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昆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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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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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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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使用权资产变动原因:主要是租赁资产减少。
2.合同负债变动原因:主要是预收的货款增加。
3.长期应付款变动原因:主要是垫付科研资金增加。
4.营业收入、利润等收益指标变动原因:主要去年受疫情影响产品交付延期,同时公司提倡均衡生产,一季度产品交付增加。
5.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变动原因:主要是本期货款回收情况同比增加。
6.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变动原因:主要是去年同期收回股权转让余款。
7.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变动原因:主要是借款净额减少。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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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372 股票简称:中航电子 编号:临2021-009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二次会议
(临时)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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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二次会议(临时)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1年4月26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及高管人员。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表决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9日12:00。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0人,实际表决的董事10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范运作,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与会董事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二、《关于审议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非独立董事纪瑞东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详见2021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8))。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股东中航机载系统有限公司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汪晓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杨有红、熊华钢、张金昌、魏法杰对上述董事候选人均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汪晓明先生以往的工作经历和能力可以胜任拟任的职务,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与会董事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三、《关于审议增补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熊华钢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提出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详见2021年4月27日披露的《独立董事辞职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7))。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景旭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当选后景旭先生将接任熊华钢先生原担任的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的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杨有红、熊华钢、张金昌、魏法杰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景旭先生以往的工作经历和能力可以胜任拟任的职务,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选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372 股票简称:中航电子 编号:临2021-010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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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二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1年4月26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各位监事。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表决的截止时间为 2021年4月29日12时。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表决的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与会监事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372 股票简称:中航电子 编号:临2021-011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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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二次会议(临时),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审议增补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股东中航机载系统有限公司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汪晓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选(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景旭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选(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当选后景旭先生将接任熊华钢先生原担任的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的职务。独立董事候选人选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杨有红、熊华钢、张金昌、魏法杰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汪晓明先生、景旭先生以往的工作经历和能力可以胜任拟任的职务,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同日披露的《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
董 事 候 选 人 简 历
汪晓明:男,1968年12月出生,硕士,研究员。历任四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中航系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航空工业航电系统分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工会主席,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航空工业机载系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景旭:男,1970年5月生,美国芝加哥肯特法学院法律硕士、长江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远大集团法律顾问、北京万思恒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君都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
公司代码:600372 公司简称:中航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