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859 公司简称:王府井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杜宝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建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丁雅丽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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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上述会计准则执行期限的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新租赁准则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财务费用、所得税费用、净利润、经营活动和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的分配以及一系列财务指标产生重大的影响。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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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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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3月11日,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旅集团”)2020年2月发布的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首旅集团股权比例增至27.23%,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消费市场较上年同期大幅恢复,但是仍然处于疫情之后的恢复之中,加之零星疫情时有发生,消费市场和公司经营仍然面临较大的压力。一季度公司主业经营保持了恢复性改善,多数门店呈现趋势向好的特征,但恢复进程中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存在。受同期低基数影响,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上升63.60%,利润总额同比增加5.55亿元。此外,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新增加了对相应租赁负债计提的“利息费用”和对使用权资产计提的“折旧费用”,已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承租合同支出不再计入“租赁费用”,报告期影响利润总额减少3,322万元。
3.1.1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构成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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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原因说明:
1. 预付账款较上期期末减少主要是执行新租赁准则影响所致。
2. 持有待售资产较上期减少主要是品牌方回购资产执行完毕影响所致。
3. 其他流动资产较上期期末增加主要是留抵税款增加影响所致。
4. 长期应收款、使用权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租赁负债较上期期末增加主要是执行新租赁准则影响所致。
5. 在建工程较上期期末增加主要是门店装修工程影响所致。
6. 预计负债较上期期末减少主要是公司所属分公司支付清算费用影响所致。
3.1.2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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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原因说明: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较上期大幅增加是同期受疫情影响基数较低所致。
(2)税金及附加较上期增加是销售增加影响所致。
(3)财务费用较上期增加主要是执行新租赁准则影响。
(4)其他收益较上期增加主要是政府补助增加影响所致。
(5)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较上期增加是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影响所致。
(6)信用减值损失较上期增加主要是调整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影响所致。
(7)资产处置收益较上期减少主要是处置固定资产影响所致。
(8)营业外收入较上期增加主要是保险赔偿款增加影响所致。
(9)营业外支出较上期减少主要是同期支付品牌方提前终止合作补偿款影响所致。
(10)所得税费用较上期增加主要是报告期利润增加影响所致。
(11)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持续经营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少数股东损益、综合收益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较上期增加主要是同期受疫情影响以及报告期执行新租赁准则共同影响所致。
(12)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较上期增加主要是报告期盈利增加影响所致。
3.1.3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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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原因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增加主要是报告期收到销售款及支付供应商货款增加共同影响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增加主要是同期购入结构性存款影响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增加主要是同期兑付到期超短期融资券及银行借款影响所致。
3.1.4主营业务分业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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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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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不含跨区域内部抵消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 2021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预案及相关事项(以下简称“吸收合并事项”)。前述事项已取得北京市国资委批准。
2021年2月9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述吸收合并事项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公司于3月5日回复了上述问询函并对预案进行相应修订。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相关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已公告,详见公司发布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3.2.2 免税业务方面,公司仍在积极推进各类免税项目落地。报告期内,经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与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以下简称“海南橡胶”)有限公司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分别出资成立海南王府井海垦免税品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及海南海垦王府井日用免税品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用于发展运营海南省岛内免税项目和岛内日用免税品项目并开展免税品经营管理。截止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仍在积极推进岛内免税及岛内日用品免税项目落地。
3.2.3 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财会【2018】35号文,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进行了修订,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会计政策变更将会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财务费用、所得税费用、净利润、经营活动和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的分配以及一系列财务指标产生重大的影响。
3.2.4 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收购陕西荣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事项,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
3.2.5 设立、注销子公司
3.2.5.1 2020年8月,经公司所属子公司北京王府井奥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设立其全资子公司呼和浩特王府井奥莱商贸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已于2021年1月18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3.2.5.2 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宏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呼和浩特弘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已于2021年1月28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3.2.5.3 公司之子公司南宁王府井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因承租合同到期不再续租,已于2020年10月闭店,2021年1月20日完成注销登记手续。
3.2.6 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王府井为合作伙伴降扣、减租、让利,同时也获得了承租物业业主方的减租支持。报告期内,按照财会(2020)10号《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公司作为出租方为供应商减租冲减营业收入3,187,694.69元,作为承租人取得业主方减租冲减营业成本67,580元。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由于上年同期受疫情影响基数较低,预计公司半年度业绩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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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59 股票名称:王府井 编号:临2021-029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零售》要求,现将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1年第一季度,公司门店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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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1年第一季度,公司无新增物业情况
三、2021年第一季度,公司主要经营数据
1.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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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营业务分业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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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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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不含跨区域内部抵消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特此公告。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59 证券简称:王府井 编号:临2021-030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换股吸收合并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商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2021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披露的《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相关披露文件。
公司于2021年2月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20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3)。为保证回复内容的准确和完整,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进行了延期回复,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4日公告的《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4)以及于2021年3月3日公告的《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5)。
根据《问询函》的相关要求,公司协调相关各方就《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与回复,并对本次交易相关文件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5日披露的《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6)及相关披露文件。
公司于2021年4月1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9)。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公司将在相关工作进一步完善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需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有关信息均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