-12月,江西泰盛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05,568.30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4,225.79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介绍:泰盛科技系公司关联自然人吴明希先生控制的企业,江西泰盛间接受吴明希先生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三)项之规定,江西泰盛为公司关联法人。

  7、湖北真诚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真诚”)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2年9月25日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林顺民

  住所:公安县青吉工业园,友谊东路以北,秦楚纸业以东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纸制品、机制纸、高级卫生原纸、生活用纸、厕卫纸、湿巾纸、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生产上述同类产品相关的材料、木浆、竹浆、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的销售;五金交电商品、日用百货、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零售;工业设计;造纸技术咨询服务;纸制品研发及制纸技术研发;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房屋以及生产设备的租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东及持股情况:泰盛(湖北)生活用品有限公司持有湖北真诚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湖北真诚总资产人民币40,842.66万元,净资产人民币-295.70万元;2020年1-12月,湖北真诚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3,622.57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090.37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介绍:泰盛(湖北)生活用品有限公司是泰盛科技100%持股的企业,泰盛科技系公司关联自然人吴明希先生控制的企业,湖北真诚间接受吴明希先生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三)项之规定,湖北真诚为公司关联法人。

  8、山鹰(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成立日期:2016年4月22日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朱建生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2250号2幢三层D330室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情况:泰盛实业持有融资租赁公司75%股权,泰盛(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融资租赁公司25%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融资租赁公司总资产人民币199,452.14万元,净资产人民币53,311.47万元;2020年1-12月,融资租赁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5,435.96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605.17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介绍:融资租赁公司为泰盛实业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项之规定,融资租赁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9、泰盛浆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盛浆纸集团”)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3年2月25日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吴明华

  住所:安徽省宿州市宿马园区科创中心2号楼5层

  经营范围:制浆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塑料制品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实业投资。

  股东及持股情况:泰盛实业持有泰盛浆纸集团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泰盛浆纸集团总资产人民币380,143.26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1,164.29万元;2020年1-12月,泰盛浆纸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164.86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5,367.67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介绍:泰盛浆纸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泰盛实业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项之规定,泰盛浆纸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

  10、马鞍山山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鹰集团”)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吴丽萍

  注册资本:23,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7年8月1日

  住所:安徽省马鞍山市勤俭路3号

  经营范围: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企业总部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业管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情况:泰盛实业持有山鹰集团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山鹰集团总资产人民币43,473.76万元,净资产人民币33,400.20万元;2020年1-12月,山鹰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03.95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9.42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介绍:山鹰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泰盛实业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项之规定,山鹰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

  11、泰盛(宿州)生活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州泰盛”)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7月25日

  注册资本:3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林顺民

  住所:安徽省宿州市宿马园区宿州大道166-366号

  经营范围:高级卫生纸、生活用纸、湿巾纸、卫生巾、纸尿裤生产、销售;纸制品及造纸技术研发;化妆品、卫生用品批发、零售;供热、供冷;售电;自营或者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与生产所需的相关原资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机械设备的销售;工业设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情况:泰盛科技持有宿州泰盛90.86%股权,宿州市宿马鸿凯产业扶持基金(有限合伙)持有宿州泰盛9.14%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宿州泰盛总资产人民币153,346.98万元,净资产人民币49,450.45万元;2020年1-12月,宿州泰盛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7,420.89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33.31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介绍:泰盛科技系公司关联自然人吴明希先生控制的企业,宿州泰盛间接受吴明希先生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三)项之规定,宿州泰盛为公司关联法人。

  12、莆田市恒众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莆田恒众”)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吴丽萍

  注册资本:100万元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19日

  住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梅雪东路2001号

  经营范围: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日用木制品制造;软木制品制造;软木制品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情况:自然人吴丽萍持有莆田恒众100%股份。

  关联关系介绍:莆田恒众系公司关联自然人吴丽萍女士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三)项之规定,莆田恒众为公司关联法人。

  13、贵州赤天化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赤天化”)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王宏伟

  注册资本:152,400万元

  成立日期:2003年10月16日

  住所:贵州省赤水市金华街道创业路208号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纸浆、纸和纸制品的生产、销售;林产、农产、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的生产、销售;造纸原料、建筑材料的批零兼营、代购、代销;制浆造纸及设备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房屋租赁;资本营运及相关投资业务;纸浆、纸、纸制品的进出口业务。)

  股东及持股情况:泰盛科技持有贵州赤天化99%股份,泰盛浆纸集团持有贵州赤天化1%股份。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贵州赤天化总资产人民币399,713.02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81,572.40万元;2020年1-12月,贵州赤天化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04,860.66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6,900.40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介绍:泰盛科技系公司关联自然人吴明希先生控制的企业,贵州赤天化间接受吴明希先生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三)项之规定,贵州赤天化为公司关联法人。

  14、泰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盛供应链”)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文新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0年9月15日

  住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文献东路1769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纸制品销售;纸浆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线、电缆经营;电工器材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制浆和造纸专用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林业产品销售;木材销售;软木制品销售;木制容器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复印和胶印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肥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银制品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技术玻璃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及持股情况:泰盛实业持有泰盛供应链50%股份,自然人吴明华、林文新、吴丽萍分别持有泰盛供应链20%、20%和10%股份。

  关联关系介绍:泰盛供应链系公司控股股东泰盛实业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项之规定,泰盛供应链为公司关联法人。

  15、泰盛(安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泰盛供应链”)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季庆国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0年10月10日

  住所:安徽省宿州市宿马园区宿州大道泰盛(宿州)生活用品有限公司院内(宿州东高速口向西500米路北)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纸浆、制浆和造纸专用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用钢筋产品、煤炭及制品、纸制品、金属材料、金属制品、电工器材、金属矿石、非金属矿及制品、劳动保护用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建筑材料、建筑装饰材料、包装材料及制品、电气机械设备、机械设备、木材、软木制品、木制容器、日用木制品、油墨(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专用设备、复印和胶印设备、办公用品、办公设备耗材、塑料制品、石油制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肥料、食品、玉米淀粉、有色金属合金、金银制品、新型金属功能材料、日用玻璃制品、技术玻璃制品、玻璃纤维及制品、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林业产品(不含需取得许可审批方可经营的商品)、橡胶制品的批发零售;电线、电缆制造、加工和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情况:泰盛实业持有安徽泰盛供应链100%股份。

  关联关系介绍:安徽泰盛供应链系公司控股股东泰盛实业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项之规定,安徽泰盛供应链为公司关联法人。

  16、泰盛(福建)生活用品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云锋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4月27日

  住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梅雪东路2003号

  经营范围:纸制品、纸浆、木制品、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销售;纸制品研发及制纸技术开发;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零售;湿纸巾、卫生巾、纸尿裤、熔喷布、无纺布的生产与销售;熔喷布、无纺布设备的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情况:泰盛科技持有泰盛(福建)生活用品有限公司100%股份。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福建泰盛总资产人民币2,296.18万元,净资产人民币-713.19万元;2020年1-12月,福建泰盛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62.92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611.69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介绍:泰盛科技系公司关联自然人吴明希先生控制的企业,泰盛(福建)生活用品有限公司间接受吴明希先生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三)项之规定,泰盛(福建)生活用品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17、徐丽凡:女,中国国籍,住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文献东路**号。徐丽凡女士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吴明武先生的配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第(四)项之规定,徐丽凡女士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18、徐凡清:男,中国国籍,住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徐凡清先生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吴明武先生配偶的胞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第(四)项之规定,徐凡清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各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信用状况良好,在与本公司以往经营合作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采购/出售商品、接受/提供劳务及出租、承租资产等,是基于正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在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的。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主要参照市场价格为依据协商确定,与市场价格不存在明显差异。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发生,可以使公司合理利用关联方的优质资源,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进行。关联交易活动遵循商业原则,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遵循《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内部控制制度等规定中对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定价方法,遵循市场定价的原则。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山鹰国际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21-043

  债券简称:山鹰转债          债券代码:110047

  债券简称:鹰19转债          债券代码:110063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公告

  ■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投资净额折合不超过5亿美元的范围内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具体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和利率掉期等业务。在不超过上述授权额度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金融衍生品投资的相关事宜,授权公司财经中心办理具体手续,授权期限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相应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一、金融衍生品投资的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大量外币业务,包括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收付、海外投资引起的资金性收支、外币融资风险敞口等,主要以美元、欧元、英镑等为主。公司拟利用金融衍生品进行汇率及利率风险管理,以降低和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对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

  二、金融衍生品投资的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与日常经营管理紧密相关,旨在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具体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和利率掉期等保值业务。

  三、预计2021年度金融衍生品投资的交易规模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2021年度预计投资净额不超过5亿美元,授权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四、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的准备情况

  (一)公司制定了《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制度》,对金融衍生品投资的管理流程、风险把控等进行明确规定,以有效规范金融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

  (二)公司财经中心具体负责公司金融衍生品投资事务。同时定期组织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金融衍生品投资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使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人员充分理解拟交易金融衍生品的特点及风险。

  五、金融衍生品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市场风险:公司开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当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将可能对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产生影响。

  (二)流动性风险: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以公司外汇收支预算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金融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三)履约风险:公司金融衍生品投资的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四)其它风险: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金融衍生品投资操作或未充分理解金融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六、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制度》,对金融衍生品投资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和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二)公司将严格控制金融衍生品投资的种类及规模,不做超出经营实际需要的复杂金融衍生品投资,不做金融衍生品投机业务。

  (三)公司风险合规中心将定期对金融衍生品投资工作所需遵循的风险控制程序进行审计监督。通过建立有效的内控制度,定期对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四)公司将定期组织参与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不断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业务水平。

  七、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金融衍生品投资的授权额度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八、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会计核算政策及后续披露

  (一)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

  (二)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达到交易披露标准的,公司应及时披露。

  (三)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已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相关信息予以披露。

  九、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金融衍生品投资的内控管理制度。鉴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大量外币业务,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我们认为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与日常经营管理紧密相关,风险可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业务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山鹰国际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21-【】

  债券简称:山鹰转债           债券代码:110047

  债券简称:鹰19转债           债券代码:110063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对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包括A股上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按照要求,公司应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未作具体说明的事项以财政部文件为准。

  新租赁准则要求承租人采用单一的会计模型,无需进行租赁分类,对资产负债表中确认的所有租赁采用相同的方式进行会计处理。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可变租赁2/2付款额、租赁发生变更等情形的会计处理,并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识别判断及会计处理作出了相应规定。新租赁准则总体上继承了现行准则中有关出租人的会计处理规定,保留了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双重模型,即出租人的租赁分类是以租赁转移与标的资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为依据的。在分类方面,新租赁准则强调了要依据交易的实质,而非合同的形式,有关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分类的规定更原则化,并增加了可能导致租赁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其他情形。同时,根据承租人会计处理的变化,调整了转租出租人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和会计处理的有关规定。此外,根据实务需要增加了对生产商或经销商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规定。新租赁准则对于租赁合同的合并、分拆和修改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新租赁准则对于一些特殊交易也提供了更详细的指引。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新租赁准则的实施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相关要求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实施新租赁准则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 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 相关规定,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实施新租赁准则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山鹰国际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21-046

  债券简称:山鹰转债          债券代码:110047

  债券简称:鹰19转债          债券代码:110063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占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700万元,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采购大量动力煤、淀粉和纸浆,其价格受市场波动影响明显,为降低原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功能,锁定原辅材料采购价格,有效管理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提升企业经营水平,保障企业健康持续运行。

  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一)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限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原辅材料期货品种,具体包括动力煤、淀粉、纸浆等。

  (二)2021年度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规模

  按照《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衍生品投资管理规范》有关规定,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本着谨慎原则,2021年预计开展相关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占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700万元。如拟投入保证金超出上述额度,将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额度追加审批程序。

  (三)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四)交易期限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事宜,并按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执行,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及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三、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变化方向与公司预测判断相背离的情况,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4、其它风险: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操作或未充分理解商品期货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制度》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和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二)公司将严格控制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种类及规模,不做超出经营实际需要的复杂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做商品期货投机业务,商品期货套期保值额不得超过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授权额度上限。

  (三)公司风险合规中心将定期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工作所需遵循的风险控制程序进行审计监督。通过建立有效的内控制度,定期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四)公司将定期组织参与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不断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业务水平。

  五、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会计核算政策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商品期货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

  公司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规模与目前公司自有资金规模、经营情况及实际需要相匹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山鹰国际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21-047

  债券简称:山鹰转债           债券代码:110047

  债券简称:鹰19转债          债券代码:110063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根据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中涉及“股东大会征集投票权”的有关规定,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上述修改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山鹰国际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21-049

  债券简称:山鹰转债           债券代码:110047

  债券简称:鹰19转债           债券代码:110063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子公司北欧纸业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10月22日,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企业Nordic Paper Holding AB(以下简称“北欧纸业”)在瑞典斯德哥尔摩Nasdaq OMX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NPAPER。公司通过SUTRIV Holding AB间接持有北欧纸业32,220,312股股份,占北欧纸业总股本的48.16%。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的审计意见及公司管理层的审慎确认,公司决定自2020年11月1日起不再将北欧纸业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分拆北欧纸业境外上市概况

  公司于2019年12月23日及2020年2月25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公司所属企业北欧纸业分拆至瑞典斯德哥尔摩Nasdaq OMX交易所上市等相关议案。2020年9月23日,中国证监会国际合作部出具了《关于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分拆所属企业境外上市有关事宜的函》(国合函〔2020〕1116号),对公司分拆北欧纸业境外上市事宜无异议。

  2020年10月22日,北欧纸业在瑞典斯德哥尔摩Nasdaq OMX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NPAPER。公司通过SUTRIV Holding AB间接持有北欧纸业32,220,312股股份,占北欧纸业总股本的48.16%。基于分拆后的第一大股东地位,公司初步认定仍保有对北欧纸业的控制权。上述公告具体内容于2019年12月24日、2020年2月26日、2020年9月25日、2020年10月23日和2020年11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19-117、临2020-032、临2020-111、临2020-116和临2020-141)。

  二、北欧纸业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说明

  在2020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公司与审计机构信永中和对北欧纸业是否应继续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进行了复核,根据信永中和的审计意见,北欧纸业分拆上市后,公司不再为北欧纸业法律层面上的母公司,也不能实际控制北欧纸业治理层并主导北欧纸业日常经营活动,公司管理层基于以下四点原因对北欧纸业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进行了审慎确认。

  (一)瑞典法律规定和当地律师意见,SUTRIV Holding AB不是北欧纸业法律层面上的母公司,对北欧纸业没有法律赋予的控制权。

  (二)根据北欧纸业相关治理规则,公司在提名委员会、董事会中表决权未过半数,不能控制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

  (三)北欧纸业日常经营由首席执行官根据董事会的指示管理公司,首席执行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公司已无法主导首席执行官任命,因此不能控制北欧纸业的日常财务、经营管理决策活动。

  (四)公司以48.16%的持股比例位列北欧纸业第一大股东,但北欧纸业自然人持股比例低,银行、基金、养老保险基金等财务投资机构持股比例略高于公司持股份额。股东大会表决事项的通过比例依据投票事项本身的重要程度和特殊程度来定。公司并不能完全控制北欧纸业的股东大会。

  综上所述,自2020年11月1日起公司持有北欧纸业股权的目的并非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而是通过转让处置股权方式收回投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关于控制权的规定,公司实际已无法控制北欧纸业,因此公司决定自2020年11月1日起不再将北欧纸业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三、对公司的影响

  2020年1月至10月,北欧纸业仍纳入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范围核算。北欧纸业在此期间的营业收入186,647.77万元,占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的7.48%,净利润15,323.06万元,占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11.03%。

  本次调整系会计处理,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北欧纸业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后,相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改为按权益法核算,该等核算方法的切换合计增加投资收益金额为24,508.77万元,增加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金额为24,508.77万元,占2020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16.10%。公司2017年收购北欧纸业形成的商誉已全额核销,按2020年10月30日汇率折算,公司合并报表商誉减少157,385.78万元。

  公司与北欧纸业业务相对独立,不存在为北欧纸业提供担保、委托理财的情况。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567  证券简称:山鹰国际  公告编号:2021-050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8日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勤俭路山鹰国际办公大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8日

  至2021年5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刊登于2021年4月1日和2021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告编号:临2021-026和临2021-038)。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议案1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至议案1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议案1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福建泰盛实业有限公司及关联方、拟为《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责任目标考核激励管理办法》所涉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所涉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一、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二、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三、 会议登记方法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凡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持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5月27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

  登记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勤俭路山鹰国际办公大楼。

  四、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严大林、黄烨

  联系电话:021-62376587 传真:021-62376799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费等费用自理。 (三)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简称:山鹰国际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21-051

  债券简称:山鹰转债          债券代码:110047

  债券简称:鹰19转债           债券代码:110063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7日上午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在线互动方式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告后附的电话(021-62376587)、传真(021-62376799)或电子邮件(stock@shanyingpaper.com)方式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 说明会类型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定于2021年5月7日9:00-10:00,通过网络在线互动的方式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和沟通。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7日上午9:00-10: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在线互动方式

  三、公司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裁吴明武先生,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石春茂先生和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严大林先生。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投资者可在说明会召开时间段内登录上证路演中心与公司参会人员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在说明会召开前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与关注的问题预先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严大林

  电话:021-62376587

  传真:021-62376799

  邮箱:stock@shanyingpaper.com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山鹰国际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21-039

  债券简称:山鹰转债           债券代码:110047

  债券简称:鹰19转债          债券代码:110063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上午以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占正奉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1年度经营计划》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良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81,100,579.82元,2020年末公司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20,737,833.72元。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股份的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4元(含税)。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4,615,900,635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的股份145,629,603股,以此计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78,810,841.28元(含税)。公司2020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并支付现金对价250,691,220.93元,以上述两种方式合计现金分红金额为429,502,062.21元,占公司当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为31.10%。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符合《公司章程》、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以及《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要求。同时,此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综上所述,同意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21-040)。

  (四)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公司监事薪酬预案》

  2021年公司监事根据各自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完成情况、岗位工作业绩考评等确定薪酬,不另行计发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信息披露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内部控制方面做到了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以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合计为人民币19,577.69万元。基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及对公司2021年业务发展的预测,预计2021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05,737.94万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关联公司财务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关联交易可以使公司合理利用关联方的优质资源,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进行,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21-041)。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金融机构综合授信的到期情况,结合2021年度发展规划及战略部署,2021年度拟向各合作金融机构申请折合不超过人民币3,325,4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综合授信额度将用于流动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外贸易融资、新增项目贷款额度等。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金额为准,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融资需求确定,并在申请的总授信额度范围内可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调剂使用。

  为加快推动业务进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授信额度内贷款的相关事宜,授权公司财经中心具体办理贷款事宜。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适时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流动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外贸易融资、新增项目贷款额度等),系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需求。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结合2020年担保实施情况,公司预计2021年度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775,400万元。

  实际担保总额取决于签订具体担保合同约定为准。在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可根据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调剂使用。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担保以及采购合同履约担保等担保方式。

  上述担保额度含等值外币,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前述额度范围内签署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书,授权公司财经中心具体办理担保协议事宜。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系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需求。同意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1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21-042)。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资产抵押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或授信额度用于固定资产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等时,按贷款协议或银行相关要求,需以公司土地、房产、设备等有形资产作为贷款或授信额度的抵押物。根据本次《关于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相应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向相关金融机构提供账面价值总额为折合不超过人民币1,751,443.74万元的资产抵押,有关贷款或授信额度并提供资产抵押的具体银行、业务种类、币种、金额、期限及其他业务要素,以双方届时签订的有关合同文本为准。

  为加快推动业务进程,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不超过上述额度内的资产抵押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财经中心具体办理相关手续。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过提供资产抵押方式向银行申请贷款或授信额度,系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需求。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与日常经营管理紧密相关,风险可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21-043)。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涉及的财务核算进行调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的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21-044)。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注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分期发行)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中期票据,主要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及其他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用途。

  根据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发行工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办理本次发行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确定或调整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实际发行的金额、期限、利率、发行时机等具体方案;聘请中介机构;签署、修订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以及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终止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事宜。上述授权在本次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事项符合公司法及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同意公司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21-045)。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功能,锁定原辅材料采购价格,有效管理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按照《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衍生品投资管理规范》有关规定,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本着谨慎原则,2021年预计开展相关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占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7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21-046)。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山鹰国际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21-040

  债券简称:山鹰转债          债券代码:110047

  债券简称:鹰19转债          债券代码:110063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股份的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或回购股份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81,100,579.82元,2020年末母公司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20,737,833.72元。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股份的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回购账户除外)每10股派送0.4元(含税)现金红利。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股份的余额为基数。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4,615,900,635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的股份145,629,60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78,810,841.28元(含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0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并支付现金对价250,691,220.93元,2020年度公司以上述两种方式合计现金分红金额为429,502,062.21元,占公司当期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31.10%。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或回购股份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阅并发表如下意见:经仔细审阅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了解公司2020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损害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符合《公司章程》、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以及《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要求。同时,此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综上所述,同意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将保持利润分配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山鹰国际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21-042

  债券简称:山鹰转债          债券代码:110047

  债券简称:鹰19转债          债券代码:110063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2021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预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1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为2,775,400万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实际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1,228,123.62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担保计划尚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预计2021年度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775,400万元。

  ■

  上述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以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总额以具体担保合同约定的金额为准。在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可根据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调剂使用。以上额度调剂仅限于在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即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不得调剂用于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不得调剂用于全资子公司。

  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担保以及采购合同履约担保等担保方式。担保范围包括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

  上述担保额度含等值外币,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前述额度范围内签署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书,授权公司财经中心具体办理担保协议事宜。担保有效期为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相应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注:被担保方苏州兴华印刷科技有限公司、宜宾祥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Vietnam Zhongjian Package Co.,Ltd、宿迁祥恒包装有限公司及江苏玖润包装有限公司成立未满一年,尚无年度财务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1,228,123.62万元,均为已签署担保协议并正在履行的担保。公司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含已签署担保协议的担保,其余担保额度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银行或相关机构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已签署的担保协议,均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担保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实行财务统一、垂直管理,通过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的监控,确保公司及时掌握资金使用状况,保障公司整体资金安全运行,降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基于被担保方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偿债能力较强,偿债风险较小,为其融资及业务履约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公司2021年度经营过程中的融资和业务履约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对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较小,为其融资及业务履约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担保计划。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一)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1,228,123.6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8.74%,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

  (二)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因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山鹰国际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21-045

  债券简称:山鹰转债            债券代码:110047

  债券简称:鹰19转债           债券代码:110063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公告

  ■

  为进一步拓宽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中期票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

  1、注册规模:不超过(含)人民币10亿元。

  2、发行期限:每期发行期限为不超过270天,由公司根据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确定,可分期发行。

  3、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及其他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用途。

  4、发行利率:按市场化原则确定。

  5、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6、发行日期: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市场利率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规定的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7、本次决议的效力: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方案

  1、注册规模:不超过(含)人民币5亿元。

  2、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具体发行期限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期限为准。

  3、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及其他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用途。

  4、发行利率:按市场化原则确定。

  5、发行对象: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6、发行日期: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市场利率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规定的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7、本次决议的效力: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授权事项

  根据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发行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办理本次发行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确定或调整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实际发行的金额、期限、利率、发行时机等具体方案;聘请中介机构;签署、修订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以及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终止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事宜。上述授权在本次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四、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方案及授权事项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符合公司法及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将优化公司的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同意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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