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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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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经认真审核讨论后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已将控股股东拟为公司及子公司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相关材料。

  2、我们认为该事项是公开、公平、合理合规的,控股股东蔡俊权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融资提供的担保免于收取担保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3、审议本事项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相关关联担保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此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蔡俊权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且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本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1-027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容诚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3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018人,其中4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事务所经审计的2019年度收入总额为105,772.1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2,969.01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46,621.7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10家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25,290.04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事务所对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3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7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容诚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

  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姚静,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0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实丰文化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杜沛洲,200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0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实丰文化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郭晓鹏,1999年7月开始从事审计工作,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年10月开始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2020年1月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火炬电子(SH:603678)、国脉科技(SZ:002093)、卓越新能(SH:688196)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容诚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本期年报和内控审计等相关报告的费用为100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增长0%。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审查容诚事务所提供的资料和了解,对容诚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表示一致认可。容诚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召开前审阅了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料,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容诚事务所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同时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及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能满足公司2021年度相关审计的要求,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综上,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拟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容诚事务所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满足公司2021年度相关审计的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作为公司审计机构,能够胜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用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容诚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1-028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徐林英、杨三飞对泉州众信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或“上市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徐林英、杨三飞对泉州众信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19年1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当日公司与徐林英、杨三飞和泉州众信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公司在2019年1月9日以人民币2,998.8万元,分别向徐林英、杨三飞购买泉州众信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信科技”)各5%的股权,合计428.4万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众信科技10%的股权。

  2、公司于2019年11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当日公司与徐林英、杨三飞和泉州众信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二)》及《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二)》。

  公司在2019年11月21日以人民币1,499.4万元,向杨三飞购买众信科技5%的股权,合计214.2万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众信科技15%的股权。

  3、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与徐林英、杨三飞和泉州众信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二)〉及〈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二)〉之补充协议》,并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方一致同意,在杨三飞或其指定第三方按约定完成回购实丰文化持有的众信科技5%股份并支付足额的回购款后,《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二)》、《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二)》均终止履行,2019年1月已完成交易的10%股份各方按照2019年1月签订的《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继续履行。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杨三飞尚未完成5%的股份回购。

  4、公司于2021年1月5日与徐林英、杨三飞和泉州众信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二)〉及〈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二)〉之补充协议二》,并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方一致同意,5%股份回购期限延长至2021年7月31日并完成货银交割,杨三飞承诺在2021年1月31日前支付400万元人民币至公司的银行账户作为保证金(转账附言备注为:股份回购之保证金)。在杨三飞或其指定第三方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回购的,保证金可抵扣回购款。

  实丰文化于2021年1月28日收到400万元保证金。

  5、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 业绩承诺内容

  根据公司与徐林英、杨三飞和泉州众信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上述协议,业绩承诺情况如下:

  徐林英、杨三飞承诺众信科技在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实现的扣非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2,500万、3,500万元、4,500万元、4,500万元。如众信科技在业绩补偿期内实现的实际扣非净利润数低于上述约定的承诺扣非净利润数,则徐林英、杨三飞应按协议约定向实丰文化进行补偿。

  具体补偿金额的计算及补偿方式如下:

  当期现金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净利润承诺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扣非净利润数)÷利润补偿期内各年度净利润承诺数总和×累计交易的总对价-已补偿金额。

  如发生实现扣非净利润数低于承诺扣非净利润数而需要徐林英、杨三飞进行补偿的情形,实丰文化应在当年年报公告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并确定徐林英、杨三飞当年应补偿的现金,并向各补偿义务主体就其承担补偿义务事宜发出书面通知,补偿的现金到账时间约定以上述书面通知为准。

  三、 泉州众信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泉州众信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业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于2021年4月19日出具了亚会审字(2021)第01110260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泉州众信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为1,84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1,840万元,未实现2020年度的业绩承诺。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1-030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 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肖家源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肖家源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但肖家源先生仍在公司任职并担任董事长助理职务,协助处理战略和投资事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肖家源先生辞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申请自其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肖家源先生无持有公司股份。肖家源先生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肖家源先生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蔡俊权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审核,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王依娜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王依娜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

  王依娜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4-85882699

  传真号码:0754-85882699

  电子邮箱:zhengquan@gdsftoys.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澄华工业区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王依娜女士的简历

  王依娜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年9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2014年8月至2017年10月任职于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位。2018年4月起任职于本公司证券法务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王依娜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王依娜女士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况;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况;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1-031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终止项目名称:营销网络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

  ●剩余募集资金用途: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1年4月20日的剩余募集资金共计299.65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投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04 号)核准,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7】224号)同意,实丰文化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000 万股已于 2017 年4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募集资金总额为22,3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14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0,198万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4月 6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17] G16043480070号《验资报告》。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原计划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此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一)“营销网络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的概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营销网络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投资总额为2,134.06万元,拟在北京、天津、沈阳、济南、西安、武汉、重庆、上海、福州、广州、深圳11 个重点城市租赁场地建设营销网络办事处,在山东、陕西、广东、湖北、福建、重庆、上海7 个省份或直辖市完善公司国内市场的商超布局。公司拟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完善公司在国内的销售网络和营销渠道,增强公司在国内玩具市场的营销力量,最终形成一个覆盖范围广和品牌推广力度强的全国性营销网络,实现公司对于内销市场的全面开拓。

  2018年8月-9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营销网络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的实施方式“拟在北京、天津、沈阳、济南、西安、武汉、重庆、上海、福州、广州、深圳11个重点城市租赁场地建设营销网络办事处,在山东、陕西、广东、湖北、福建、重庆、上海7个省份或直辖市完善公司国内市场的商超布局”变更为“拟在深圳租赁场地建设营销网络办事处,在山东、陕西、广东、湖北、福建、重庆、上海7个省份或直辖市完善公司国内市场的商超布局”。

  2020年4月-5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营销网络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的投向 “在深圳租赁场地建设营销网络办事处,在山东、陕西、广东、湖北、福建、重庆、上海7个省份或直辖市完善公司国内市场的商超布局” 调整及变更为“拟在深圳及北京租赁场地建设营销网络办事处,并在深圳建设电商平台”。其中,将“营销网络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项目中865.29万元用于电商平台的建设,剩余的募集资金用于在深圳及北京租赁场地建设营销网络办事处,调整及变更后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1年5月31日。

  (二)“营销网络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实际投资情况

  截止2021年4月2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电商平台的建设和在深圳租赁场地建设营销网络办事处均已按照计划进行投入,剩余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主要为北京营销网络办事处的建设。

  三、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及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一)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结合目前国民经济形势和对行业预计,特别是受新冠疫情和贸易战的冲击,目标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对线下销售渠道的布局影响较大,继续投入存在较大风险。因此,基于对当前市场状况及未来一段时间内行业发展趋势的判断,以及更好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考虑,为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经审慎研究,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下的“北京租赁场地建设营销网络办事处”项目。

  (二)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相关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募集专项账户余额划转至公司账户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等相关事宜。

  四、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并将剩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目前客观情况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也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拟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并将剩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且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并将剩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以上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将该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并将剩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1-033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已于2021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21年4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公司将于2021年5月11日下午15:00~17:00 在网上平台举行2020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登录说明会活动页面 https://www.yuediaoyan.com/research/index.php/Home/Achievement/achievement_detail/id/2118参与互动交流;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约调研”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蔡俊权先生,常务副总经理、董事薛莉女士,财务总监、董事吴宏先生,董事会秘书王依娜女士,独立董事黄奕鹏先生。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1-034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 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上述文件规定,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准则。

  (三)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租赁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2、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3、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4、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按照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将在编制2021年度及各期间财务报告时,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1-019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给各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在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澄华工业区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蔡俊权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7名董事均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俊权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黄奕鹏先生、金鹏先生、钟科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总经理蔡俊权先生所作的《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0年度公司整体运作情况,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2020年合并报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的实际情况,公司2020年度不具备现金分红的基本条件,以及考虑到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为更好地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为此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借款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和子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2021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8亿元的授信融资额度,期限为一年,授信方式为信用、抵押或担保,业务种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汇票承兑、汇票贴现、开立信用证、信用证项下进口押汇等,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实际签署合同约定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内可循环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办理具体手续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上述授信融资及授权事宜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蔡俊权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定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徐林英、杨三飞对泉州众信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徐林英、杨三飞对泉州众信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预计负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预计负债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为顺利办理公司章程修订后的工商备案等相关事宜,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此次工商备案的相关事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十九、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因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肖家源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肖家源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但肖家源先生仍在公司任职并担任董事长助理职务,协助处理战略和投资事宜。

  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蔡俊权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审核,同意聘任王依娜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二十、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二十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定于2021年5月21日在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澄华工业区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1-029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召集。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上午09:15-下午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7日(星期一)。

  (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截至2021年5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澄华工业区公司一楼会议室。

  (九)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1、审议《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21年度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21年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借款额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议案》;

  15、审议《关于拟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6、审议《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议案10关联股东蔡俊权先生、蔡俊淞先生、蔡锦贤女士需回避表决。议案1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上述相关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分别于2021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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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5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澄华工业区公司证券法务部。

  (三)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四)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样式详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2021年5月20日下午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法务部。

  来信请寄: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澄华工业区公司证券法务部。邮编:5158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澄华工业区公司证券法务部

  联系电话:0754-85882699       传  真:0754-85882699

  联 系 人:王依娜              E-mail:zhengquan@gdsftoys.com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附件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1年5月21日在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澄华工业区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的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1、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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