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688 公司简称:华泰证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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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公司负责人张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焦晓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费雷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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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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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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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东性质为股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账户性质。
2、本公司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东中,非登记股东的股份由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代为持有。截至报告期末,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港股通分别购入了本公司H股股份78,160,600股、37,000,000股、14,205,200股和19,478,400股,此部分股份亦为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代为持有。本报告披露时,特将此部分股份单独列出,若将此部分股份包含在内,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实际代为持有股份为1,715,532,3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90%。
3、截至报告期末,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5,000,000股A股股票因参与转融通业务仍出借在外,若全部归还,则实际持有公司452,065,418股A股股份及37,000,000股H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39%。
4、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是沪股通投资者所持有公司A股股份的名义持有人。
5、根据公司GDR存托人Citi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统计,截至报告期末公司GDR存续数量为1,033,185份,占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数量的1.14%。
6、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中,A股股东318,004户,H股登记股东7,625户。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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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回购股份进展
2020年3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详见上交所公告2020-023)。
2021年1月8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A股股份90,766,4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99999%,回购最高价为人民币23.08元/股,回购最低价为人民币17.19元/股,回购均价为人民币18.46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75,361,296.8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A股股份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详见上交所公告2021-007)。
2、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进展
2020年12月3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上交所公告2021-001)。2021年2月2日,本激励计划获江苏省国资监管机构原则同意。2021年2月8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详见上交所公告2021-016)。
2021年3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确定2021年3月29日为授予日(详见上交所公告2021-029、2021-030)。
2021年4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4月6日,向符合条件的810名激励对象授予4,548.80万股A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人民币9.10元/股,授予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骨干人员,但不包括公司非执行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公司完成了A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详见上交所公告2021-032)。
3、公司董事变更
2021年2月8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柯翔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选举柯翔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柯翔先生自2021年2月8日起接替徐清先生履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职责,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为止。
4、子公司重要事项
1)2021年2月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泰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国际”)的子公司AssetMark Financial, Inc.于美国特拉华州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Gossamer Merger Sub, Inc.。2021年3月31日,华泰国际的子公司AssetMark Financial, Inc.注销全资子公司OBS Financial Services, Inc.。
2)2021年3月1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董事会,选举孙含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为止。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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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证券代码:601688 编号:临2021-037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21年4月15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以现场及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南京。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8人,丁锋、陈泳冰、胡晓、汪涛等四位非执行董事和刘艳独立非执行董事未亲自出席会议,其中:丁锋、胡晓分别书面委托张伟董事长代为行使表决权,陈泳冰、汪涛分别书面委托柯翔非执行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刘艳书面委托陈传明独立非执行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数占董事总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各项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同意关于动用部分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充抵转融通保证金的议案。
1、同意公司动用不超过4.1亿股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银行”)股票(含4.1亿股,约占公司所持股数的比例为49.28%)充抵转融通业务保证金。
2、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向江苏银行申请办理备案手续,并配合江苏银行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等相关需求。
3、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向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江苏银行股票充抵保证金事宜,并按照相关业务规则办理表决权行使、分红以及其他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