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7 证券简称:中油资本 公告编号:2021-024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蒋尚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旭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静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2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2021年2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和《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2021年2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2021年4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长的公告》。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0617 证券简称:中油资本 公告编号:2021-025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周三)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文件已于2021年4月25日(周日)分别以专人通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亲自出席董事8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会全体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024)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将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同步披露。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拟投资设立产业资本投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拟投资设立产业资本投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谢海兵、蔡勇、周远鸿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17 证券简称:中油资本 公告编号:2021-026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投资设立产业资本投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优化业务布局,拓展成长空间,充分挖掘油气产业战略转型的机遇,中油资本或所属企业拟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集团)、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股份)分别出资20亿元、51亿元、29亿元共同设立产业资本投资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投资协议尚未签署,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投资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的签署事宜。
(二)关联关系概述
中石油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中石油股份为中石油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中石油集团与中石油股份均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关联交易需履行的程序
1.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谢海兵、蔡勇、周远鸿就该事项回避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议后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中石油集团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
主要办公地: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9号中国石油大厦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戴厚良
注册资本:48,69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0433L
主营业务:组织经营陆上石油、天然气和油气共生或钻遇矿藏的勘探、开发、生产建设、加工和综合利用以及石油专用机械的制造;组织上述产品、副产品的储运;按国家规定自销本公司系统的产品;组织油气生产建设物资、设备、器材的供应和销售;石油勘探、开发、生产建设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的开发研究和技术推广;国内外石油、天然气方面的合作勘探开发、经济技术合作以及对外承包石油建设工程、国外技术和设备进口、本系统自产设备和技术出口、引进和利用外资项目方面的对外谈判、签约。(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中石油集团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中石油集团是根据《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1998]57号),于1998年7月在原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的基础上重组成立的特大型石油石化企业集团,是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自1998年成立以来,国家以财政退税和直接注资的方式为中石油集团多次增加注册资本,中石油集团注册资本由成立时的1,149 亿元增加至4,869亿元。2017年12月,中石油集团进行改制,公司名称变更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石油集团是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中国主要的油气生产商和供应商之一,是集油气勘探开发、炼油化工、销售贸易、管道储运、工程技术、工程建设、装备制造、金融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国际能源公司,在国内油气勘探开发中居主导地位,在全球35个国家和地区开展油气业务。2020年,在世界50家大石油公司综合排名中位居第三。
3.财务数据
2020年度中石油集团经审计的营业收入20,871.4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15.69亿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9,785.88亿元。
4.关联关系
截至公告披露日,中石油集团持有公司9,778,839,652股股票,占总股本的77.35%。中石油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款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5.其他
经公司核查,中石油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中石油股份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
主要办公地: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9号中国石油大厦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戴厚良
注册资本:18,302,097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5462X
主营业务:原油及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生产和销售;原油及石油产品的炼制,基本及衍生化工产品、其他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炼油产品的销售以及贸易业务;天然气、原油和成品油的输送及天然气的销售。
主要股东:中石油集团为中石油股份控股股东,持有其80.25%股份。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中石油股份是1999年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重组过程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中石油股份是中国油气行业占主导地位的最大的油气生产和销售商,是中国销售收入最大的公司之一,也是世界最大的石油公司之一。发行的美国存托证券、H 股及A 股于2000年4月6日、2000年4 月7日及2007年11月5日分别在纽约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主要业务包括原油及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生产和销售;原油及石油产品的炼制,基本及衍生化工产品、其他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炼油产品的销售以及贸易业务;天然气、原油和成品油的输送及天然气的销售。
3.财务数据
2020年度,中石油股份经审计的营业收入19,338.3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90.02亿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2,154.21亿元。
4.关联关系
中石油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中石油集团控制的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5.其他
经公司核查,中石油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方式
公司或所属企业拟与中石油集团、中石油股份共同投资设立产业资本投资公司。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石油集团昆仑资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或上海
注册资本:100亿元人民币
标的公司拟主要通过对外投资发现战略性投资机会,重点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进行产业资本投资(非金融业务)。
拟出资情况及股权结构:
■
注1:公司初步拟定按照3:3:4的比例3年内分三次完成出资;
注2:上述相关信息以实际签订的投资协议以及有关工商登记注册部门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公司按投资标的注册资本20%的比例现金出资,并获得对应股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投资协议尚未签署,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后续投资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的签署事宜,公司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以中油资本或所属企业自有资金与中石油集团、中石油股份共同投资设立产业资本投资公司,有利于优化业务布局、拓展成长空间,有助于提升公司投资收益,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带来积极的影响。
本次与关联方拟共同投资设立产业资本投资公司,相关投资协议尚未签署,本次交易能否最终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产业资本投资公司设立后,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管理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加强协作机制的建立和运行,督促并协助产业资本投资公司建立完善的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积极防范和应对风险,保证产业资本投资公司的稳定、健康发展。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本次交易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
自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中石油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合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32.3亿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独立董事事先认真审阅了《关于拟投资设立产业资本投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一般商业条款,符合上市公司的利益,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公平、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认可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一般商业条款,符合上市公司的利益,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公平、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对《关于拟投资设立产业资本投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均已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同意投资设立产业资本投资公司相关事宜。
九、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