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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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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1-059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战略发展与实际业务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运营效率,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如下:

  ■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编号:2021-060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转让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基本情况: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叶股份”或“公司”)拟转让不低于所持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基金”)10%的股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转让比例、交易对方及交易方案等相关事项尚未确定。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 由于本次交易尚未确定交易对方,目前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财通基金股权,转让比例不低于公司所持有的财通基金10%的股权。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转让不低于所持财通基金10%的股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转让比例、交易对方及交易方案等相关事项尚未确定。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因本次交易对方尚未确定,目前公司无法判断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夏理芬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06月21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财通基金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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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对方及交易方案等相关事项尚未确定,公司将根据本次股权转让进展及时披露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四、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公司将以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本次拟转让的股权价值出具的评估结论为依据, 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转让比例、交易对方及交易方案等相关事项尚未确定。公司尚未签署交易协议。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转让财通基金股权,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财通基金的股权比例将相应变更。本次交易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尚无法确定,待公司确定具体交易方案并履行决策程序后将按照要求进行披露。

  七、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对方及交易方案等相关事项尚未确定,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公司尚未签署交易协议,具体转让比例、转让金额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待本次股权转让方案确定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1-062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2018年度、2019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状况和损益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会计差错更正概述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培今于2021年4月12日之前归还前期占用资金27,812.46万元,公司第二大股东鲁剑于2021年4月28日之前归还前期占用资金5,760.00万元,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作为会计差错对2018年度和2019年度部分财务报表项目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期差错更正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关于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4843号)。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二、会计差错更正的具体情况

  结合公司股东资金占用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对前期差错进行了更正,并对受影响的以前年度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重述。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培今占用资金累计27,812.46万元,沈培今已于2021年4月12日之前归还全部资金占用款。

  2.公司第二大股东鲁剑占用资金累计5,760.00万元,系鲁剑确认的关联方资金占用款,鲁剑已于2021年4月28日之前归还全部资金占用款。

  公司根据上述资金占用发生时间对上述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对2018年度、2019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三、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一) 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1. 201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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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19年12月31日

  ■

  (二) 对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1. 2018年12月31日

  ■

  2. 2019年12月31日

  ■

  (三) 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1. 2018年度

  ■

  2. 2019年度

  ■

  (四) 对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

  1. 2018年度

  ■

  2. 2019年度

  ■

  (五) 对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1. 2018年度

  ■

  2. 2019年度

  ■

  (六) 对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2018年度

  ■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涉及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要求,有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相关会计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董事会关于该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追溯调整过程合法合规。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的要求,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瀚叶股份公司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说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18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对瀚叶股份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财务报表的重要差错更正情况。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1-063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收到本公司申请之日后10个交易日内,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本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由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3.9.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在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通过后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13.2.1条第四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7月1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瀚叶股份”变更为“*ST瀚叶”。

  二、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公司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3.3.2条所述的情形,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3.9.1条规定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相关规定,公司已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但仍然属于规定的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风险提示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自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10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正常交易。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1-067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化工》要求,现将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波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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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主要原料价格波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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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1-069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与违规担保及解除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收回股东占用资金本金及利息,资金占用所涉及的事项已消除。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违规对外担保及诉讼所涉及的事项已消除。

  一、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

  (一)资金占用基本情况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瀚叶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培今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3),于2021年4月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中应收沈培今余额37,812.46万元,系公司管理层或实际控制人认定的关联方资金占用款,具体如下:

  ■

  (二)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消除或变化情况

  截止2021年4月12日,公司已收回预付深圳市皇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修款全部本金5,000.00万元及利息4,905,833.34元;公司子公司上海瀚擎影视有限公司对上海建江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影视投资款已收回全部本金5,000.00万元及利息4,754,791.67元;上海瀚叶锦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款已收回全部本金15,100.00万元及利息9,737,233.33元。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款项已收回本金25,100.00万元及利息19,397,858.34元。

  2020年9月30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拜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拜克生物”)向德清升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华小贷”)发生的借款本金2,400万元及利息已由沈培今全部归还。

  原2019年12月31日公司管理层和实际控制人认定的通过北京云图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云图”)占用的资金7,000.00万元,根据沈培今出具的《关于资金占用事项的回复函》以及公司自查、北京云图询证函回函、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该款项不存在沈培今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截至2021年4月12日,北京云图已返还公司该影视项目投资款7,000.00万元;

  原2019年12月31日公司管理层认定的通过江苏金浦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贸易”)占用的资金3,000.00万元,根据公司自查、金浦贸易回函以及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判决书,该款项不存在沈培今占用公司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浦贸易尚未返还公司该笔保证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培今资金占用本金及利息已全部清偿。

  二、第二大股东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第二大股东鲁剑资金占用款本金5,760.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中应收鲁剑余额6,363.42万元,系鲁剑确认的关联方资金占用款及资金占用利息。截至2021年4月28日,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款项已收回本金5,760.00万元及利息6,855,527.50元,包含2021年资金占用款利息82.13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二大股东鲁剑资金占用本金及利息已全部清偿。

  三、违规担保解除情况

  (一)2020年5月,公司及沈培今收到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0)浙05民初43号】等材料。根据材料:“2017年6月18日,沈培今与杨金毛签订《借款合同》(升借(2017)年字0619号),沈培今向杨金毛借款人民币15,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7年6月19日起至2017年7月18日,借款年利率为10%,违约金根据违约天数为每日万分之七。公司及上海瀚叶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19年6月28日,公司向杨金毛出具《承诺函》,确认15,000万元的借款本息仍未支付,并保证向杨金毛偿清全部借款本息。”2020年4月30日,杨金毛向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冻结沈培今、公司存款人民币26,000万元或者查封(扣押)折合与上述人民币等额的财产。经公司自查,上述诉状提及的公司为沈培今与杨金毛于2017年6月18日签订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未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诉状提及的公司于2019年6月28日出具《承诺函》确认向杨金毛偿还全部借款本息事项,公司未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上述事项可能涉及公司违规担保。

  上述案件经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公司、沈培今与杨金毛自愿达成调解,沈培今于2021年1月13日向杨金毛归还借款及利息共计21,000万元,杨金毛放弃向公司主张权利,上述案件公司可能承担的违规担保责任已解除。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解除对沈培今及公司的所有财产保全措施,包括解除对瀚叶股份持有的青岛易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33.44%股权,以及公司名下坐落于杭州西湖区天际大厦904、905、906、907、908室不动产的查封冻结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诉讼达成和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二)2020年5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拜克生物收到德清县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0)浙0521民初1644号】等材料。根据材料:“升华小贷与夏继明、公司签订了合同号为A(2019)XD 最保借字第 058 号《最高额保证借款合同》,升华小贷与夏继明、拜克生物签订了合同号为 A(2019)XD 最抵借字第 021 号《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升华小贷自2019年6月17日至2020年6月12日期间内向被告夏继明发放最高贷款限额600万元,借款月利率 2%,拜克生物以其不动产权作为抵押担保,公司为该借款承担连带责任担保。2019年6月夏继明实际向升华小贷借入500万元。”

  2020年8月25日,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已由夏继明全部归还,升华小贷已向德清县人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德清县人民法院已裁定准许升华小贷撤回起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拜克生物及夏继明与升华小贷发生的借款本息已全部偿还,公司及拜克生物为上述借款承担的担保责任已全部解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 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0-09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违规对外担保及诉讼事项所涉及的事项已消除。

  四、后续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高度重视上述资金占用与违规担保问题,将不断完善内控和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全面深化落实相关整改措施;完善公司内控审计部门的职能,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对相关业务部门大额资金使用进行动态跟踪,定期及不定期开展公司大额资金使用情况核查,督促公司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组织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大股东等相关方深入学习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要求,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杜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与违规担保情况再度发生。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1-053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42,258,861.83元,2020年度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007,340,511.81元,加上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32,681,471.92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040,021,983.73元。

  依据《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满足公司未来经营资金需求,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未实现盈利的实际情况,公司2020年度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和未来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1-056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2020年度报酬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董事会拟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人民币100万元,内控审计费人民币50万元,对审计发生的差旅费用由公司承担。本次收费系按照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与2019年度一致,2020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价格高于2019年度,差额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在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充分反映公司2020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控体系运行情况,出具的审计结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和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及能力,历年来一直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了解,能够胜任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公司审计机构。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2020年度报酬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1-057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测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测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而发生,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4、《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测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元

  ■

  注: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与河北圣雪大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北圣雪大成唐山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发生日常交易。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德清奥华能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钱小妹,注册资本:1,000万元,注册地址:德清县钟管镇龙山路8号,经营范围:煤炭销售(无仓储),金属材料及其制品(除贵稀金属)、五金、普通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建筑材料、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日用品的批发零售。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德清奥华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618.73万元,净资 产为1,240.59万元;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4,629.24万元,净利润为148.01 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2020年2月29日,德清奥华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635.21万元,净资产为1,252.32万元;2020年1-2月主营业务收入为1,657.01万元,净利润为24.55万元(数据未经审计)。自2020年2月20日起不构成公司关联方。

  (2)河北圣雪大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刘铁军,注册资本:4,699.5196万元,注册地址:石家庄市栾城区圣雪路50号,经营范围:原料药[土霉素、盐酸土霉素、硫酸链霉素(生产地址为:“栾城区富强西路17号”)]、兽药(硫酸链霉素、土霉素、盐酸土霉素、硫酸粘菌素)、预混剂(土霉素钙、金霉素)、饲料添加剂(维生素I:VB2)、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的生产、销售;原料药及制剂、医药中间体、化学试剂及化工原料、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除外)的销售;机电仪器安装、检定、检修;包装材料、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环保产品、日常百货、家居用品、服装、建材、通讯器材(地面卫星接收设施除外)、电子产品、监控设备、塑橡制品、办公家具、润滑油、五金、仪器仪表、机械设备、电器机械及零配件、钢材、铝材及其制品、有色金属、土畜产品、粮食、食品、食品添加剂、农副产品的经营;发酵提取物(石家庄市政府禁限产业除外)生产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农药、兽药、中成药、生物制品、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及制剂、消毒剂、杀虫剂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河北圣雪大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为138,192.74万元,净资产为51,532.99万元;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69,156.09万元,净利润为4,599.04万元(数据经审计)。

  (3)升华集团德清奥华广告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钱小妹,注册资本:1,800万元,注册地址:钟管镇龙山路8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五金产品批发;金属材料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升华集团德清奥华广告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556.71 万元,净资产为1,094.92万元;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1,199.34万元,净利润 为1,037.23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2020年2月29日,升华集团德清奥华广告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647.45万元,净资产为1,110.13万元;2020年1-2月主营业务收入为103.52万元,净利润为18.45万元(数据未经审计)。自2020年2月20日起不构成公司关联方。

  (4)浙江华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竺增林,注册资本:7,500万元,注册地址:浙江省德清县钟管镇山水渡,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氧化铁颜料、涂料(除化学危险品),非配额许可证管理、非专营商品的收购出口业务,热电联产。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浙江华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64,300.96万元, 净资产为29,640.22万元;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48,462.06万元,净利润为 1,955.10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2020年2月29日,浙江华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67,450.95万元,净资产为29,249.14万元;2020年1-2月主营业务收入为3,924.42万元,净利润为-362.31万元(数据未经审计)。自2020年2月20日起不构成公司关联方。

  (5)浙江升华云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顾水祥,注册资本:9,500万元,注册地址:浙江省德清县钟管镇横塘桥工业区,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家居用品制造;家居用品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地板销售;人造板制造;人造板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品牌管理。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浙江升华云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2,957.89 万元,净资产为21,235.81万元;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27,486.28万元,净利 润为8,861.48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2020年2月29日,浙江升华云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5,017.78万元,净资产为20,327.51万元;2020年1-2月主营业务收入为1,239.24万元,净利润为-122.76万元(数据未经审计)。自2020年2月20日起不构成公司关联方。

  (6)浙江云峰莫干山地板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陈剑,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注册地址:德清县钟管镇工业区,经营范围:木质地板、胶合板、贴面板、木门及竹、木制品的生产、销售,本公司生产产品及胶黏剂和其他装饰材料(以上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五金及配件、防潮膜、PVC塑料地板的销售,地板安装,品牌管理服务,会务服务,货物进出口。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浙江云峰莫干山地板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3,899.49万 元,净资产为10,331.87万元;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21,671.50万元,净利润 为1,060.47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2020年2月29日,浙江云峰莫干山地板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3,192.97万元,净资产为10,004.52万元;2020年1-2月主营业务收入为926.62万元,净利润为-80.85万元(数据未经审计)。自2020年2月20日起不构成公司关联方。

  (7)浙江云峰莫干山装饰建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施红良,注册资本:3,000万元,注册地址:浙江省德清县钟管工业区,经营范围:重组装饰材、装饰单板及其他木制品制造、经销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本企业的加工贸易和补偿贸易业务;品牌管理服务。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浙江云峰莫干山装饰建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9,591.57 万元,净资产为7,895.35万元;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13,478.93万元,净利润为2,101.02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2020年2月29日,浙江云峰莫干山装饰建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8,140.30万元,净资产为7,160.17元;2020年1-2月主营业务收入为721.15万元,净利润为32.87万元(数据未经审计)。自2020年2月20日起不构成公司关联方。

  (8)浙江省轻纺供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郭蕴华,注册资本:3,000万元,注册地址:杭州市梅花碑8号,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的销售(凭许可证经营),不带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煤炭(无储存)、贵金属、燃料油(不含成品油及危化品)、金属材料、木材、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及制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纺织原料、纸、纸浆、机电设备、汽车配件、轻工业用油及油脂(除石油制品及危险品)、废纸、针织品、纺织品、百货、五金交电、干茧、白厂丝、丝织品、服装、初级食用农产品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外经贸部批文);轻纺机械行业技术开发及咨询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不含期货、证券)服务。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浙江省轻纺供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1,667.49万元, 净资产为11,922.96万元;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183,300.68万元,净利润为 4,170.97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2020年2月29日,浙江省轻纺供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3,054.94万元,净资产为12,046.28万元;2020年1-2月主营业务收入为7,422.89万元,净利润为123.32万元(数据未经审计)。自2020年2月20日起不构成公司关联方。

  (9)浙江伊科拜克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沈德堂,注册资本:5,000万元,注册地址:浙江省德清县钟管镇工业区,经营范围:粉剂/预混剂兽药生产,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猪用绑带、饲料添加剂及兽药(兽用生物制品除外)的批发(不含进出口业务)。(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禁止类内容;不含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生产经营的商品;涉及专项审批或需凭资质、许可、产品批准文号生产经营的,在获得批准或取得资质、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后生产经营)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浙江伊科拜克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6,910.77万元,净资产为16,067.62万元;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41,777.70万元,净利润为9,085.64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自2015年7月1日所持本公司股权比例变更后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2019年2月20日所持本公司股权比例变更后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夏士林先生为浙江升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河北圣雪大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原董事沈德堂担任河北圣雪大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公司董事陈希担任河北圣雪大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浙江伊科拜克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原董事沈德堂担任浙江伊科拜克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董事。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未发生违约情形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支付等履约能力正常,未发生违约情形。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1、实行政府定价的,适用政府定价;

  2、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以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交易均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交易各方严格按照相关协议执行,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监事会决议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1-058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理财金额: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和美元10,000万元,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投资类型: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型的理财产品或固定收益类证券产品(国债逆回购)。

  ●投资理财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一、投资理财概述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和美元1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一)投资理财的基本情况

  1、投资理财目的

  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营收益。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2、理财品种

  主要选择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型的理财产品或固定收益类证券产品(国债逆回购)或美元换汇定期理财。

  3、理财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同一时点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和美元10,000万元,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投资期限

  理财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半年。

  (二)审批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满足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财务部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短期资金盈余状况编制短期投资计划,短期投资计划按公司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后实施。

  公司拟投资的上述理财产品风险较低,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财务部门对投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和美元1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投资委托理财情况

  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金额累计33,024.83万元,获得投资收益25.28万元。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编号:2021-061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还款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重组意向性协议>的议案》。因公司拟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浆果晨曦新媒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浆果晨曦”) 等购买深圳量子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量子云”)100%的股权,会议同意公司与浆果晨曦、喻策签署《重组意向性协议》。公司已于协议签订后向浆果晨曦支付3亿元交易意向金。受市场环境及产业政策等因素影响,2018年10月27日公司终止收购量子云100%股权事项。根据《重组意向性协议》约定,公司发布终止本次交易的公告,浆果晨曦应于上述事实成就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向公司返还全部交易意向金以及资金使用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1日、2018年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签署重大资产重组意向性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06)及《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35)。

  2018年10月27日公司终止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未收回交易意向金29,930.00万元,浆果晨曦投资已将其持有的量子云75.50%的股权质押给公司并出具关于意向金归还的《承诺函》,并确认量子云于2018年11月28日向公司支付的人民币2,000万元,用于偿付交易意向金的利息(即资金使用费),上述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已办妥。

  为解决上述交易意向金归还事项,保障全体股东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交易意向金还款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浆果晨曦、喻策签订《交易意向金还款协议书》。本次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甲方: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浆果晨曦新媒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丙方:喻策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一)浆果晨曦

  企业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浆果晨曦新媒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浆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5月19日

  主要经营场所: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九号办公楼2401室

  经营范围:新媒体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二)喻策

  姓名:喻策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杭州市上城区钱江时代公寓****室

  身份证号码:33010219740902****

  三、协议主要内容

  第一条 浆果晨曦和或喻策承诺按照如下还款计划归还公司剩余交易意向金人民29,930万元:

  2021年4月30日前,归还人民币2,000万元;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归还人民币5,000万元;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归还人民币5,500万元;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归还人民币7,000万元;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归还人民币10,430万元。

  第二条 若浆果晨曦和/或喻策按本协议第一条之约定归还了全部交易意向金,且浆果晨曦也完全履行了本协议相关承诺,则公司同意给予如下减免:

  (1)公司同意免除浆果晨曦和/或喻策按照《重组意向性协议》的约定支付剩余资金使用费的义务;

  (2)公司同意在浆果晨曦和/或喻策归还最后一期交易意向金时,减免向公司支付人民币2,000万元,该减免金额可从最后一期还款总金额中直接扣除。

  第三条 浆果晨曦、喻策双方一致同意:浆果晨曦所持有的量子云75.5%股份将继续质押给公司,直至浆果晨曦和/或喻策归还完毕全部交易意向金。

  第四条 喻策承诺:喻策对浆果晨曦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还款义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如果浆果晨曦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公司有权要求喻策履行。

  第五条 本协议如发生争议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的签订明确了上述交易意向金收回的时间节点,有利于加快应收款项的收回,保障全体股东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因最终收款金额尚未确定,暂无法预测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回《交易意向金还款协议书》中约定的第一期还款2,000万元。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1-064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由孙康宁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已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但202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着重大缺陷,我们十分重视本次内部控制报告反映出的问题,将积极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严格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公司内控管理制度要求,从全面加强内部控制出发,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未发现参与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董事会关于非标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监事会同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我们对此表示认可。

  2、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非标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并将持续督促公司董事、管理层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所涉事项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董事会关于非标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实际的内部控制状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非标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将认真履行职责,要求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关注公司存在的内部控制缺陷,尽快消除《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监事会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效果,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测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未发现参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要求,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1-065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4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德清县钟管镇工业区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4日

  至2021年5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或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及《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等相关公告,其他议案相关内容可参见公司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10、议案11、议案12、议案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12.01、12.03、12.04、12.05、12.06、12.07、12.09回避表决的股东: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议案12.02、12.08回避表决的股东:沈德堂。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证券帐户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1年5月20日、2021年5月21日(9:00一12:00,13:00一17:0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耀元路58号环球都会广场3号楼9层。

  (四)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耀元路58号环球都会广场3号楼9层。

  联系人:景霞

  联系电话:021-68365799

  传真:021-68365693

  邮编:200135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1-066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化工》要求,现将2020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波动情况

  ■

  (二)主要原料价格波动情况

  ■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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