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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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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0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改,主要修订条款如下:

  ■

  本次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2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新租赁准则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

  2、新租赁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

  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的主要内容

  1、解释第13号修订了构成业务的三个要素,细化了业务的判断条件,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购买方在判断取得的经营活动或资产的组合是否构成一项业务时,引入了“集中度测试”的方法;

  2、解释第13号明确了企业的关联方包括企业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共同成员单位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及对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的企业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等。

  (二)新租赁准则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均不追溯调整可比期间财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监事会发表的书面审核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0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及每股转增比例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3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693,065,47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9,330,000股)后的683,735,471股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保持每股派现金额及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派现总金额及转增总股数,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81,078,267.80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5,494,792.60元。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4,994,877.13元,按规定计提法定盈余公积1,499,487.71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110,606,190.45元,2020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金额为124,101,579.87元,资本公积金额为1,271,749,650.19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1、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693,065,47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9,330,000股)后的683,735,4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元(含税),共计拟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68,373,547.10元,占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8.96%;

  2、公司拟向在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全体股东(不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3股。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93,065,471股(包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9,330,000股)增加至898,186,112股。(具体股数以实施完毕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的股数为准)。

  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结余的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保持每股派现金额及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派现总金额及转增总股数,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的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既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又兼顾了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与股东的合理回报。本预案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既能有效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又有利于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均不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2、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3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

  四川东方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材股份”)

  河南华佳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华佳”)

  山东艾蒙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艾蒙特”)

  江苏东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东材”)

  山东胜通光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通光科”)

  ●本次担保金额及为其担保累计金额

  2021年度,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东材股份提供不超过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担保;拟为控股子公司河南华佳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担保;拟为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提供不超过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担保;拟为全资子公司江苏东材提供不超过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担保;拟为全资子公司胜通光科提供不超过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担保。

  2020年度,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发生额为27,650.0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8,728.13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7,847.22万元。本公司无对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公司对前述五家子公司需向金融机构融资的情况进行了预测分析,为确保其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实现2021年度的经营目标,拟为东材股份、河南华佳、山东艾蒙特、江苏东材、胜通光科五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融资分别提供不超过1亿元、2,000万元、2.5亿元、6亿元、1.5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以解决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求,上述担保总额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母公司净资产201,664.60万元的55.54%,具体担保方案如下:

  1、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1年

  3、担保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事项之日起12个月内,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的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四川东方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绵阳市游仙区三星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罗春明

  注册资本:245,773,742.00元,公司持股比例为99.9664%

  成立日期:1994年7月5日

  经营范围:绝缘材料、塑料材料、化工材料的制造、销售,出口本企业自产的绝缘材料及其生产设备和原辅料,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科技信息咨询、技术服务,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按许可证核准的范围经营)。

  财务状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765,227,555.83元,负债总额为466,018,605.23元(其中:流动负债合计414,757,483.35元),净资产额为1,299,208,950.60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32,812,030.44元,实现净利润104,171,855.04元。

  2、河南华佳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郑州高新开发区翠竹街1号5栋

  法定代表人:刘宝灵

  注册资本:2,299万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为72.51%。

  实收资本:2,299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9月9日

  公司经营范围:电子元件和材料的生产、制造、销售;电子产品、电工产品、通讯器材、电力器材、机械设备及零配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财务状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90,565,080.41元,负债总额为64,605,197.33元(其中:流动负债合计64,605,197.33元),净资产额为25,959,883.08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56,041,350.29元,实现净利润2,245,033.05元。

  3、山东艾蒙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东营市垦利区胜坨镇永莘路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刚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为65%。

  实收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12月18日

  公司经营范围: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4,091,109.79元,负债总额为1,091,109.79元(其中:流动负债合计1,091,109.79元),净资产额为53,000,000.00元;该公司尚处于筹建阶段,暂未实现产品销售收入。

  4、江苏东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海安县城东镇开发大道(中)28号

  法定代表人:李刚

  注册资本:36,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为100.00%

  成立日期:2012年8月7日

  经营范围:绝缘材料、高分子材料、功能膜材料生产(涉及专项许可的需办理专项审批后方可经营)、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的进口业务;科技信息咨询、技术服务。

  财务状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147,766,930.40元,负债总额为741,499,974.42元(其中:流动负债合计526,358,999.97元),净资产额为406,266,955.99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01,653,680.33元,实现净利润62,730,800.13元。

  5、山东胜通光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东营市垦利经济开发区园兴路169号

  法定代表人:李刚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实收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8月29日

  公司经营范围:BOPET光学膜的生产销售、科技研发、技术推广服务、自营及代理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和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854,207,108.18元,负债总额为167,767,135.99元(其中:流动负债合计167,767,135.99元),净资产额为686,439,972.19元;2020年下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37,278,253.00元,实现净利润13,775,612.08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暂未签订担保协议。根据子公司的申请,公司2021年度为前述五家子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为:拟为控股子公司东材股份提供不超过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担保,期限1年,担保性质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拟为控股子公司河南华佳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担保,期限1年,担保性质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拟为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提供不超过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担保,期限1年,担保性质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拟为全资子公司江苏东材提供不超过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担保,期限1年,担保性质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拟为全资子公司胜通光科提供不超过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担保,期限1年,担保性质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除山东艾蒙特尚处于筹建阶段,其余四家子公司的经营业绩稳定,资信状况良好;且在担保期内,公司能够实际控制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可有效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2020年度,公司全体董事和管理层都能够审慎对待并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风险,未发生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对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均没有超过经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限额。

  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保障其顺利实现2021年度的经营目标,且此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7,847.22万元。本公司无对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

  东材股份、江苏东材、河南华佳、山东艾蒙特、胜通光科五家子公司均无对外担保行为。

  公司及子公司均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4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

  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

  根据日常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分别向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发科技”)及其子公司采购/销售材料、接受劳务;向太湖金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张科技”)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向山东莱芜润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润达”)采购材料、接受劳务。

  ●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情形,亦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一、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

  1、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

  2020年4月27日,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公司预计2020年与关联方之间发生销售、采购等交易事项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500万元,其中:采购货物/接受劳务不超过400万元,销售材料/产品不超过10,000万元,与日常经营相关的零星关联交易不超过100万元。2020年5月28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批准了2020年度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478.65万元,具体交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

  2、关于2020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

  (1)2020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入股山东艾蒙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增资入股山东艾蒙特后,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0年12月份与山东润达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2020年12月1日-31日,公司与山东润达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49.99万元,具体交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

  (2)2020年12月,公司利用自身的采购渠道优势,以贸易的方式向山东润达销售一批环氧树脂原材料,以赚取合理的贸易利润,交易金额为253.96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在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并报送董事长审批,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预计2021年与关联方之间发生销售、采购等交易事项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3,900万元,其中:采购材料/接受劳务不超过20,200万元,销售材料/产品不超3,200万元,与日常经营相关的零星关联交易不超过500万元,具体预计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与金发科技的关联交易内容

  1、向金发科技及其子公司销售材料

  基本情况:公司在聚酯切片采购领域拥有较强的渠道优势和规模优势,拟向金发科技及其子公司以贸易的方式销售部分原材料,以赚取合理的贸易利润。

  定价政策:根据成本费用加上合理利润进行定价。

  货款结算方式和期限:预收款。

  2、向金发科技及其子公司采购材料/接受劳务

  基本情况:为了拓宽采购渠道,缩短材料交付周期,降低采购成本,公司拟向金发科技及其子公司购买生产特种聚酯薄膜、无卤阻燃片材等产品所需的部分母料,或提供原材料委托其进行加工。

  定价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参照公司向非关联的第三方采购的同种或类似产品价格进行定价;加工费根据成本费用加上合理利润进行定价。

  货款结算方式和期限:到货后月结30天以银行电汇/承兑方式结算。

  (二)与金张科技的关联交易内容

  基本情况:金张科技向公司采购光学级聚酯基膜,用于生产光学涂布产品。

  定价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参照公司向非关联的第三方销售的同种或类似产品价格进行定价。

  货款结算方式和期限:到货后月结60天以银行电汇/承兑方式结算。

  (三)与山东润达的关联交易内容

  基本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山东润达采购环氧树脂及固化剂,用于生产电子树脂材料;或者提供原材料委托其加工。

  定价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参照公司向非关联的第三方采购的同种或类似产品价格进行定价;加工费根据成本费用加上合理利润进行定价。

  货款结算方式和期限:预付款、到货后月结30天以银行电汇/承兑方式结算。

  四、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33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袁志敏

  注册资本:2,573,622,343.00 元

  经营范围: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关联关系:熊海涛女士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属于本公司关联自然人。同时,熊海涛女士担任金发科技的董事,故金发科技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2、太湖金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经济开发区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施克炜

  注册资本:83,118,568.00元

  经营范围:信息显示、大规模集成电路、电子元器件领域用功能性保护材料及生产配套材料、健康护眼膜、光学转换膜、高阳隔膜、高端离型膜、功能性光学胶、电子元器件用离型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自营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设备租赁。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金张科技24.83%股份,为联营企业,故金张科技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山东莱芜润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莱芜市高新区旺福山路009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李长彬

  注册资本:60,000,000.00元

  经营范围:酚醛树脂、环氧树脂的生产销售。

  关联关系:山东润达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新材料有限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持有山东艾蒙特30%股权,属于“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关联法人”,故山东润达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五、关联方履约能力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金发科技总资产为32,454,896,472.9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4,841,977,473.93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5,061,170,904.88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87,696,510.29元。

  2、截止2020年12月31日,金张科技总资产为763,954,508.70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为498,634,194.01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65,826,029.13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3,297,618.91元。

  3、截止2020年12月31日,山东润达总资产为315,617,183.95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为141,948,267.15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66,563,221.56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605,366.19元。

  上述关联方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已达成的各项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六、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存在同类交易的参照公司向非关联的第三方销售/采购的同种或类似产品价格进行定价;不存在同类交易或市场价格的,以合理的构成价格(成本费用加上合理利润)作为定价依据。

  七、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所需,可减少时间成本和沟通成本,此类日常关联交易的存续,有利于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

  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利益,且占同类交易或公司交易总量的比例较小,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较大的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此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有利于交易双方获得合理的经济效益。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熊海涛女士担任金发科技的董事,应回避表决。本议案的董事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九、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5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

  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确认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薪酬确认

  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共计935.10万元(税前)。

  根据《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规定,在公司担任日常管理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的激励提成总额为1,186万元。经公司与上述人员友好协商,一致同意2020年度的发放金额为350万元(约占激励提成总额的30%),剩余激励提成部分将结合后续两个年度业绩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确定发放与否,具体考核指标以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薪酬方案为准。

  二、2021年度薪酬方案

  为加快推动公司战略发展,保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保障其合法劳动权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日常管理职务的董事,其薪酬由固定薪资、浮动薪资及激励提成三部分组成,适用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

  2、未在公司担任日常管理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

  3、独立董事津贴: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2021年拟给予独立董事李双海先生、黄勇先生、李非先生的津贴为人民币80,000元/年/人。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按公司规定报销。

  (二)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均在本公司任职,根据其在公司的任职岗位领取报酬,不再另行发放监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由固定薪资、浮动薪资及激励提成三部分组成,适用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

  (四)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

  1、制定原则:坚持贯彻“按劳分配、兼顾公平、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基本原则,按岗位级别、业绩贡献、职责风险等因素确定绩效激励方案。确保其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相融合,保持一定的吸引力和市场竞争力,以科学合理的薪酬方案促进公司可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2、管理机构: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并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3、适用对象:董事长、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共计8人。(以下简称“激励团队”)

  4、适用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5、薪酬考核管理办法

  (1)固定薪资及浮动薪资总额:456万元人民币(激励团队总额)

  固定薪资按已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按月发放;浮动薪资根据个人KPI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按年度发放。

  (2)激励提成考核

  为鼓励激励团队挑战和创造更高的经济效益,以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剔除本年度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及资产处置收益的影响)为基数,对激励团队实施以净利润为基数的阶梯式激励方案:

  ■

  基于上述激励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的激励标准和考核办法。

  (3)激励提成发放: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个人激励标准和考核办法,核算、分配个人激励提成金额,激励提成金额自当年起分3年发放,每年发放三分之一。

  五、独董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经营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制定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促使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及2021年薪酬方案的事项,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均为含税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如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级别调整,自调整的下月起,按照新的岗位级别重新确认薪酬标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7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业务开展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主要修订条款作如下:

  ■

  ■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8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改,主要修订条款如下:

  ■

  本次修改《股东大会会议事规则》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9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改,主要修订条款如下:

  ■

  本次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1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同时促进前述责任主体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均对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事项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责任保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投保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4、保费总额:不超过15.00万元人民币;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责任险方案的框架内,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责任限额、保险费用及其他保险条款,商榷、修订、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以及在今后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有利于保障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主体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此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此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有利于保障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主体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的稳定健康发展。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3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不含税)

  ■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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