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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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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邦奇公司管理及日常经营。

  Punch Powertrain NV(比利时邦奇):成立日期1998年4月29日,注册地址位于:Ondernemerslaan 5429,Sint-truiden,3800,BELGIUM, 主营业务为无级变速器(CVT),双离合变速器(DCT)、混合动力总成系统和纯电动动力总成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38,622.03万元,总负债356,290.16万元(其中包括金融机构贷款总额282,434.2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32,948.18万元),或有事项总额10,500.00万元,净资产182,331.87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2,197.40万元,利润总额-1,337.89万元,净利润-4,159.24万元。

  8、为高安市天鑫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新增担保20,000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高安大城项目开发。

  高安市天鑫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5年12月1日,注册地址江西省高安市大城开发区迎宾路188号,法定代表人俞建斌,注册资本11,3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投资开发,该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目前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体股权结构如下: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0,289.57万元,总负债12,327.45万元(其中包括金融机构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6,661.98万元),或有事项总额0万元,净资产7,962.11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60.18万元,净利润-60.18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新增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及被担保的各控股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将严格审批担保合同,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四、本次交易尚须履行的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须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系根据公司下属各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为子公司提供相应担保,有利于保障公司后续稳健经营和发展。

  六、董事会意见

  截止目前,公司下属各控股子公司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均较为稳定,董事会认为提供新增担保额度对各控股子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促进意义,有利于上市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符合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时,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高安市天鑫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其他股东将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或由该控股子公司以土地、房屋等资产提供等额反担保,确保担保行为公平、对等,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634,408.53万元,占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总额612,596.48万元的103.56%,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579,742.75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0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54,665.78万元。同时,公司存在逾期担保余额为52,297.75万元、涉及诉讼的担保余额17,856.17万元,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ST银亿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1-030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公司向相关金额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保证公司业务和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公司拟根据实际运营和融资需求,于2021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授信开证、资金业务、贸易融资、融资租赁、项目贷款等业务,并根据相关金融机构要求,以公司信用及合法拥有的财产作为上述综合授信的抵押物或质押物。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经批准的综合授信额度及有效期内,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全权办理上述授信额度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综合授信项下的合同及相关文件等事宜。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ST银亿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1-031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公司2020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主要为存货、无形资产、商誉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776,282,651.74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具体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测算表明了其发生了减值的,公司按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说明如下:

  (一)2020年度金融工具计提减值情况说明

  1、金融工具减值计量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 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

  3、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1) 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2)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

  根据公司对金融工具计提准备的计提方法,公司拟在2020年度计提-3,160,159.12元的信用减值损失,其中坏账损失-18,470,940.72元,预计担保费支出15,310,781.60元。

  (二)2020年度计提预付账款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公司每年末公司对预付账款进行清查,发现有减值迹象的对其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基于上述计提标准,公司拟在2020年度计提预付账款减值准备15,163,160.50元。

  (三)2020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说明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基于上述计提标准,公司拟在2020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3,587,751.17元。

  (四)2020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公司每年末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发现有减值迹象的对其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基于上述计提标准,公司拟在2020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17,275,000.00元。

  (五)2020年度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公司每年末对无形资产资产进行清查,发现有减值迹象的对其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基于上述计提标准,公司拟在2020年度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27,571,669.66元。

  (六)2020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若商誉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拟在2020年计提商誉减值准备685,845,229.49元,报告期商誉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将减少公司本期利润总额776,282,651.74 元。

  四、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ST银亿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1-034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2021年报审计工作,聘期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就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核查。经核查,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本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2020年度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公正、客观、真实、完整地原则,勤勉尽职地履行了职责,其出具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审计团队工作认真严谨、勤勉尽责,具有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丰富的审计工作经验,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聘请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期1年。

  3.本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第六十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报备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3.独立董事签署的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ST银亿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1-036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因公司自查发现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19年5月6日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2、因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0年6月23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此后,因申请人对公司重整申请被法院裁定受理,公司股票于2020年6月29日起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因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3条第(六)项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六)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应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4、因公司2018年、2019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1294号]第四条规定:“新规施行前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以及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司,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前,其股票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执行以下安排:(2)未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但触及原规则暂停上市标准的,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应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5、本次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银亿”,股票代码仍为“000981”,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A股

  (二)股票代码:000981

  (三)股票简称:*ST银亿

  (四)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1年4月30日

  (五)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不停牌

  (六)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二、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1、因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3条第(六)项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六)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应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因公司2018年、2019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1294号]第四条规定:“新规施行前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以及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司,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前,其股票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执行以下安排:(2)未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但触及原规则暂停上市标准的,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应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1、深化核心竞争力,发挥产业优势

  公司将深化市场布局,加大业务拓展,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生产效益;同时,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产品品质,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促进上市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2、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控制费用支出

  公司将继续强化内部管理,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和成本管控,降本增效,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同时,积极调动和深入挖掘内部潜能,降低经营成本,最大限度提高主营业务盈利水平。

  3、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等将加强学习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和三会运作机制,强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不断健全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

  4、公司继续加强与管理人、债权人等方面的沟通,确保《重整计划》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圆满完成重整目标。同时,按《重整计划》做好非核心资产剥离和产业结构调整,以打造专业的汽车核心零部件生产企业为目标,做好业务整合,进一步提高盈利能力。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司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法院已裁定公司终止重整程序,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若《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公司将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如果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五、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互动易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制度等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

  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如下:

  1、联系电话:0574-87653687

  2、电子邮件:000981@chinayinyi.cn

  3、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32号银亿外滩大厦6楼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2017年〔2017〕1840号文《关于核准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向宁波圣洲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并经贵所同意,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4,694.8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8.52 元,共计募集资金40,000.00万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4,330.9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35,669.06万元,已于2017年10月2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421号)。

  本公司2017年11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下属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增资具体方案如下:(1)本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净额35,669.06万元全部用于向全资子公司宁波东方亿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亿圣”)进行增资;(2)再由东方亿圣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宁波邦奇自动变速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邦奇”)缴付其已认缴但尚未实缴的注册资本6,667.00万元,同时由东方亿圣对宁波邦奇增资29,002.06万元,全部计入注册资本。

  本公司2018年8月1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以及2018年8月27日召开的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 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新建1条CVT(VT5)自动变速箱总装生 产线调整由子公司南京邦奇自动变速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邦奇”)实施,实施地点相应变更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33号,本次变更涉及的募集资金金额为8,138.20 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22.82%。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2017年11月,本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与独立财务顾问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该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7年12月,本公司、东方亿圣、宁波邦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与独立财务顾问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存储之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该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8年8月,本公司、南京邦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港支行与独立财务顾问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存储之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该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7月30日,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东方亿圣及宁波邦奇募集资金专户及监管账户余额扣除应付未付项目尾款及预计开支后的余额为8,138.20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22.82%。考虑到南京邦奇具备多年成熟稳定的运营经验和管理技术人才,而宁波邦奇新建厂区相关软硬件配套设施和人力资源条件当前较南京邦奇尚存在一定差距,为降低项目实施风险,本公司拟将募投项目中原计划由宁波邦奇实施建设的新型升级CVT(VT5)变速箱总装生产线变更为由南京邦奇实施,实施地点相应变更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33号。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进行变更业经本公司于2018年8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以及于2018年8月27日召开的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南京邦奇严格按照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开立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并与公司、监管账户开立银行、独立财务顾问签订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存储之四方监管协议。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股票简称:*ST银亿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1-024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以书面送达、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在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32号银亿外滩大厦6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熊续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经会议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报告》;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度董事会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87,492,587.9元,按母公司口径实现的净利润-1,543,636,214.42元,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 -5,383,851,525.95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是-6,927,487,740.37元。

  经考虑公司经营现状及资金状况,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份。本事项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1-027)和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26)。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向相关金额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1-033)和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032)。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对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对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十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5)。

  以上第一、三、四、五、七、八、九、十、十一、十四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ST银亿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1-035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1年5月21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数: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第一次投票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5月1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32号银亿外滩大厦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其中提案7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2020年度董事会报告;

  2、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

  3、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6、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2021年度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8、关于2021年度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9、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0、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11、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还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年5月17日上午9:00-11:00和下午2:00-5:00。

  (三)登记地点: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32号银亿外滩大厦611室。

  (四)登记手续:

  1、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注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收。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姝、贺满昌

  联系电话:(0574)87653687

  传真:(0574)87653689(请注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收”)

  通讯地址: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32号银亿外滩大厦611室

  邮编:315020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81”,投票简称为“银亿投票”。

  (二)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2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4月2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有效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公司)出席银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如没有做出指示,则由本人(本单位)的授权代表酌情决定进行投票。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股票简称:*ST银亿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 2021-025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以书面送达、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上午11:30在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32号银亿外滩大厦6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莹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经会议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87,492,587.9元,按母公司口径实现的净利润-1,543,636,214.42元,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 -5,383,851,525.95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是-6,927,487,740.37元。

  经考虑公司经营现状及资金状况,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9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份。本事项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1-027)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26)。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1-033)和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032)。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对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对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以上第一、二、三、四、六、七项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本公司2020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等程序实施了监督,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及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能够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班子严格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对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后,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开展财务管理工作,建立了适应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三、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后,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四、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事项进行监督后,认为: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合理,不存在内幕交易,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损失的行为。

  五、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事项进行监督后,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已严格按照《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履行相应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内部监督有效。

  六、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82条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与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地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重要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后,认为: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等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和制度要求,及时、公平、准确、真实、完整地进行了信息披露。

  八、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事项进行监督后,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九、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内控建设情况进行监督后,认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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