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于近期共收到各类政府补助合计770.87万元(数据未经审计),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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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下属子公司获得的上述政府补助系现金形式的补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补助资金已经全部到账。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上述政府补助中,确认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为770.87万元。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公司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时,区分与企业日常活动是否相关,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收到的上述政府补助,预计将增加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770.87万元。公司对江西万弘高新技术材料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51%,对金川奥伊诺矿业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75%,上述政府补助对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影响约为514.28万元。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