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在控股子公司(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控股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
上述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差额补足等产生实质性担保事项,具体金额以金融机构批复的最终授信额度为准,如超过上述年度担保计划总额,应另行履行审议程序。
2021年度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划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3.50亿元的担保,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归母所有者权益的118.00%。
具体如下:
■
注:上述担保计划不含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
二、被担保人情况
本次担保计划涉及被担保下属子公司共计11家,其中全资子公司5家,控股子公司6家。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
三、为科技园项目业主办理按揭业务提供的阶段性担保计划
根据公司下属各科技园项目经营需要,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对园区业主向金融机构办理按揭业务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不超过人民币16.10亿元,阶段性担保期间为按揭放款至相关他项权证交付银行保管之日。
2021年度阶段性担保计划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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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事项
1、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在2021年年度新增担保总额未突破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总体担保计划人民币36.90亿元的情况下,在全资子公司(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全资子公司)之间适度调整、调剂担保额度。
2、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在2021年年度新增担保总额未突破本公司及下属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总体担保计划人民币26.60亿元(不含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情况下,在控股子公司(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控股子公司)之间适度调整、调剂担保额度。
3、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金融机构授信落实情况,在年度担保计划范围内具体办理融资担保事宜,签署各项相关法律文件,有效期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科技园区实际情况,具体办理科技园区项目业主按揭业务阶段性担保事宜,签署各项相关法律文件,在未突破2021年度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对园区业主向金融机构办理按揭业务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计划总额16.10亿元的情况下,可以在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之间适度调整、调剂担保额度。有效期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共累计为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子公司对孙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387,563.12万元,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的72.02%,共累计对外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8,222.12万元,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的5.24%。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六、董事会审议担保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2021年年度担保计划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全票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对上述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日常经营具有全部控制权,具备偿还能力,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董事会同意该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2021年年度担保计划中提供担保的对象为本公司、本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其贷款融资主要用于项目建设资金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及公司子(孙)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提醒公司经营层根据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进行融资担保,加强对被担保公司的管理,关注其偿还债务能力,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年度担保计划事项。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公告编号:临2021-048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泰欣环境提供担保计划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欣环境”),系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2.15%的股权。
2、鉴于公司关联方湖北多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多福商贸”)持有泰欣环境27.85%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为泰欣环境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3、预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计划为控股子公司泰欣环境提供不超过100,000.00万元的关联担保额度,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人民币15,197.43万元。
4、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5、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6、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一、关联担保情况概述
为促进泰欣环境的业务发展,满足其经营的资金融资需求,缓解其资金压力,降低融资成本,拟为控股子公司泰欣环境提供不超过100,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1、 关联交易构成说明
多福商贸为湖北福汉木业(集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汉木业”)的全资子公司,福汉木业的控股股东为湖北省联投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多福商贸属于上市公司的关联方。多福商贸持有泰欣环境27.85%的股权,本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泰欣环境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2、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对泰欣环境在金融机构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融资授信提供关联担保。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人民币15,197.43万元。
3、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湖北多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关联方)
1、 基本情况
名称:湖北多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武汉市硚口区沿河大道165号
法定代表人:刘义忠
注册资本:人民币21,730万元
成立日期:1998年7月27日
股东情况:湖北福汉木业(集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00%股权。
经营范围:家电市场的开发、经营、管理;批零兼营家用电器、电工电料、建材、化工原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及国家限制经营的化学物品);铁路客运票务;门面出租、写字楼租赁;物业管理。
2、 多福商贸最近三年经营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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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多福商贸业务发展状况
多福商贸主要经营业务为市场、写字楼租赁及物业管理。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3601号3号楼3层305室
法定代表人:赵清华
成立日期:2008年3月10日
经营范围:环保建设工程专业施工,环保设备、金属材料、机电产品、五金交电、电器设备、建筑装潢材料、通讯设备、保温材料、陶瓷制品、电子产品、办公用品、计算机硬件的销售,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环保设备的维护,及以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泰欣环境72.15%股权;多福商贸持有泰欣环境27.85%股权。
泰欣环境最近三年经营情况:泰欣环境主要从事烟气净化系统设备的研发、系统集成及环保设备销售、安装、调试。以SNCR、SCR脱硝系统为核心,形成从系统设计到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完善的服务体系。业务领域主要在垃圾焚烧发电,在造纸厂等行业烟气治理亦有涉足,主要客户有:光大国际、绿色动力、深圳能源环保、康恒环境、广州环投、桑德环境、上海环境、瀚蓝环境、玖龙纸业等央企、地方国企、上市公司或大型民企。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和行业经验积淀,泰欣环境在垃圾焚烧发电烟气脱硝系统集成、设计优化、项目管理、系统调试等方面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领先的市场地位。
泰欣环境最近三年合并口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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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保证人: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应付的债务本金及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不超过三年(具体以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五、本次关联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1、通过金融机构综合授信业务,可以提升泰欣环境因承接业务向金融机构申请各类融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开具保函或信用证为客户或供应商提供合同履约保证的能力,满足泰欣环境日常经营需求,同时也符合公司远期利益需求。
2、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但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
3、本次担保的风险与防范措施
泰欣环境对所承接业务的履约能力将影响公司的担保责任。目前,泰欣环境的主营业务发展及现金流良好,与客户及供应商保持了融洽的合作关系,拥有良好的合同履约记录,过往未发生过合同履约风险,公司作为泰欣环境控股股东,将履行股东责任,推进泰欣环境继续有序开展各项经营工作,以保证泰欣环境的持续履约能力,避免公司相关权益受损。
六、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发生的关联交易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杨涛先生、周敏女士、周俊先生、王玮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泰欣环境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推动泰欣环境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泰欣环境主营业务发展良好,拥有良好的合同履约记录,过往未发生过合同履约风险,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本次拟发生的为控股子公司泰欣环境提供关联担保额度的计划。
(二)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发生的关联交易并出具审核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
本次拟发生的为控股子公司泰欣环境提供关联担保计划暨事项系支持其正常融资需求,推动其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控股子公司泰欣环境主营业务发展良好,拥有良好的合同履约记录,过往未发生过合同履约风险,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发生的关联交易并出具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拟发生的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计划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控股子公司泰欣环境资信良好,拥有良好的合同履约记录,过往未发生过合同履约风险。本次拟发生关联担保计划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包括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的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提请公司加强对泰欣环境管理,切实履行好信息披露义务。
七、公司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及其金额
公司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情况具体如下:
公司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情况具体如下:
(1)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转让鄂州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湖北府前地产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全资子公司鄂州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公司对标的公司债权,并将标的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开发区支行贷款的担保方更换为湖北府前地产有限公司或湖北府前地产有限公司指定且经银行认可的第三方。
截至公告日,公司已在授权范围内与湖北府前地产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收到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85,920,890.18元,债权款172,940,934.11元,并已完成担保方变更手续,与《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一致。
具体详见2020年4月30日、6月6日、6月10 日、6月23日、12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基金合伙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武汉联投置业有限公司、光大浸辉投资管理 (上海)有限公司签署《合伙协议》(修改后),对基金合伙人结构、投资收入分配方式、合伙人会议决议的表决办法等条款进行修改。
具体详见2020年4月3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3)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转让湖北省路桥集团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人民币46,513,822.61元向关联方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其全资子公司湖北省路桥集团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9%股权。
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与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授权范围内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并于2020年7月27日收到股权转让款46,513,822.61元。
具体详见2020年6月17日、7月22日、7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4)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暨关联交易的提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合同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4,626,901.00元与湖北建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中咨泰克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鄂咸高速总承包项目机电工程专业分包合同》。
截至公告日,湖北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与湖北建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中咨泰克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鄂咸高速总承包项目机电工程专业分包合同》。
具体详见2020年9月22日、10月2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5)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受让武汉联投佩尔置业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提案》、同意与关联方武汉联投置业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8,603.02万元的价格受让武汉联投置业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武汉联投佩尔置业有限公司51%的股权。
截至公告日,公司已在授权范围内与武汉联投置业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了51%股权工商变更登记事项,变更后公司持有武汉联投佩尔置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具体详见2020年9月22日、10月31日、11月17日、12月1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6)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受让武汉软件新城发展有限公司21.84%股权及3.16%股权回购权利义务暨关联交易的提案》,同意公司与联投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拟以人民币216,354,993.65元受让联投集团持有的标的公司21.84%股权;拟以人民币16,304,110.80 元受让联投集团享有的回购国开基金持有的标的公司3.16%股权及相关权益,并受让联投集团应履行的回购国开基金持有的标的公司3.16%股权所涉相关义务,自公司向国开基金支付人民币15,000,000.00元的股权回购款并支付对应的投资收益(具体金额以回购交割日计算金额为准)后,公司即取得国开基金持有的标的公司3.16%股权;联投集团对标的公司的债务合计47,500,000.00元(最终债务金额以支付当日确定的债务余额为准)一并受让。
公司已在授权范围内与联投集团、软件新城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资产评估报告》备案结果,经双方同意,本次协议项下软件新城 21.84%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16,354,993.65元,同时将联投集团对软件新城的债务合计人民币 47,500,000.00 元一并受让,实际支付价款168,854,993.65 元(股权转让价款扣除联投集团对软件新城的债务),并已完成21.84%股权工商变更登记事项。
公司变更交易路径但不变更交易对价,在联投集团取得国开基金持有的3.16%的软件新城股权后,支付联投集团人民币31,304,110.80元的股权回购款取得软件新城3.16%股权,并已完成3.16%股权工商变更登记事项,公司对软件新城持股比例变更为50%。
具体详见2020年10月31日、11月17日、12月23日及2021年1月26日、3月30日、4月14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7)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暨关联交易的提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合同价格不低于人民币 132,305,283.48 元与关联方软件新城签署《武汉软件新城 5.1 期主体工程施工及总承包协调管理施工合同》。
截至报告日,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与软件新城签订了《武汉软件新城5.1期主体工程施工及总承包协调管理施工合同》。
具体详见 2020 年 10 月 31 日、11 月 17 日、11月2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八、累计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子公司对母公司及对参股公司担保及反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及反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共累计为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子公司对孙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387,563.12万元,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的72.02%,共累计对外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8,222.12万元,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的5.24%。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及反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公告编号:临 2021-049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下述日常关联交易为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杨涛先生、周敏女士、周俊先生、王玮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全部通过。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审议本次关联交易的会议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上,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余董事经审议通过了该项关联交易。
(2)该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在定价政策、结算方式上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3、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1年度预计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发展需要,定价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委员会提醒公司董事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4、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属于公司正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在定价政策、结算方式上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注】:本项关联交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向湖北联投商贸物流有限公司或其合并口径子公司采购原材料形成的关联交易。
(三)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注】:本项关联交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向湖北联投商贸物流有限公司或其合并口径子公司采购原材料形成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湖北联投商贸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投商贸”)
公司名称:湖北联投商贸物流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杰善
注册资本:16,024.22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8月9日
住所:武汉市汉口建设大道384号
经营范围:钢材、水泥、沥青、涂料(不含危化品)、建筑及装饰装潢材料的销售;机电产品、普通机械、五金交电、汽车零配件销售;石油沥青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商场配套展架及用品、机电设备及制冷设备的销售;商品混凝土及各类混凝土添加剂的销售;建筑防水材料、水泥制品、钢管桩的销售;普通仓储服务(不含危化品);开发新型建筑材料;展台、道具设计制作;房屋租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各类广告、户外广告;机械设备租赁;机电设备安装(特种设备除外);对养老、农业、仓储物流进行投资;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东: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78.16%,湖北联合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2.48%,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24%,武汉花山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12%。
联投商贸2020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 2,192,826,329.04 元,主营业务收入 639,826,995.36 元,净资产274,973,517.98元,净利润20,901,444.24 元。
2、湖北省华中农业高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中农高”)
公司名称:湖北省华中农业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峻
注册资本:73,000.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12月12日
住所:荆州高新区太湖大道中段
经营范围:对基础设施、农产品基地建设及深加工、高新技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以及其他政策性建设项目的投资;土地开发及整理;园区建设;房地产开发业务;旅游开发业务;不动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7.9452%,华润深国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7.39726%,荆州市宏远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3.69863%,湖北省国营太湖港农场持股比例为6.84932%,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73973%,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36986%。
华中农高2020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 5,649,201,527.43元,主营业务收入149,785,075.14元,净资产 1,158,658,318.10元,净利润 103,988,563.64元。
3、武汉联投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投置业”)
公司名称:武汉联投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睿
注册资本:300,000.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36号
住所:武汉市汉口建设大道384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酒店管理;物业管理;旅游开发;房地产中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87.33%,湖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持股比例为12.67%。
联投置业2019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4,538,571.2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36,014.03万元,净资产472,132.92万元,净利润31,916.03万元。
4、湖北硚孝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硚孝高速”)
公司名称:湖北硚孝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一平
注册资本: 10,000.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8年05月09日
住所:武汉市东西湖区径河农场大屋岗(10)
经营范围:对公路、桥梁、码头交通基础设施的管理和投资。(国家有专项规定的经营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件在核定的期限内方可经营)。
股东:湖北联合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70.00%,武汉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0.00%。
5、湖北福汉绿色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汉绿建”)
公司名称:湖北福汉绿色建筑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蔡唯为
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03月15日
住所:武汉市东西湖区三店农场四大队[新城十一路西、东吴大道北]6栋1层
经营范围:园林绿化工程;木结构工程;木制品加工、批发兼零售;木墙节能板材的生产、安装、批发兼零售;木结构活动房及组件、木构件、五金的生产、加工、安装、批发兼零售;建筑用木料及木材组件、普通机械的研发、生产、批发兼零售及技术服务;建筑技术咨询服务;实木及铝包木门窗、铝包木阳光房的研发、生产(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批发兼零售;景观工程、建筑工程、木结构工程、钢结构工程的设计;建筑装饰工程的设计与施工;从事建筑科技、智能科技、新材料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湖北福汉木业(集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福汉绿建2020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9,458.1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086.66万元,净资产3,191.47万元,净利润-589.78万元。
6、湖北农高万盛高新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高万盛”)
公司名称:湖北农高万盛高新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品
注册资本:10,000.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05月18日
住所:荆州市荆州高新区太湖大道中段管委会2号楼
经营范围:对农业项目开发;棉花、水稻、玉米、蚕豆、红薯的种植、加工、销售;饮品开发、销售;苗木种植及销售;农业技术研究、咨询、推广、服务;食品销售;电影放映;房地产开发;建筑工程施工;建筑装修装饰施工;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不动产租赁;城市环境卫生服务;保洁;垃圾清运;住宿服务;场地租赁;休闲健身活动策划方案;种植园采摘。(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东:湖北省华中农业高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农高万盛2020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139,006,151.24元,主营业务收入262,182,193.16元,净资产128,008,105.24元,净利润8,801,895.61元。
7、湖北联诚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联诚”)
公司名称:湖北联诚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尹章运
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04月23日
住所:鄂州市梧桐湖新区凤凰苑孟宗路108号
经营范围:水利工程、建筑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景观工程、桩基工程、土石方工程、装饰装潢工程施工;水电安装;建筑劳务分包;对农业、工业、商业、房地产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科技行业进行投资;种植、销售:农产品、林木花卉;养殖、销售:水产品;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机械设备、机电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租赁;汽车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鄂州市梁子湖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0%,湖北省梧桐湖新区大垅村民委员会持股比例为20%,湖北省梧桐湖新区六十村民委员会持股比例为10%,湖北省梧桐湖新区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梧桐湖新区磨刀叽村村民委员会持股比例为10%,湖北省梧桐湖新区鲊洲村民委员会持股比例为10%,湖北省梧桐湖新区月山村民委员会持股比例为10%,湖北省梧桐湖新区东沟村民委员会持股比例为10%。
湖北联诚2020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20,84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0,871万元,净资产6,167万元,净利润80万元。
8、湖北联投新材料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投新材”)
公司名称:湖北联投新材料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干志文
注册资本:2,500.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11月04日
住所:武汉市汉南区幸福工业园
经营范围:新型建筑材料的研发与推广;金属门窗、塑料门窗、护栏、百叶的生产加工、销售及安装;建筑幕墙的设计、生产及施工;钢结构的设计、生产及施工;入户门、防盗门、防火门窗的销售及安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建筑材料、建筑装潢材料、保温节能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湖北福汉木业(集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9、鄂州市梧桐湖联祥绿化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祥绿化”)
公司名称:鄂州市梧桐湖联祥绿化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儒胜
注册资本:9,000.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27日
住所:鄂州市梧桐湖新区凤凰大道9号东湖高新科技创意城B01栋A户型三楼
经营范围:园林绿化景观工程设计、施工及养护;土石方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苗木、水稻、药材种植、销售及技术开发;钢筋、水泥、石料、黄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湖北省梧桐湖新区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0%,湖北联合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0%。
10、荆州市金楚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楚地置业”)
公司名称:荆州市金楚地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照方
注册资本:10,000.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01月04日
住所:荆州市华中农高区太湖大道中段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自有房屋租赁;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室内外装饰装潢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工程设计、施工;酒店管理服务;餐饮服务;日用百货、服装鞋帽、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家具、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销售;代收水电费。(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东:湖北省华中农业高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金楚地置业2020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1,676,008,918.65元,主营业务收入201,450,695.47元,净资产193,511,876.35万元,净利润48,388,980.87万元。
11、湖北联投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投传媒”)
公司名称:湖北联投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黎
注册资本:3,000.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09月08日
住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316号良友大厦2703房
经营范围: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业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影视节目策划及咨询;企业品牌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企业营销策划;展览展示服务;摄影摄像服务;会议会展服务;船舶、机电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配件、计算机系统工程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影视传媒技术开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及施工;标识标牌设计、安装;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网页设计及制作;动画设计、制作;企业形象设计;包装设计;网页设计;动漫设计;网络运营管理;商务信息咨询;网上提供电子产品、服装、日用百货的批发兼零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东:武汉联投置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6.6667%,湖北联合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3.3333%。
12、湖北联投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投酒店”)
公司名称:湖北联投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黎立
注册资本: 1,000.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4年09月24日
住所:武昌区武珞路330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食品经营;职业中介活动;生活美容服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日用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礼品花卉销售;建筑物清洁服务;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武汉鸿信世纪置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0.00%,武汉联投置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0.00%。
13、湖北省楚天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楚天云”)
公司名称:湖北省楚天云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柯美忠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10月22日
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花城大道9号武汉软件新城1.1期A2栋1-3层、4层(2)号
经营范围:云计算的开发与销售;计算机软件、硬件产品的设计、技术开发与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网络技术开发与销售;通讯及电子产品的开发、销售;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投资咨询);货物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计算机数据处理与分析;网络工程;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智慧城市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智慧城市项目开发、建设、运营;企业信息化项目的开发、运营与维护;交通运输咨询服务;长途汽车票销售代理、火车票销售代理、飞机票销售代理;景点门票销售代理,旅游业务,旅游信息咨询;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汽车通勤服务,汽车租赁,运输代理服务;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养生管理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除演出及演出中介)。(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东:湖北省数字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5.00%,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5.00%
湖北楚天云2020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36,901.8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6,920.70万元,净利润896.33万元。
14、湖北省楚天云大数据孵化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天云孵化”)
公司名称:湖北省楚天云大数据孵化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艳平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5日
住所: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城大道9号武汉软件新城1.1期A2号楼第三层
经营范围:数据处理;科技企业孵化服务;物业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会议会展服务;计算机网络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策划创意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商务调查);企业管理咨询;知识产权代理服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湖北省楚天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楚天云孵化2020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1,460.6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807.92万元,净利润2.1万元。
15、荆州市联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州联投物业”)
公司名称:荆州市联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黄雪峰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8月4日
住所:荆州市华中农高区太湖大道8号5号楼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房地产营销策划;房地产经纪服务;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市政工程、建筑装饰工程的设计、施工;打字复印服务;家政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安防工程设计、安装、销售、咨询及售后服务;文化活动组织策划;健身服务;台球、羽毛球、网球场馆服务;家具、五金建材、家用电器、装饰材料、体育用品、办公用品及耗材的批发兼零售;餐饮服务;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销售;酒店管理;住宿。(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东:湖北省华中农业高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荆州联投物业2020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363.3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693.70万元,净利润36.36万元。
16、湖北省梧桐湖新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梧桐投公司”)
公司名称:湖北省梧桐湖新区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俊普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9年6月17日
住所:鄂州市梁子湖区东沟镇
经营范围:对基础设备、高新技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以及其他政策性建设项目的投资;委托投资与资产管理业务;土地开发及整理(限湖北省梧桐湖新区范围内);园区建设;旅游景区、景点开发建设;对建设项目提供咨询和担保(不含金融业务);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商品房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1.00%、鄂州市梁子湖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0.00%、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9.00%、鄂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0%
梧桐湖新区投资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1,244,420.3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00,795.10万元,净利润37,311.07万元。
17、湖北鄂州梁子湖生态文明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梁子湖公司”)
公司名称:湖北鄂州梁子湖生态文明建设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俊普
注册资本:14,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4月14日
住所: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涂家垴镇
经营范围:农业生态园区建设开发与投资;受政府委托,从事土地开发与整理;农产品种植及销售;旅游景观开发与建设;对农业、旅游业、建设项目投资与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6.43%、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8.57%、鄂州市昌达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7.86%、鄂州市梁子湖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7.14%
梁子湖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73,635.4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052.15万元,净利润 385.97万元。
18、湖北月山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月山投公司”)
公司名称:湖北月山湖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杨崑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5月13日
住所:鄂州市梁子湖区梧桐湖新区
经营范围:对旅游业、现代农业、体育健身、商贸业进行投资;企业资产管理;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房地产信息咨询、房地产营销策划、新型建筑材料及建筑工艺的研发、咨询和技术服务;餐饮服务;酒店管理;批零兼营:预包装食品、饰品工艺品、日用百货、化妆品、五金电料、针纺织品、文化用品(不含图书及音像制品)、瓶装酒、饮料、水产品、生鲜产品、水果、散装食品、特殊食品、茶叶;自制饮品制售;零售:卷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湖北省梧桐湖新区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月山投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1,695.9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954.82万元,净利润1.8万元。
19、鄂州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东湖高新公司”)
公司名称:鄂州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杨崑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12月21日
住所:鄂州市凤凰大道梧桐湖新区管委会大楼
经营范围:负责科技园区开发及运营;房地产开发及销售;高科技产业项目投资及管理;高新技术项目研究开发及技术服务;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代理咨询服务;企业咨询服务;企业经营管理与服务;企业营销策划;园区生活配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湖北府前地产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鄂东湖高新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48,872.0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11.07万元,净利润-907.66万元。
20、湖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建筑设计院”)
公司名称:湖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林
注册资本:330万元
成立日期:1991年03月29日
住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一路66号
经营范围:甲级建筑工程及相应的工程咨询和装饰设计;乙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20万人口以下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种专项规划的编制(含修订或者调整);详细规划的编制,研究拟订大型工程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乙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编制、管理、咨询和推广应用;房屋租赁。
股东: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省建筑设计院2020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16,683.74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8,301.54 万元,净资产13,691.82 万元,净利润 1,766.45 万元。
21、武汉花山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山投资公司”)
公司名称:武汉花山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常青
注册资本: 182,600万元
成立日期:2009年2月26日
住所:武汉市洪山区花山镇特1号
经营范围:土地开发及整理、园区建设;房地产开发业务;对基础设施、高新技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以及其他政策性建设项目的投融资;委托投资与资产管理业务;国际技术经济合作业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经审批后方可经营)
股东: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2.17%,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9.76%,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8.07%。
花山投资公司2020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如下:总资产21,636,468,700元,主营业务收入873,390,500.00元,净资产5,604,650,300元,净利润513,088,200元。
22、湖北省梓山湖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梓山湖投资公司”)
公司名称:湖北省梓山湖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薛蓉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9年4月21日
住所:咸宁市咸安区贺胜桥镇贺胜东站站前广场11号楼
经营范围:对基础设施、高新技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以及其他政策性建设项目的投资;风险投资与委托投资;资产管理;土地开发及整理、园区建设;房地产开发经营;旅游开发业务;对项目的评估;咨询和担保业务;国际技术、经济合作业务。
股东: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93.33%,咸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67%。
梓山湖投资公司2020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如下:总资产6,642,721,041.89元,主营业务收入387,966,631.67元,净资产1,210,510,533.19元,净利润146,253,599.40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联投商贸、华中农高、联投置业、硚孝高速、农高万盛、湖北联诚、联祥绿化、联投传媒、金楚地置业、联投酒店、湖北楚天云、楚天云孵化、荆州联投物业、梧桐投公司、梁子湖公司、月山投公司、鄂东湖高新公司、省建筑设计院、花山投资公司及梓山湖投资公司均系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投集团”)直接或间接控股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公司。福汉绿建、联投新材均系湖北省联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投控股”)间接控股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公司。联投集团及联投控股均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因此上述公司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联投商贸、华中农高、联投置业、硚孝高速、福汉绿建、农高万盛、联投新材、金楚地公司、湖北楚天云、楚天云孵化、荆州联投物业、梧桐投公司、梁子湖公司、月山投公司、鄂东湖高新公司、省建筑设计院、花山投资公司、梓山湖投资公司、联投酒店在与公司的历史交易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符合要求。湖北联诚、联祥绿化、联投传媒系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前述公司均拥有较好的行业声誉,运营情况良好,具备持续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2021年经营计划,湖北路桥将与联投商贸、联投新材发生原材料采购交易,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61,300万元,占同类业务的比例不超过11.48%;将与联投商贸发生出售商品交易,交易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占同类比例不超过0.15%;将与华中农高、联投置业、硚孝高速、联投酒店发生提供劳务交易,交易金额不超过2,400.5651万元,占同类业务比例不超过0.25%;将与福汉绿建、农高万盛、湖北联诚、联祥绿化、联投传媒发生接受劳务交易,交易金额不超过7,354万元,占同类业务比例不超过1.38%;将与金楚地置业发生租入资产交易,交易额不超过31万,占同类比例不超过0.01%。
根据公司2021年经营计划,公司及其他下属公司与湖北楚天云、楚天云孵化、荆州联投物业、梧桐投公司、梁子湖公司、月山投公司、鄂东湖高新公司发生提供劳务交易,交易金额不超过660万元,占同类业务比例不超过5.98%;公司及其他下属公司与湖北省设计院发生接受劳务交易,交易金额不超过31万,占同类比例不超过1.55%;公司及其他下属公司与花山投资公司、梓山湖投资公司发生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类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不超过750万元,占同类业务的比例不超过3.39%。
(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采购原材料类、提供劳务类关联交易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必要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均是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采购原材料类及接受劳务类关联交易能保障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主营业务的持续推进,提供劳务类及受托资产和业务类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
(二)对关联方的依赖程度及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1)湖北路桥2021年预计采购建筑原材料约54.396亿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的原材料不超过61,300万元,占同类业务的比例不超过11.48%,不会因此类交易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也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2)公司及下属公司2021年向关联方接受劳务不超过7,385万元,不会因此类交易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也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3)公司及下属公司2021年向关联方提供劳务不超过3,060.5651万元,不会因此类交易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也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4)公司目前在湖北、浙江、广东、新疆等地有大量的污水处理运营项目,与花山投资公司及梓山湖投资公司发生受托运营污水厂的关联交易,2021年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750万元,占同类业务的比例不超过3.39%,不会因此类交易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也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5)公司及下属公司2021年向关联方出售商品不超过1,500万元,不会因此类交易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也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6)公司及下属公司2021年向关联方租入资产不超过31万元,不会因此类交易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也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7)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包括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2021-052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
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97号)核准,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1,521,737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9.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41,999,980.4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22,515,999.3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9,483,981.06元。上述资金已于2017年11月30日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众环验字(2017)01015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825,121,809.53元,其中投入募投项目811,735,809.85元,支付发行费用为人民币13,385,999.68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2,966,653.48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832,869,980.74元的差异为819,903,327.26元,系投入募投项目811,735,809.85元,支付发行费用为人民币13,385,999.68元,收到银行利息5,224,249.06元和扣除银行手续费5,766.79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以及更加规范、科学地管理及使用募集资金,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017年12月13日,公司与兴业银行武汉分行、浦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银行武汉光谷支行及保荐机构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事项经公司2017年11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3月31日,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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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超结余募集资金金额部分、杭州项目累计投资金额超过承诺投资金额部分主要系募集资金产生利息收入所致。
截至2021年3月31日,东湖高新杭州生物医药产业园项目三期尚在建设中,预计2021年12月竣工,至竣工预计还需投入资金4,057.41万元。天池能源昌吉2×35万千瓦热电厂工程脱硫系统BOT项目已竣工,无募集资金结余。新疆准东五彩湾北一电厂1号2号机组(2×660MW)工程烟气脱硫系统BOT项目竣工,结余募集资金951.58万元,占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的6.80%。
四、募集资金结余的原因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保障项目建设质量的基础上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各个环节中加强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的支出。
五、结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了提高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计划将募投项目“新疆准东五彩湾北一电厂1号2号机组(2×660MW)工程烟气脱硫系统BOT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全部用于“东湖高新杭州生物医药产业园项目”建设支出。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是根据募投项目推进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基于谨慎原则,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东湖高新杭州生物医药产业园项目”建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六、公司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对“新疆准东五彩湾北一电厂1号2号机组(2×660MW)工程烟气脱硫系统BOT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东湖高新杭州生物医药产业园项目”。
七、独立董事和监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新疆准东五彩湾北一电厂1号2号机组(2×660MW)工程烟气脱硫系统BOT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是根据募投项目推进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安排,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东湖高新杭州生物医药产业园项目”。
监事会意见:本次事项的审议过程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东湖高新杭州生物医药产业园项目”的建设。
八、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新疆准东五彩湾北一电厂1号2号机组(2×660MW)工程烟气脱硫系统BOT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是根据募投项目推进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安排,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东湖高新杭州生物医药产业园项目”。
九、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21-053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成立合资公司并向其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内容(一):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湖高新”)拟与关联方武汉联投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投置业”或“合资方”或“合作方”)共同设立3个合资公司(合资公司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为准),以公开竞标方式参与土地竞买及后续产业园区、商业住宅的建设管理,其中:项目一成立的合资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一”)东湖高新出资20,090万元人民币,占合资公司一49%股权,联投置业出资20,910万元人民币,占合资公司一51%股权;项目二成立的合资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二”)东湖高新出资16,170万元人民币,占合资公司二49%股权,联投置业出资16,830万元人民币,占合资公司二51%股权;项目三成立的合资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三”)东湖高新出资2,800万元人民币,占合资公司三10%股权,联投置业出资25,200万元人民币,占合资公司三90%股权。上述三家拟设立的合资公司,东湖高新合计出资39,060万元。
2、交易内容(二):公司拟分别向3个合资公司按各自合资公司的持股比例提供借款,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9亿元,每个合资公司借款金额不超过董事会授权金额。
3、交易内容(三):公司与联投置业约定,若合资公司能够成功摘得目标地块,分别由竞拍成功的合资公司出资,设立一个或多个全资子公司且将竞拍取得的工业用地使用权证办理至其全资子公司名下,并在工业用地实质开发前将上述全资子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东湖高新,股权转让以合资公司取得工业用地使用权所付的土地款及合理税费为对价基础,实现由东湖高新全权负责工业用地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
4、鉴于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投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联投置业系联投集团控股子公司,因此联投置业系公司关联方。
5、本次拟与联投置业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7、竞拍成功的合资公司在工业用地实质开发前,将工业用地使用权证办至其全资子公司名下,并出让全部股权予东湖高新,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同业竞争。
8、公司与联投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详见本公告“八、过去12个月内与本次拟发生的交易关联方之间的历史关联交易”。
9、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投资项目取得相关资质许可、竞拍土地、项目规划审批、项目融资等存在不确定因素,本次投资计划具有一定的不可预见性风险。
一、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概述
1、合资公司一:公司与联投置业拟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公司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为准)负责竞买项目一的土地,并负责该宗用地后续产业园区、商业住宅的建设管理,其中东湖高新出资20,090万元人民币,占股49%,联投置业出资20,910万元人民币,占股51%。
2、合资公司二:公司与联投置业拟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公司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为准)负责竞买项目二的土地,并负责该宗用地后续产业园区、住宅的建设管理,其中东湖高新出资16,170万元人民币,占股49%,联投置业出资16,830万元人民币,占股51%。
3、合资公司三:公司与联投置业拟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公司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为准)负责竞买项目三的土地,并负责该宗用地后续产业园区、商业住宅的建设管理,其中东湖高新出资2,800万元人民币,占股10%,联投置业出资25,200万元人民币,占股90%。
4、公司拟分别向3个合资公司按持有合资公司的股权比例提供借款,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9,000万元,用于其支付土地竞拍款,按合资公司需求支付到位,全合同周期借款利率按利率7%/年执行,期限三年,可提前还款(合作方按各自合资公司的持股比例、同时间节奏提供前述借款)。
5、公司与联投置业约定,若合资公司能够成功摘得目标地块,分别由竞拍成功的合资公司出资,设立1个或多个全资子公司且将工业用地使用权证办理至其全资子公司名下,并在工业用地实质开发前将上述全资子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东湖高新,股权转让以合资公司取得工业用地使用权所付的土地款及合理税费为对价基础,实现由东湖高新全权负责工业用地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
6、因联投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联投置业系联投集团控股子公司,因此联投置业系公司关联方。
7、本次拟与联投置业共同投资设立公司及为拟设立的合资公司提供借款,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8、本次交易所涉及工业用地并不由联投置业及其控制企业开发,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同业竞争。
9、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各方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武汉联投置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武汉联投置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36号
法定代表人:王睿
注册资本:300,000.00万元
成立日期: 2009年5月15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酒店管理;物业管理;旅游开发;房地产中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占比87.33%;湖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出资占比12.67%。
主要经营情况:联投置业是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负责联投集团地产板块的建设与经营。联投置业成立以来,以联投集团的资源优势为依托,立足武汉、辐射“1+8”城市圈,依靠优秀团结的经营管理团队和项目运作团队,凭借高标准的战略规划、准确的市场定位、专业的市场化运作及不断深化的品牌影响力,建设了一批极具影响力、保障民生、改善人居环境的优质项目。经过几年潜心经营,在行业内逐步建立起竞争优势,品牌影响力日益增强。
联投置业最近三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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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单位: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类别:与关联人共同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