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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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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原料采购提供履约担保事项内容和审核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能够促进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其经济效益和盈利能力。与会监事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21-045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套期保值业务目的及必要性

  饲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公司主营业务之一,原材料在饲料成本中占有较大比重,主要包括:豆粕、菜粕、豆油、强麦、玉米、鱼粉、油脂等。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能有效控制原材料价格风险,合理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给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公司饲料生产经营所需的豆粕、菜粕、豆油、强麦、玉米等相关品种的期货交易合约。

  二、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额度和期限

  1、套期保值业务的计划额度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求统计分析,公司用于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在此额度内,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2018年修订)》的规定执行相关业务流程。

  2、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

  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三、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4、政策风险:期货市场的法律法规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带来的风险。

  四、风险控制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期货头寸。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套期保值管理制度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有《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2018年修订)》,作为套期保值内控管理制度,其对套期保值的额度审批权限、品种、管理流程、风险把控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该规定履行计划安排、金额审批、指令下达等行为,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套期保值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4、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立场,就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利用期货市场开展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已制定《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2018年修订)》,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业务流程、审批权限及风险控制措施。

  3、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饲料原料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对冲饲料原料价格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实现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21-046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用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金额: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投资标的名称:金融机构发售的风险较低或流动性佳的理财产品。

  有效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为充分利用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投资需求的前提下,2021年度公司拟利用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

  一、现金管理概述

  1、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较低或流动性佳的理财产品,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现金管理额度、方式及期限

  在任一时点投资总额合计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范围为金融机构发售的风险较低或流动性佳的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具体投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有效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3、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4、现金管理的要求

  公司在对2021年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并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的情况下,根据公司现金流的状况,及时进行理财产品购买或赎回,现金管理以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为前提条件。

  5、信息披露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活期结构性存款时,在任一时点投资总额合计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现金管理总额度内可持续运作,公司有权根据情况支取本息,授权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对于公司购买的其他类型的理财产品,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1、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较低或流动性佳的理财产品,能够控制投资风险,不会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将能够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较低或流动性佳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国家宏观经济、市场相关政策发生巨大变化以及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可能导致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无法正常进行,以及产生赎回违约的风险。

  2、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拟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在董事会审批额度内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现金管理相关事宜,财务总监组织实施,财务中心负责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需求的状况,应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或赎回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财务中心建立台账管理制度,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并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4、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理财业务的申请人、审核人、审批人、操作人、 资金管理人应相互独立。

  5、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银行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6、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汇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就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其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且上述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和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利用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21-047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未有变动。

  本次修改后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1年4月修订本)将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现行的《公司章程》将同时废止。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1年4月修订本)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21-049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依据财政部颁布和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对公司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无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执行;2019年12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该解释,对以前年度不进行追溯。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 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以下简称“原收入准则”),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货方,收入的金额及相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将原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根据新收入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首次执行时仅对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报表项目金额进行调整,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需要将期初“预收款项”金额除租金外全部调整至“合同负债”,不需要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公司按照新的会计准则重新评估了公司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新颁布和修订的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依据真实、可靠,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相关变更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颁布和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21-033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下午在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前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表决9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庆堂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943,535.81元,母公司净利润为69,413,274.39元,现拟定如下利润分配方案: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6,941,327.44元;提取盈余公积金后剩余利润62,471,946.9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23,598,591.96元,报告期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86,070,538.91元;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年)》,公司当前正处于转型发展的重要阶段,2021年将面临较大的资金支出压力,为保持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加快公司转型升级步伐,实现公司经营战略目标,公司需要留存充足收益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及未来的发展,2020年度拟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表示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本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等提供服务,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说明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郑坤先生、林家兴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说明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孙)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孙)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关联董事陈庆堂先生、陈庆昌先生、陈加成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孙)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孙)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对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孙公司拟对其参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担保,公司授权指定的管理层代理人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实施,授权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对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参)股孙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的议案》。

  为稳定并发展与供应商的良好供销关系,解决公司饲料原材料采购赊销相关问题,从而实现供应商与公司共同发展的经营目标,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为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参)股孙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18,000万元,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授权指定的管理层代理人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实施,授权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参)股孙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的公告》。

  十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开展远期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及相关组合业务,交易金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交易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十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原料采购提供履约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金屿进出口有限公司拟向厦门夏商粮食发展有限公司连续交易不确定数量的饲料原料产品并拟签订相关协议及合同,为促进子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其经济效益和盈利能力,公司拟为子公司原料采购提供连带履约担保,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原料采购提供履约担保的公告》。

  十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拟开展套期保值相关业务,公司用于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十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用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投资需求的前提下,2021年度公司拟利用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利用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公告》。

  二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1年4月修订)全文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手册〉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手册〉的公告》。

  二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全文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21〕5号)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原《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重新修订。

  修订后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全文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审议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十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二十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福建省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公司一楼大会堂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上第二、三、四、五、六、九、十三、十四、十五、十七、二十等十一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21-034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下午在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前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修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943,535.81元,母公司净利润为69,413,274.39元,现拟定如下利润分配方案: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6,941,327.44元;提取盈余公积金后剩余利润62,471,946.9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23,598,591.96元,报告期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86,070,538.91元;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年)》,公司当前正处于转型发展的重要阶段,2021年将面临较大的资金支出压力,为保持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加快公司转型升级步伐,实现公司经营战略目标,公司需要留存充足收益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及未来的发展,2020年度拟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战略规划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未来经营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说明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监事何修明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说明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孙)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孙)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孙)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内容和审核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满足公司投资与经营扩张等资金需求及发展规划需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孙)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未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孙)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控股子(孙)公司为公司担保,属于正常经营所需。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上市公司利益。

  与会监事一致同意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孙)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孙)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孙)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对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孙公司拟对其参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担保,公司授权指定的管理层代理人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实施,授权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对其参股公司提供银行信贷授信担保服务,解决其经营中的资金问题,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保障浙江凯迈和永安昌民生产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在风险控制上,相关自然人股东为本次担保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能有效控制公司经营管理风险,与会监事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对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参)股孙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的议案》。

  为稳定并发展与供应商的良好供销关系,解决公司饲料原材料采购赊销相关问题,从而实现供应商与公司共同发展的经营目标,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为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参)股孙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18,000万元人民币,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授权指定的管理层代理人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实施,授权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华龙集团为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参)股孙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事项,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满足了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参)股孙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方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履行相应业务合同;在风险控制上,其他未提供担保的股东按其对应持股比例向华龙集团提供反担保,能有效控制公司经营管理风险。与会监事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参)股孙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的公告》。

  十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开展远期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及相关组合业务,交易金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交易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是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提出的,主要是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有效地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十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原料采购提供履约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金屿进出口有限公司拟向厦门夏商粮食发展有限公司连续交易不确定数量的饲料原料产品并拟签订相关协议及合同,为促进子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其经济效益和盈利能力,公司拟为子公司原料采购提供连带履约担保,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原料采购提供履约担保事项内容和审核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能够促进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其经济效益和盈利能力。与会监事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原料采购提供履约担保的公告》。

  十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用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投资需求的前提下,2021年度公司拟利用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其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且上述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和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利用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1年4月修订)全文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十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审议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十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颁布和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以上第一、二、三、四、八、九、十、十二和十四等九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21-036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及现金分红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下午13:00-14: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网上直播地址: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投资者可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有关问题预先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wenzengdai@126.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同日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请参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0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公司计划于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下午13:00-14:00举行2020年度业绩及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指标、现金分红等相关事宜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下午13:00-14:00;

  (二)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会议召开网上直播地址: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庆堂先生;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许梦华先生;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延嗣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 投资者可以在2021年5月12日13:00-14:00登陆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进行互动交流,参会人员将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

  2、投资者可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有关问题预先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wenzengdai@126.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戴文增

  电话:0591-85628333

  传真:0591-85622233

  电子邮箱:wenzengdai@126.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公告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21-037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有合伙人13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018人,其中4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审计的2019年度收入总额为105,772.1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2,969.01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46,621.7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承担210家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25,290.04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7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项目签字会计师:胡素萍,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

  项目签字会计师:吴莉莉,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琳,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16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

  2021年度审计费用相关定价原则未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建议公司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证券业务许可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净资产验证及相关咨询服务,聘期一年。

  (三)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及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提议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财务报告审计报酬和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事宜。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21-038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有关规定,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天马科技”)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42号《关于核准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18年4月17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305,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共3,050,000.00张。截至2018年4月23日,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5,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1,783,962.2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3,216,037.75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8)第350ZA0013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0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3,835.01万元;收回前期的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万元、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500.00万元并已全部收回。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27,882.46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237.07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676.2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实有余额1,676.21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8年4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因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直接实施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台山市福马饲料有限公司,公司与台山市福马饲料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开户银行于2019年4月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

  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山丰宁支行于2019年4月29日更名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山环北大道支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7,882.46万元,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除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度,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天马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天马科技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海通证券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天马科技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天马科技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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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21-040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孙)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孙)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孙)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孙)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1、交易事项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孙)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额度总计不超过28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主要用于办理发放人民币/外币贷款、承兑商业汇票、开立信用证、出具保函、进出口贸易融资、资金交易、买方信贷、并购贷款等融资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控股子(孙)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以为公司及子(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担保;公司可以为控股子(孙)公司担保,控股子(孙)公司之间可以互相担保,控股子(孙)公司可以为公司担保,控股子(孙)公司少数股东需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涉及并购贷款的,标的企业股权可以作为并购贷款质押担保,具体由董事长指定授权的管理层代理人与银行签订相关授信、担保手续。在年度授信预计28亿元人民币额度范围内,公司全资子(孙)公司之间的担保在23亿元人民币范围额度内可以循环、调剂使用,公司控股子(孙)公司(非全资)之间的担保在5亿元人民币范围额度内可以循环、调剂使用,公司全资和非全资子公司的两类担保额度不能相互调剂使用。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的管理层代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总授信额度内,办理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的融资事宜,并签署有关与各家银行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授权的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包括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孙)公司。

  3、关联关系

  陈庆堂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5.48%股份,通过其独资公司福建天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投资”)持有公司6.90%股份,合计持有公司32.38%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属于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了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其他关联关系:董事陈庆昌先生持有公司0.53%的股份,董事、副总经理陈加成先生持有公司0.01%的股份,陈庆昌先生系陈庆堂先生的弟弟,陈加成先生系陈庆堂先生的儿子。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项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自然人为陈庆堂先生。

  陈庆堂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25.48%股份,通过其独资公司天马投资持有公司6.90%股份,合计持有公司32.38%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为支持公司发展,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担保,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陈庆堂先生为公司及子(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未收取任何费用,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体现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上述关联交易无需公司支出任何费用。

  五、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2021年4月28日,公司对全部下属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借款余额为43,556.6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35.73%;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以及因担保而产生损失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认真审核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上述关联交易是企业融资过程中,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发生的正常的担保行为,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企业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在相关议案表决时进行了回避,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的主体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公司能够对风险进行有效控制。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孙)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内容和审核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满足公司投资与经营扩张等资金需求及发展规划需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孙)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未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孙)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控股子(孙)公司为公司担保,属于正常经营所需。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上市公司利益。

  与会监事一致同意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孙)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4、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21-042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参)股孙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参)股孙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福建省邵武市华龙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邵武华龙”)、福建华龙集团永安黎明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黎明”)、福建省漳州市华龙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华龙”)、福建省龙岩市华龙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岩华龙”)、福建省福清华龙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清华龙”)、福建省华龙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华龙”)、福建华龙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生物”)是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华龙集团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公司的控股孙公司,公司持有华龙集团81%股权,华龙集团持有邵武华龙55%股权、持有永安黎明60 %股权、持有漳州华龙51 %股权、持有龙岩华龙50 %股权、持有福清华龙55.36 %股权、持有福州华龙51 %股权、持有华龙生物53.2 %股权。

  龙岩市百特饲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岩百特”)是龙岩华龙的全资子公司,福建省金华龙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龙”)是福州华龙的全资子公司,南平鑫华港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平鑫华港”)、龙岩鑫华港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岩鑫华港”)、宁德鑫华港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鑫华港”)、漳州鑫华港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鑫华港”)、武平鑫华港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平鑫华港”)、永安鑫华港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鑫华港”)是华龙生物的全资子公司,浙江凯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凯迈”)、上海牧迈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牧迈”)是邵武华龙的参股公司,邵武华龙分别持有其30%股权、18%股权。

  为稳定并发展与供应商的良好供销关系,解决公司饲料原材料采购赊销相关问题,从而实现供应商与公司共同发展的经营目标,邵武华龙、永安黎明、漳州华龙、龙岩华龙、福清华龙、龙岩百特、金华龙、南平鑫华港、龙岩鑫华港、宁德鑫华港、漳州鑫华港、武平鑫华港、永安鑫华港、浙江凯迈、上海牧迈等公司与相关供应商签署赊销饲料原材料买卖合同时,公司控股子公司华龙集团拟在前述业务范围内为上述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参)股孙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为上述公司的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18,000万元人民币,该额度可循环使用。为控制风险,公司同时要求其他未提供担保的股东按其对应持股比例向华龙集团提供反担保。

  公司授权指定的管理层代理人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实施,授权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二、担保人及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担保人基本情况

  福建省华龙集团饲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947万元(实收资本2,947万元)

  法定代表人:曾丽莉

  成立日期:1988年8 月30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283号天骅大厦4层

  经营范围: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销售;饲料技术服务;饲料加工机械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龙集团资产总额为650,854,355.06元,负债总额为183,014,299.69元,净资产为467,840,055.37元,营业收入为1,999,882,122.03元,净利润为69,751,015.65元,上述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福建省邵武市华龙饲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800万元(实收资本1,8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曾丽莉

  成立日期:2000 年8 月11日

  注册地址:邵武市养马洲食品工业园

  经营范围:生产配合饲料(颗粒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饲料销售;畜禽、淡水养殖、销售;养殖技术咨询服务;自有房屋、场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邵武华龙资产总额为81,709,392,55元,负债总额为17,979,595.43元,净资产为63,729,797.12元,营业收入为409,739,284.55元,净利润为15,997,459.90元,上述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福建华龙集团永安黎明饲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实收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文忠

  成立日期:1999年6月21日

  注册地址:永安市北塔路15号(燕西狮子山工业园)

  经营范围:配合及混合饲料制造、销售;饲料原料加工、销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永安黎明资产总额为110,955,167.16元,负债总额为19,719,824.09元,净资产为91,235,343.07元,营业收入为408,695,507.75  元,净利润为19,258,603.21元,上述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福建省漳州市华龙饲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实收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曾丽莉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9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石亭镇南山工业园

  经营范围:配合饲料(畜禽、水产)、浓缩饲料(畜禽)生产;饲料原料加工销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漳州华龙资产总额为131,003,509.08元,负债总额为79,281,739.60元,净资产为51,721,769.48元,营业收入为574,880,414.70元,净利润为21,277,725.86元,上述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4、福建省龙岩市华龙饲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实收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曾丽莉

  成立日期:2002年5月10日

  注册地址:龙岩市新罗区东宝路(福建龙州工业园东宝工业集中区)

  经营范围:饲料原材料销售;配合饲料(粉料、颗粒料)、浓缩饲料、单一饲料(膨化全脂大豆)生产、销售;畜禽养殖等。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龙岩华龙资产总额为78,442,875.87元,负债总额为25,755,677.11元,净资产为52,687,198.76元,营业收入为342,229,552.58 元,净利润为21,178,108.30元,上述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5、福建省福清华龙饲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4万元(实收资本504万元)

  法定代表人:曾丽莉

  成立日期:1993年5月6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清市宏路融侨工业区

  经营范围:配合饲料(粉料、颗粒料)、浓缩饲料、单一饲料(饲料用膨化全脂大豆)生产、销售;批发、零售本厂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福清华龙资产总额为9,834,490.77元,负债总额为4,076,902.01元,净资产为5,757,588.76元,营业收入为57,699,289.38元,净利润为471,485.88元,上述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6、龙岩市百特饲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00万元(实收资本6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殿有

  成立日期:2003年6月17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东城东宝山。

  经营范围:饲料原料销售;配合饲料(粉料、颗粒料)、浓缩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销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龙岩百特资产总额为15,995,288.02元,负债总额为2,699,826.81元,净资产为13,295,461.21元,营业收入为27,661,384.38元,净利润为2,213,169.92元,上述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7、福建省金华龙饲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实收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曾丽莉

  成立日期:2011年10月20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白金工业园区金丰路16号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配合饲料、浓缩饲料、单一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销售饲料添加剂、包装物;养殖业技术的咨询服务。肉类、鲜禽类、蛋类的批发;其他未列明批发业;肉、禽、蛋的零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金华龙资产总额为89,200,227.56元,负债总额为35,377,680.28元,净资产为53,822,547.28元,营业收入为227,545,012.73元,净利润为-1,121,270.19元,上述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8、南平鑫华港饲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 00万元(实收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罗国富

  成立日期:2016 年8 月26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罗源工业园区南路2号

  经营范围:畜禽、水产配合饲料(粉料、颗粒料)、浓缩饲料生产、销售;预混合(核心料)饲料生产、销售;编织袋生产;农产品的收购、销售;家禽、家畜收购、销售;蔬菜、水果种植;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南平鑫华港资产总额为50,294,914.72元,负债总额为9,542,564.52元,净资产为40,752,350.20元,营业收入为193,702,142.72元,净利润为1,033,252.04元,上述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9、宁德鑫华港饲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00万元(实收资本1,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文忠

  成立日期:2016 年8 月26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金湾路南8号

  经营范围:配合饲料(粉料、颗粒料)、浓缩饲料制造和销售;预混合饲料销售;编织袋销售;农产品销售;家禽和家畜销售;蔬菜和水果种植;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宁德鑫华港资产总额为33,379,057.60元,负债总额为5,055,494.77元,净资产为28,323,562.83元,营业收入为115,640,035.83元,净利润为2,209,688.12元,上述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10、龙岩鑫华港饲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00万元(实收资本1,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殿有

  成立日期:2016 年8 月26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东城东宝路423号

  经营范围:配合饲料(粉料、颗粒料)、浓缩饲料制造和销售;预混合料(核心料)销售;编织袋销售;农产品的收购和销售;家禽和家畜收购和销售;蔬菜和水果种植;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龙岩鑫华港资产总额为48,911,431.18元,负债总额为29,457,322.46元,净资产为19,454,108.72元,营业收入为193,450,539.99元,净利润为2,062,571.16元,上述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11、漳州鑫华港饲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实收资本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志敏

  成立日期:2016 年8 月30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石亭镇南山工业园

  经营范围:配合饲料(畜禽)、浓缩饲料(畜禽)的生产、销售;预混合核心料销售;编织袋销售;农产品销售;家禽、家畜销售;水产饲料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漳州鑫华港资产总额为62,386,513.63元,负债总额为26,760,682.36元,净资产为35,625,831.27元,营业收入为176,021,341.24元,净利润为883,695.00元,上述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12、武平鑫华港饲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实收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文忠

  成立日期:2016 年8 月26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武平县岩前工业集中区东区B-09

  经营范围:配合饲料(畜禽)、浓缩饲料(畜禽)及预混合(核心料)饲料生产、销售,编织袋制造,农产品收购、销售,家禽、家畜收购、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武平鑫华港资产总额为28,645,290.21元,负债总额为17,041,459.79元,净资产为11,603,830.42元,营业收入为31,384,526.56元,净利润为-2,524,461.29元,上述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13、永安鑫华港饲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实收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文忠

  成立日期:2014 年5 月26日

  注册地址:永安市曹远大兴工业区26号

  经营范围:配合饲料(粉料、颗粒料)、浓缩饲料制造、销售;蔬菜、水果种植;预合料(核心料)、编织袋、农产品、家禽、家畜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禁止公司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永安鑫华港资产总额为74,118,216.20元,负债总额为73,990,383.56元,净资产为127,832.64元,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8,470,614.45元,上述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14、浙江凯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200万元(实收资本3,2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罗国富

  成立日期:2004 年5 月21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金川街道柚都南路2-1号

  经营范围:配合饲料(畜禽);浓缩饲料(畜禽)生产、销售(凭有效《饲料生产许可证》经营);生物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培训、技术交流、技术推广;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物品)、塑料制品、饲料及饲料原料、预混料、饲料添加剂及未经加工的禽蛋销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浙江凯迈资产总额为51,653,751.59元,负债总额为37,734,993.44元,净资产为13,918,758.15元,营业收入为152,690,532.69元,净利润为1,294,967.98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15、上海牧迈饲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00万元(实收资本1,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罗国富

  成立日期:2017 年6 月21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环东一路88号2幢101室

  经营范围:饲料、饲料添加剂、食用农产品销售、从事农业科技专业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海牧迈资产总额为27,128,348.88元,负债总额为6,367,843.55元,净资产为20,760,505.33元,营业收入为240,354,236.34元,净利润为4,370,235.86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邵武华龙、永安黎明、漳州华龙、龙岩华龙、福清华龙、龙岩百特、金华龙、南平鑫华港、宁德鑫华港、龙岩鑫华港、漳州鑫华港、武平鑫华港、永安鑫华港、浙江凯迈、上海牧迈等公司与相关供应商签署赊销饲料原材料买卖合同时,公司控股子公司华龙集团拟在前述业务范围内为上述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参)股孙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为上述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18,000万元人民币,该额度可循环使用。为控制风险,公司同时要求其他未提供担保的股东按其对应持股比例向华龙集团提供反担保。

  公司授权指定的管理层代理人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实施,授权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具体担保的金额和期限等主要担保条款以最终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2021年4月28日,公司对全部下属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借款余额为43,556.6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35.73%;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以及因担保而产生损失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华龙集团为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参)股孙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满足了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参)股孙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方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履行相应业务合同,同时,其他未提供担保的股东按其对应持股比例向华龙集团提供反担保。董事会同意本次控股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参)股孙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华龙集团为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参)股孙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事项已经我们事前认可,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满足了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参)股孙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方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履行相应业务合同;在风险控制上,其他未提供担保的股东按其对应持股比例向华龙集团提供反担保,能有效控制公司经营管理风险,不会对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控股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参)股孙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华龙集团为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参)股孙公司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事项,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满足了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参)股孙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方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履行相应业务合同;在风险控制上,其他未提供担保的股东按其对应持股比例向华龙集团提供反担保,能有效控制公司经营管理风险。与会监事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21-048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手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体系、规范内部控制流程,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公司拟对现行《内部控制手册》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一、 具体修订内容说明

  1、对外投资管理业务流程,新增“3.4新设子/孙公司的决策与审批”、“3.5公司增资的决策与审批”。

  2、完善“福建省华龙集团饲料有限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根据内控要求编制《内部控制手册》,包含“销售与收款管理业务流程”、“采购与付款业务流程”、“存货管理业务流程”、“资金管理业务流程”、“筹资管理业务流程”、“对外投资管理业务流程”、“对外担保管理业务流程”、“固定资产管理业务流程”、“工程项目管理业务流程”、“薪酬与人事管理业务流程”。

  3、完善“江西西龙食品有限公司”、“福建天马福荣食品有限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根据内控要求编制《内部控制手册》,包含“销售与收款管理业务流程”、“采购与付款业务流程”、“存货管理业务流程”、“资金管理业务流程”、“筹资管理业务流程”、“对外投资管理业务流程”、“对外担保管理业务流程”、“固定资产管理业务流程”、“工程项目管理业务流程”、“薪酬与人事管理业务流程”。

  4、完善“福建三渔养殖有限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根据内控要求编制《内部控制手册》,包含“销售与收款管理业务流程”、“采购与付款业务流程”、“存货管理业务流程”、“资金管理业务流程”、“筹资管理业务流程”、“对外投资管理业务流程”、“对外担保管理业务流程”、“固定资产管理业务流程”、“工程项目管理业务流程”、“薪酬与人事管理业务流程”。

  二、决策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手册〉的议案》。

  三、其他说明

  公司《内部控制手册》(2021年修订)因内容较多,未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网站。

  投资者如想查阅或了解公司《内部控制手册》全部内容,可与公司联系索取。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91-85628333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0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0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公司一楼大会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0日

  至2021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5、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陈庆堂、福建天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陈庆昌、陈加成、柯玉彬。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5月14日、17日、18日、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福建省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

  电话:0591-85628333

  传真:0591-85622233

  邮政编码:350308

  联系人:陈延嗣、戴文增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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