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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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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1698                                                   公司简称:中国卫通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忠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海燕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关丽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截止2021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变化较大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截止2021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变化较大的项目,说明如下:

  1. 本期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63,202.39万元,较上年度末增长52.73%,主要因本公司回款呈现季节性波动,一般年中应收账款余额较大。

  2. 本期预付款项期末余额4,807.87万元,较上年度末增长39.22%,主要因预付保险费及货款等。

  3. 本期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6,515.85万元,较上年度末减少30.71%,主要因发放上年度已计提年终奖的影响。

  4. 本期应交税费期末余额10,194.44万元,较上年度末减少38.45%,主要因缴纳去年年末公司下属香港子公司按照当地疫情纳税优惠政策延缓缴纳的所得税。

  5. 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期末变动主要因本年执行新租赁准则,按准则要求进行调整。

  2、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021年1-3月,同期对比主要利润指标和现金流量净额变动情况,说明如下:

  1. 税金及附加变动主要因计提并缴纳新签合同印花税。

  2. 财务费用变动主要因货币资金利息收入减少。

  3. 其他收益变动主要因本期确认扩展C频段卫星转发器补偿及税费补贴等收益增加。

  4. 投资收益变动主要因确认联营公司投资损失增加。

  5. 信用减值损失变动主要因收回长账龄应收账款减少信用减值损失。

  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主要因缴纳去年年末公司下属香港子公司按照当地疫情纳税优惠政策延缓缴纳的所得税。

  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主要因去年同期公司利用闲置资金开展短期保本理财。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3月,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份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产权〔2021〕110号)。批复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披露的《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宜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在通过后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方可实施。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1698 证券简称:中国卫通 公告编号:2021-013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九名,实际出席的董事九名。本次董事会由李忠宝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中国卫通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21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中国卫通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编号:2021-015号)。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将〈中国卫通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中国卫通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知将另行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三、报备文件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698 证券简称:中国卫通 公告编号:2021-014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五名,实际出席监事五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中国卫通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未发现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21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中国卫通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聘任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公司管理要求,拟续聘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满足为上市公司服 务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的情况。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审计师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编号:2021-015 号)。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报备文件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698 证券简称:中国卫通 公告编号:2021-015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拟续聘的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兴华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院3号楼2048-6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2881146K。

  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兴华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上年度完成68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业务。

  中兴华所首席合伙人李尊农,现有合伙人145人,注册会计师920人,2020年增加注册会计师67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423人。全所从业人员3000多人。

  中兴华所上年度业务收入148,340.71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22,444.57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31,258.80万元;其中上市公司年报审计68家,收费总额7,651.80万元。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房地产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住宿和餐饮业,综合业务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310.38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上述相关职业保险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中兴华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中兴华所从业人员中14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项目组主要成员刘均刚、杨美玲、武晓景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承做公司2021年度审计的项目组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刘均刚,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0年,先后为多家公司提供 IPO 审计或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杨美玲,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8年,至今参与过IPO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质量控制复核人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武晓景,注册会计师,从2003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8年,目前任职事务所项目质量复核岗位,负责过多个证券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IPO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最近三年,上述相关人员均未因执业质量或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受到监管机构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中兴华所的审计服务收费按照公司业务规模、会计业务繁杂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综合确定。2020年度本项目的财务报告审计收费为人民币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5万元,合计人民币105万元。拟续聘中兴华所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1年度的审计收费与2020年保持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聘任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公司管理要求,拟续聘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满足为上市公司服务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予以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就《中国卫通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聘任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公司管理要求,拟续聘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满足为上市公司服务的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2021年4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中国卫通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公司监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2021年4月29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中国卫通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五)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书面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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