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宣瑞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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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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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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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收入,营业利润及归母净利润较去年同期都有所增长,其主要原因是公司2021年一季度同期下属山东嘉泰座椅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同时公司通过控制费用,使得管理费用比去年同期下降1,000万,综合上述原因本报告期的收入、营业利润和归母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均有增长。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
公司分别于2018年12月24日、2019年1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债券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公开发行总规模不超过10个亿的公司债券,且发行总额不超过发行前最近一期期末经审计净资产额的40%,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事项尚无最新进展?
2、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于自 2021 年 2 月 26 日开市起停牌,2021 年 3 月 11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3 月 12 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拟采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重庆兆盈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兆盈轨交”)、济南港通新旧动能转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济南港通”)合计持有的青岛兆盈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兆盈”)100%股权。其中,向重庆兆盈轨交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其所持有的青岛兆盈 38%股权,以现金支付的方式收购其所持有的青岛兆盈 38%股权;向济南港通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其所持有的青岛兆盈 24%股权。公司拟同时向不超过 35 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及支付中介机构费用等。该事项尚需经过中国证监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或其授权机构等核准备案程序,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则按时履行信披义务。
3、董事会成员变动事项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3月24日收到公司董事李渔清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信,李渔清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的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生效后,李渔清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任何职务。
4、对外投资
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亚通达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以现金方式收购湖南博科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23.2112%股权(股权对价1,507.5万元),2021年4月25日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增持后持有湖南博科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3,683.27万元),成为该公司控股股东。
公司成立于2014年6月,以中南大学粉末冶金研究院为平台,拥有完整的选料、配料、混合搅拌、压制成型、烧结等关键工序核心技术,主要应用于轨道交通车辆闸片产品,具有较好的产品开发及设计能力和独立的研发体系,供货覆盖CRH380CL、CRH380D等九种车型。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内部审议流程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未达到董事会审议及披露标准。
注:报告期内发生或将要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重要事项,若对本报告期或以后期间的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对投资者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应当披露该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并说明其影响和解决方案。公司已在临时报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仅需披露该事项概述,并提供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的查询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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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