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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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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审议通过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会议应到董事16人,实到董事15人。罗乾宜副董事长因公务缺席会议,委托马晓燕董事行使表决权,有效表决票16票。10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1.3本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本公司董事长李民吉、行长张健华、财务负责人关文杰,保证第一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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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有关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规定计算。

  2、2021年3月,本公司对优先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8.40亿元。在计算基本每股收益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本公司考虑了发放优先股股息的影响。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未年化。

  3、资产利润率为净利润除以期初和期末资产总额平均数,报告期内未年化。

  4、根据财政部、国资委、银保监会和证监会联合发文《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加强企业202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1〕2号),本集团对信用卡分期付款手续费、租赁手续费等收入进行重分类,将其从手续费及佣金收入调整至利息收入,并重述了上年同期数据。上表中净利差、净息差根据调整后的数据计算。

  5、根据原银监会《关于调整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的通知》(银监发[2018]7号),对各股份制银行实行差异化动态调整的拨备监管政策。本集团2021年一季度拨备覆盖率、贷款拨备率符合监管要求。

  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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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要求确定和计算非经常性损益。

  2.3 本集团经营情况分析

  报告期,本集团以价值创造为主导,坚持轻型化、差异化、数字化、综合化发展方向,加快推进经营转型和结构优化,经营稳中有进。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34,703.6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705.49亿元,增长2.08%,其中贷款总额21,607.7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517.77亿元,增长2.46%;负债总额31,828.5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656.93亿元,增长2.11%,其中存款总额18,384.2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00.95亿元,增长1.11%。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利润总额70.81亿元,同比增加6.41亿元,增长9.9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55亿元,同比增加5.15亿元,增长10.64%。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率1.79%,比上年末下降0.01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161.61%,比上年末提高14.39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2.89%,比上年末提高0.24个百分点。

  2.4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前十名普通股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的普通股股东持股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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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诺自股份交割日(2016年11月17日)起5年内不转让其受让的本公司股份。

  2、本公司于2018年向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564,537,330股A股普通股股票,上述股份于2019年1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相关登记及限售手续。所有发行对象自取得股权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相关监管机关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及到期转让股份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上述股份预计将于2024年1月8日上市流通(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3、2021年1月28日至3月2日期间,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153,872,306股,达到本公司普通股股本总额的1%。本次权益变动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为9.50%。详见本公司2021年3月3日披露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截至报告期末,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增至9.95%。

  2.5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表、前十名无限售条件的优先股股东持股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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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银行业务数据

  3.1资本构成及变化情况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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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2年第1号)及相关监管规定,资本充足率最低资本要求为8%,储备资本和逆周期资本要求为2.5%。

  3.2杠杆率及其变化情况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未经审计)

  ■

  注:以上均为非并表口径,依据《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银监会令[2015]1号)计算。

  3.3流动性覆盖率信息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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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以上为并表口径,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做好2021年银行业非现场监管报表填报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55号)和《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3号)计算。

  3.4贷款资产质量情况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未经审计)

  ■

  3.5其他主要监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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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存贷款比例、流动性比例、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为监管计算非并表口径。

  2、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最大一家客户贷款总额/总资本净额×100%

  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总额/总资本净额×100%

  其中:总资本净额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2年第1号)计算。

  4 重要事项

  4.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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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本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2021年4月28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待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4.5会计政策变更情况说明

  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根据过渡要求,因采用新租赁准则而作出的租赁业务识别及账务调整在2021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不调整以前年度可比信息。此次变更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4.6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李民吉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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