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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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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

  五、独立董事出具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对公司经营情况、内控制度和审批程序等进行了必要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且公司财务内控制度较为完善,能有效规避理财风险,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且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该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伍亿元人民币。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21-015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8年5月4日,公司与青岛金王国际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王运输”)签订了《运输及快递服务协议》,现此协议将于2021年5月4日到期,公司拟继续与金王运输签订《运输及快递服务协议》,约定金王运输继续为公司提供进出口货物的海运及空运等业务服务,收取的相关费用标准不得高于其为其他第三方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的标准,根据近三年实际发生情况,结合公司发展,预计与金王运输每年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服务期限为三年。公司近三年来与金王运输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明细如下:

  ■

  上述议案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已经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陈索斌、姜颖回避表决,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其决策程序合法。交易的价格以公开、公正的市场或成本价格为准,定价公平合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体现了诚信、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最大利益,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金王运输成立于1998年6月,注册资本4500万元,注册地址为: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8号2号楼2501户,法定代表人为陈索斌,主要业务为: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0年度(未经审计)总资产为5,037.80万元,净资产4,503.64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824.20万元,净利润9.5万元。

  经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金王运输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金王运输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运输快递服务费用参照市场价格,根据实际提供的服务情况按月支付,如当年累计超过1000万元,需根据超过部分金额大小,经公司有权机构审批之后方可支付。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青岛金王国际运输有限公司

  乙方: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1条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运输及快递服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进出口货物的海运及空运业务服务(包括订舱、仓储、中转、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等);

  2、甲方为乙方提供进出口货物的短途运输服务及运输咨询业务;

  3、甲方为乙方提供办理国际快递(不含私人信函)业务服务;

  4、甲方在其经营范围内根据乙方的要求提供其他服务。

  第2条 服务费的支付方式

  2.1甲乙双方同意,因甲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提供相关服务而向乙方收取的相关费用的标准不得高于甲方当时为其他第三方提供同类服务而收取费用的标准。

  2.2甲方于每月末一次性向乙方收取当月发生服务费,如当年累计费用超过1000万元,需根据超过部分金额大小,经乙方有权机构审批之后方可支付。

  第4条 协议的生效及期限

  4.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并经乙方之董事会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批准后生效。

  4.2 除非出现本协议第5条规定的情形,本协议的有效期为三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4.3 协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在本协议期限届满不少于30天前,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延长本协议期限的请求。如双方就本协议的延长达成协议,本协议继续有效。

  4.4 鉴于乙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公司,甲乙双方同意,预计乙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的服务费达3000万元人民币或乙方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上时,则应经乙方之股东大会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下批准后方可继续履行。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因业务需要由金王运输为公司提供运输、快递服务。交易的价格以公开、公正的市场或成本价格为准,定价公平合理,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金王运输(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329.83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已经将上述事项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现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开展的需要,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客观、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陈索斌、姜颖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合同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并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交易金额,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未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基于独立判断,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运输及快递服务协议》拟签订稿。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21-016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每年对外出口收入大部分是以美元结算,为缓解远期人民币对美元变动风险,公司需要提前做好远期结汇套保的准备工作。根据公司套期保值制度的规定,结合2021年下半年至2024年上半年出口业务的预计,本着将外汇远期合约外币金额限制在公司出口业务预测量之内的原则,公司拟继续逐期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出口业务预测进行锁定汇率,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目的

  人民币持续升值的趋势依然存在,通过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可以保证收益率,减少汇兑损失。

  二、套期保值的期货品种

  公司本次实施的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外币收入的外汇套期保值。

  三、拟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授权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每年累计外汇远期合约发生额不超过1.2亿美元。根据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规定,所涉及的累计金额在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以内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超出此范围的累计金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的是锁定汇率、套期保值的原则,外汇远期合约外币金额限制在公司出口业务预测量之内。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汇兑损失,有助于公司将汇率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同时,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自身也具有一定风险,对人民币汇率升跌走势的错误判断同样会给企业来来损失:

  1、汇率大幅波动或不波动风险:在美元外汇汇率变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保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未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保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客户违约风险:当客户支付能力发生变化不能按时支付时,公司不能按时结汇,将造成公司损失。

  五、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并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规定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仅能以规避风险为主要目的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制度就公司套期保值审批额度、套期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及流程、内部管理及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及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能够满足公司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2、公司董事会授权总裁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运作和管理,并由财务部作为经办部门,审计部为日常审核部门,按照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规定进行业务操作,能够有效地保证制度和业务管理流程的执行。

  3、严格按照审批权限,控制套期保值资金规模,并根据制度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同时,公司将根据风险控制报告及处理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21-017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一)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一》,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河南弘方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弘方”)向郑州银行康平路支行申请1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即将到期,为保证河南弘方业务发展和正常资金需求,公司、青岛金王产业链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弘美化妆品有限公司及河南弘方股东王学惠、白金华拟继续共同为河南弘方向上述银行申请的1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共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或签署协议之日起)。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天津弘方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弘方”)与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莱雅”)签署《经销协议》及补充协议已经到期,天津弘方拟与欧莱雅续签《经销协议》及补充协议,为充分利用欧莱雅的信用额度及信用账期,公司同意与天津弘方股东天津风向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根据各自在天津弘方拥有的权益为天津弘方向欧莱雅申请的不超过5000万元的信用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或签署协议之日起至《经销协议》及补充协议履行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河南弘方化妆品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河南弘方化妆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林山寨街道天龙大厦1108B

  法定代表人:王学惠

  注册资本:2600万元

  经营范围:批发兼零售:化妆品,洗涤用品,日用百货,其他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消杀用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化妆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供应链管理。

  股东情况:

  ■

  股权结构图:

  ■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河南弘方母公司经审计总资产89,662,382.82元,负债合计62,605,400.65元,资产负债率69.82%,净资产27,056,982.17元;2020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33,874,282.33元,净利润-3,669,949.85元。

  截止2021年3月31日,河南弘方母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84,347,286.91元,负债合计57,269,481.98元,资产负债率67.90%,净资产27,077,804.93元;2021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8,016,631.74元,净利润20,822.76元。

  2、天津弘方化妆品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天津弘方化妆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华苑产业区海泰西路18号北2-204工业孵化-5-1

  法定代表人:周辉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商务服务业;普通货物运输;汽车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

  ■

  股权结构图:

  ■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天津弘方母公司经审计总资产113,081,121.30元,负债61,013,889.06元,资产负债率53.96%,净资产52,067,232.24元;2020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38,352,144.56元,净利润-12,743,628.13元。

  截止2021年3月31日,天津弘方母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121,369,338.34元,负债69,225,246.35元,资产负债率57.04%;净资产52,144,091.99元;2021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40,306,471.62元,净利润76,859.75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此次担保有利于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充分利用银行信用进行融资,解决流动资金需求,积极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四、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可用担保额度为40,270万元,实际担保总额为12,76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18%,全部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所涉及担保额度5,85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37%,占2020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1.21%。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规定及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河南弘方、天津弘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信用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能充分利用银行信用进行融资,解决流动资金需求,积极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2、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向供应商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能充分利用供应商信用,解决短期流动资金需求,积极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3、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21-018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二》,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浙江金庄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金庄”)与欧莱雅签署《经销协议》及补充协议已经到期,浙江金庄拟与欧莱雅续签《经销协议》及补充协议,为充分利用欧莱雅的信用额度及信用账期,公司同意与浙江金庄股东黄波、叶凌、俞霆根据各自在浙江金庄拥有的权益为浙江金庄向欧莱雅申请的不超过500万元的信用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或签署协议之日起至《经销协议》及补充协议履行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湖北晶盟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晶盟”)向交通银行武汉东西湖支行申请的2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即将到期,为保证湖北晶盟业务发展和正常资金需求,公司、湖北晶盟股东陈晶拟继续共同为湖北晶盟向上述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或签署协议之日起)。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浙江金庄化妆品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浙江金庄化妆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采荷路41号7幢二层209

  法定代表人:黄波

  注册资本:2249.88万元

  一般项目:化妆品批发;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办公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家用电器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讯设备销售;化妆品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咨询策划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针纺织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东情况:

  ■

  股权结构图:

  ■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浙江金庄母公司经审计总资产138,766,392.42元,负债97,516,981.28元,资产负债率70.27%;净资产41,249,411.14元;2020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50,511,387.01元,净利润-26,193,822.17元。

  截止2021年3月31日,浙江金庄母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138,762,004.12元,负债100,056,554.56元,资产负债率72.11%;净资产38,705,449.56元;2021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0,433,147.02元,净利润-2,543,961.58元。

  2、湖北晶盟化妆品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湖北晶盟化妆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东山办事处东岳村161号(16)

  法定代表人:陈晶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化妆品、日化产品的产业链管理;企业管理;品牌策划;化妆品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批发及网上销售;化妆品、护肤品、美容美发用品、香水、洗涤用品、日用百货、服装、饰品、办公用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电子商务信息咨询(不含商业秘密);仓储服务(不含危化品);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

  ■

  股权结构图: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湖北晶盟母公司经审计总资产139,202,534.23元,负债99,105,476.63元,资产负债率71.20%,净资产40,097,057.60元;2020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96,708,838.10元,净利润-17,935,549.16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湖北晶盟母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139,750,177.03元,负债99,477,688.63元,资产负债率71.18%,净资产40,272,488.40元;2021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9,481,837.93元,净利润175,430.80元。

  三、董事会意见

  浙江金庄及湖北晶盟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主要原因为,为开展业务,向母公司借款所致。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此次担保有利于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充分利用银行信用进行融资,解决流动资金需求,积极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四、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可用担保额度为40,270万元,实际担保总额为12,76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18%,全部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所涉及担保额度5,85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37%,占2020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1.21%。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规定及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浙江金庄、湖北晶盟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信用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能充分利用银行信用进行融资,解决流动资金需求,积极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2、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向供应商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能充分利用供应商信用,解决短期流动资金需求,积极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3、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21-006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和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21年4月29日下午3: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主持,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通过讨论,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相应内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于2021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四、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审计,母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34,947,037.2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053,296,482.14元,按2020年度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3,494,703.73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84,748,815.69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523,639.51元;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28,744,846.41元。

  基于公司2020年经营情况,为保证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进行产业自动化、信息化升级改造,以及流动资金需求,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确认2020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0年度年报审计工作总结报告的意见,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及收费情况,经与同行业比较,该所具有竞争优势,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及子公司拟支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155万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在 2021 年向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山东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市北第一支行、中国银行即墨分行、青岛银行香港花园支行、浦发银行高科园支行、中信银行青岛市北支行、齐鲁银行青岛分行、中国建设银行青岛福州南路支行、兴业银行青岛分行、日照银行青岛分行、光大银行青岛分行、南洋商业银行青岛分行、昆仑银行大庆分行、浙商银行天津分行、北京银行天津分行、上海农商银行金山支行、交通银行湖北东西湖支行、郑州银行、新疆银行、乌鲁木齐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乌鲁木齐开发区支行、哈密银行乌鲁木齐分行、浦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合计为22亿元。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业务实际需要具体办理相关手续。

  八、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同意意见,详见同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司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专项核查意见认为:青岛金王募集资金 2020年度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

  关联董事陈索斌、姜颖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一》。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一)》。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二》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二)》。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九、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21-019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下午2:00在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上实中心T3楼16楼会议室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下午2:00,现场会议结束时间不早于网络投票结束时间。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21年5月20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上实中心T3楼16楼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确认2020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审议《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9、审议《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议案5、6、8、10、11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独立董事将在会议上述职。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股东法人代表签字或法人股东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

  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股东本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

  2021年5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上实中心T3楼16楼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上实中心T3楼16楼

  联系人:杜心强、齐书彬

  邮箱:stock@chinakingking.com;qsb@chinakingking.com

  电话:0532-85779728

  传真:0532-85718686

  与会股东食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94”,投票简称为“金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下午3:00。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姓名: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证券账号:持股数量: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出明确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21-009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和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21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旭光先生主持,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会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资本运作、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

  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审计,母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34,947,037.2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053,296,482.14元,按2020年度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3,494,703.73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84,748,815.69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523,639.51元;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28,744,846.41元。

  基于公司2020年经营情况,为保证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进行产业自动化、信息化升级改造,以及流动资金需求,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五、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企业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六、审议通过《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政策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以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九、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编制的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认为:公司充分听取并重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理建议与意见,在保持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制定了未来三年稳定、持续、积极的分红政策,能够实现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更好地保护了股东的利益。

  十、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21-011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6年配套融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576号文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123,112.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1.85元,共计募集资金59,264.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0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7,264.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5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35.5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6,928.4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16)第SD03-0003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期募集资金2020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863.54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8,058.83万元。2020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1.01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525.9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专项使用。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16年5月24日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花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连同上海月沣化妆品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连同广州韩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青岛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及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单位:万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90.0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事项,已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 2016年7月1日出具《关于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审核报告》(中兴华核字(2016)第 SD03-0021 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及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105,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2017年8月15日,公司已经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公司 2017 年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 8,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其中3,5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9个月,到期将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 3500.00万元,已于 2018年6月7日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8年6月15日,根据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公司提前将尚未到期的4,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142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8年8月24日,公司将剩余的30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广州韩亚营销网络建设和品牌推广项目”及“上海月沣直营终端铺设项目”属于营销渠道建设,与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因此其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所实现的收益均体现在标的公司整体业绩中。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5月18日,公司发布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公告》,本次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调整主要为对“上海月沣直营终端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用用途进行内部调整,并将“支付本次交易的税费和中介机构费用”项目结余资金投入“上海月沣直营终端铺设项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及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详情请查询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一:2016年配套融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广州韩亚营销网络建设和品牌推广项目”及“上海月沣直营终端铺设项目项目”属于营销渠道建设,与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因此其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所实现的收益均体现在标的公司整体业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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