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21-029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秦本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为鹏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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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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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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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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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项目变动情况(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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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情况(单位:人民币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2021年3月,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秦本军发行不超过164,067,796股股票(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96,800.00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将用于甜叶菊提取工厂建设以及莱茵天然健康产品研究院建设项目。目前本项目积极有序推进中。本事项需经中国证监会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二)子公司股权转让事项
1、桂林莱茵药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
2020年12月,公司与广西圣民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民制药”)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公司持有的桂林莱茵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药业”)100%股权以人民币230万元价款转让给圣民制药。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将不再持有莱茵药业股份。截至本报告期末,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已完成,莱茵药业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桂林皙美佳人化妆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
2021年3月,公司与桂林金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石建筑”)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公司持有的桂林皙美佳人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皙美佳人”)100%股权以人民币1元价款转让给金石建筑。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将不再持有皙美佳人股份。截至本报告期末,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已完成,皙美佳人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莱茵药业、皙美佳人自成立以来,业务进展均不及预期,净资产均为负,本次资产处置,有利于公司聚焦主业发展。本次转让定价参考当地市场行情并经双方协商后确定,价格公允,远高于莱茵药业、皙美佳人净资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BT项目进展
BT项目的建设已进入收尾阶段,2021年BT项目主要工作为工程收尾,以及与项目业主方保持有效沟通,推动项目回购款的早日收回,支持公司主业发展。
截至2021年3月31日BT项目已累计收到回购款15.784亿元。2021年1季度,莱茵投资实现营业收入5,736,152.60元,净利润3,157,198.33元。(未经审计)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9〕22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劵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9年4月9日至15日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127,933,378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77元。截至2019年4月19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48,230.8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194.3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7,036.59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验字[2019]45040003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21年3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31,123.96万元,募集资金累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14,060.0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400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989.91万元。
目前,公司工业大麻生产设备已陆续运送至项目现场,设备安装等工作已经在紧密进行,公司预计整个工程建设项目将在2021年6月30日前竣工投产。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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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合同进展与合同约定出现重大差异且影响合同金额30%以上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秦本军
2021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21-030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 (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调整。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有:新租赁准则下,取消了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中均确认相应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期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变更后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最新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相 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21-027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4月23日以短信、即时通讯工具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上午10: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参与表决董事7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6名,董事姚新德先生因出差通讯参与表决。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秦本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充分的讨论和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21年第一季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实现营业收入221,038,586.1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8.9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533,458.9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2.37%。(未经审计)
详细情况请参阅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以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029)。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21-028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4月23日以短信、即时通讯工具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上午11: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出席会议监事3名,全体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元元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充分的讨论和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2021年第一季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实现营业收入221,038,586.1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8.9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533,458.9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2.37%。(未经审计)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细情况请参阅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以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029)。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