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387 公司简称:海越能源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2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0,333,519.92元,根据公司章程按母公司净利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033,351.9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16,424,564.15元及公司对联营企业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对应确认的利得68,706,735.00元,2020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30,431,467.08元。建议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4元(含税),根据本议案审议之日公司总股本468,144,464股计算,共计派发25,279,801.05元,剩余805,151,666.03元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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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汽柴油、液化气的仓储、批发和零售;股权投资和物业租赁;各类油品和液体化学品的码头装卸;仓储以及贸易等业务。
1、公司本部主要经营汽柴油、液化气的仓储、批发和零售业务。
公司在诸暨境内拥有5.2万吨成品油库,2200立方的液化气库以及配套的铁路专用线等附属设施和11座加油站。公司的油气业务与中石油和中石化合作经营。
2、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方石油主要从事各类油品和液体化学品的码头装卸、仓储以及贸易业务。北方石油与多家上游供应商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掌握了各种不同品类的石化产品出厂资源,为产业链下游客户提供各类油品和液体化学品的供应服务。
3、股权投资业务由本公司两家全资子公司浙江海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天越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公司参股的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和运营。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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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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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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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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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9.31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71亿元。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五、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浙江天越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海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海越置业有限公司、
舟山瑞泰投资有限公司、诸暨市越都石油有限公司、诸暨海越能源有限公司、诸暨海越仓储有限公司、诸暨海越燃气有限公司、安徽越都塑业有限公司、天津北方石油有限公司、天津北方港航石化码头有限公司、天津汇荣石油有限公司、北方石油香港有限公司、天津联合石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宜荣实业香港有限公司、三沙北方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天越创投、海越资管、海越置业、舟山瑞泰、越都石油、诸暨海越能源、诸暨海越燃气、诸暨海越仓储、越都塑业、北方石油、北方港航、汇荣石油、北方香港、联合石油、宜荣实业、三沙能源)等16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海越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1-020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9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全体董事参加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1、《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临2021-022号)。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子公司互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子公司互保的公告》(临2021-023号)。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授权管理层2021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管理层2021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临2021-024号)。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越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21-025号)。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9、《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越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1-026号)。
10、《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1、《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21-027号)。
13、《董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越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14、《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安排如下: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25日(星期二)下午2:00;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诸暨市西施大街59号公司会议室;会议审议事项: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4、《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5、《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子公司互保额度的议案》;7、《关于授权管理层2021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网络与现场相结合的投票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越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1-028号)。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海越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1-021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1年4月19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公司全体监事参加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1、《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本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地反映本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截至本审核意见出具之日,未发现参与本报告编制的有关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6、《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7、《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作出如下审核意见:
㈠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㈡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地反映本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㈢ 截至本审核意见出具之日,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有关编制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海越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1-022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4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一、 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0,888,159.19元。截至 2020年12 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30,431,467.0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为基数,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4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468,144,464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279,801.05元(含税),占公司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5.66%。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决议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和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被股东大会否决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海越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1-023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子公司互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额度: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天津北方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石油”)及其下属子公司天津北方港航石化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港航”)、天津汇荣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汇荣”)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北方石油及其下属子公司北方港航、天津汇荣拟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天越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越创投”)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担保;天越创投拟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担保。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浙江海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越资管”)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海越资管拟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
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杭州海越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越置业”)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海越置业拟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担保。
●该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票0票),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共享授信资源,满足与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与全资子公司北方石油及其下属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天越创投、全资子公司海越资管、控股子公司海越置业之间提供互保。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担保、质押担保、抵押担保等法律所允许的担保方式,有关互保详情如下:
1、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北方石油及其下属子公司北方港航、天津汇荣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北方石油及其下属子公司北方港航、天津汇荣拟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
2、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天越创投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担保;天越创投拟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担保。
3、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海越资管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海越资管拟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
4、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海越置业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海越置业拟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担保。
上述互保授权期限自审议互保事项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止,在上述担保期限和额度内的单笔担保将不再单独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天津北方石油有限公司
天津北方石油有限公司于2003年9月8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5.866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D座第二层212-07室;法定代表人:程志伟;经营范围:起重机械、装卸工具设计、装配调试、出租;输油管道维护、修理;港口业务咨询服务;提供与港口业务相关的商务代理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项目除外);装卸服务;自有房屋租赁;汽油、煤油、柴油的批发业务;仓储原油、柴油;有储存经营柴油、汽油、煤油;无储存经营甲基叔丁基醚、丙烷、乙醇汽油、变性乙醇、二甲苯、异辛烷、正戊烷、石脑油、三甲苯、天然气(工业生产用)、液化石油气(工业生产用)、甲醇、乙醇、煤焦沥青;设备租赁;化工产品批发兼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易制毒品);燃料油、润滑油、稀释沥青的仓储和销售(闭杯闪点大于60度,不含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易制毒品);食品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12.31亿元,净资产8.27亿元,净利润0.47亿元(经审计)。
2. 天津北方港航石化码头有限公司
天津北方港航石化码头有限公司2007年8月23日注册成立,是由天津北方石油有限公司和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注册资本:22,714.98万元人民币,公司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D座第二层212-08室,法定代表人:卢晓军。经营范围:起重机械、装卸工具设计;港口业务咨询服务;输油管道维护、维修;润滑油销售;自营和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港口工程建筑;装卸搬倒;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服务(具体业务以(津)港经证(MZC-404-03)号港口经营许可证及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为准);国内货运代理;船舶物料供应;供水服务;成品油批发经营(汽油、煤油、柴油)业务和租赁(自有生产设备、自有房屋、场地)业务;港品经营汽油、煤油、柴油、煤焦油、石脑油、溶剂油、原油、石油醚、甲基叔丁基醚、丙酮、甲苯、二甲苯、甲醇、乙醇、丁醇、乙酸乙酯、二氯乙烷、乙酸乙烯酯;无储存经营乙醇汽油、变性乙醇;燃料油经营(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易制毒品除外);代收电费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2.86亿元,净资产2.60亿元,净利润0.18亿元(经审计)。
3. 天津汇荣石油有限公司
天津汇荣石油有限公司于2007年1月4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1.15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临港工业区渤海十五路235号;法定代表人:张志鸣;经营范围:润滑油销售;输油管道维护、修理;起重机械、装卸工具设计;港口业务咨询服务;港口经营柴油、汽油、煤油、乙醇汽油、乙醇;无储存经营异辛烷、石脑油、甲醇、1,2,3一三甲基苯、1,2,4一三甲基苯、1,3,5一三甲基苯、正戊烷、1,2一二甲苯、1,3一二甲苯、1,4一二甲苯、天然气、甲基叔丁基醚、液化石油气、煤焦沥青;汽油、柴油、煤油批发仓储;在港区内提供货物仓储服务:原油、燃料油、汽油、柴油、煤油、乙醇、乙醇汽油;自有房屋租赁;自有管廊租赁;装卸搬倒服务;输油管道运输;提供与港口业务相关的商务代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2.58亿元,净资产2.37亿元,净利润0.12亿元(经审计)。
4. 浙江天越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浙江天越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09年5月4日登记设立。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诸暨市暨阳街道西施大街59号14楼;法定代表人:覃震;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4.08亿元,净资产4.08亿元,净利润-0.06亿元(经审计)。
5. 浙江海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海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09年5月12日登记设立。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788号22层;法定代表人:覃震;经营范围:服务:受托企业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2.94亿元,净资产2.85亿元,净利润0.07亿元(经审计)。
6 .杭州海越置业有限公司
杭州海越置业有限公司于2005年1月20日登记设立。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788号25层;法定代表人:覃震;经营范围: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批发、零售、服装、针纺织品、纺织原料及面料、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等;其它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2.75亿元,净资产0.05亿元,净利润0.03亿元(经审计)。
三、担保余额情况
2020年5月21日,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子公司互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方石油及其下属子公北方港航、天津汇荣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北方石油及其下属子公司北方港航、天津汇荣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海越置业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海越置业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担保。
截止公告日,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4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3%。上述担保没有发生逾期。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与子公司互保,有利于公司与子公司共享授信资源,满足公司与子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正常需要。目前公司和子公司经营、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风险承担能力。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子公司互保额度的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互保额度内办理具体担保手续。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的意见
本公司与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互保,是为公司业务发展所需。本次互保的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公司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在董事会表决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海越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1-024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管理层2021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管理层2021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含子公司)经营及资金使用计划的需要,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2021年度根据需要分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含一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额度、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额度、进口押汇额度、信用证、抵押贷款等),额度总计不超过25亿元,用于公司(含子公司)主营业务的生产周转及主营业务相关或相近的投资活动等,以提高公司的盈利规模。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授权公司管理层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海越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1-025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生效日期
按照财政部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根据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1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关于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和文件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本次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和文件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其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海越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1-026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6081978608B
(6)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序号:000387
(7)首席合伙人、主要负责人:石文先,联系方式:027-86791215
(8)监管业务联系人:钟建兵,联系电话:13707135546
(9)2020年末合伙人数量185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53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94人。
(10)2020年经审计总收入194,647.4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68,805.1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6,783.51万元。
(11)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0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18,047.37万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
(2)36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管理措施4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卢剑,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6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签署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简强,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签署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为李玲,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
2020年度中审众环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4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
公司2021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实际审计费用尚需根据实际情况而确定,预计与2020年审计费用差异不大。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中审众环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专业胜任能力等进行了较为充分的了解和评议,认为中审众环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担任公司的审计工作, 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我们事前审核,中审众环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并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中审众环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历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按计划完成了对公司的各项审计业务;此次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海越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1-027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完成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注销工作,公司注册资本因此发生了变动,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根据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387 证券简称:海越能源 公告编号:2021-028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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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西施大街59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5日
至2021年5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受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和被授权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注明联系方式),并请在信函或传真后联系本公司确认,信函或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登记时间:2021年5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登记地址:浙江省诸暨市西施大街59号14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赵磊、许海峰
联系电话:0575-87016161 传真:0575-87032163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海越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1-029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3日(星期四)15:00-16:30
●会议召开方式:投资者可登陆上证路演中心网络平台(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一、说明会类型
本公司决定于2021年5月13日(星期四)下午15:00-16:30在上证路演中心网络平台举办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届时,公司管理层将就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利润分配、未来发展等与投资者交流沟通,欢迎广大投资者参与。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和方式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3日(星期四)15:00-16:30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上证路演中心网络平台(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财务总监王彬先生,公司副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曾佳女士,公司董事总经理程志伟先生,公司财务副总监周勇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磊、许海峰
联系电话:0575-87016161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海越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1-030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形。
2、公司正积极与大股东沟通,督促股东尽快解决资金占用的问题并完成整改,大股东承诺,将尽快通过现金回填方式偿还余额14.53亿元,具体整改措施待制定完成后由上市公司另行公告。
公司存在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和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一、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公司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具体如下:
2020年年度,海越能源存在通过贸易预付款的方式向前大股东、现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和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企业支付资金占用款的情形,总占用发生额72.80亿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偿还64.81亿元,尚有7.99亿元关联方资金占用款未退回,该款项由铜川汇能鑫能源有限公司承诺通过现金回填的方式解决。
自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报出日,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企业通过签订贸易采购合同方式,共支付资金10.02亿元;结合资产负债表日公司与关联方和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企业尚未偿还的余额7.99亿元,合计18.01亿元。于2021年4月25日、2021年4月28日及2021年4月29日,本公司收到上海昶珩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回款1.50亿元,收到浙江自贸区信韵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回款1.98亿元。截至2021年4月29日,尚未偿还余额14.53亿元。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解决方案
公司发现并确认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与公司大股东及相关方沟通,督促股东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方案,尽快归还占用的资金。
铜川汇能鑫能源有限公司承诺,将尽快通过现金回填方式偿还余额14.53亿元,具体整改措施待制定完成后由上市公司另行公告。
三、公司整改措施
就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事项,公司将采取以下具体整改措施:
1、积极督促股东及关联方制定解决方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
2、完善内控制度,严格按照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制度执行,防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再度发生。
3、组织公司管理层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相关人员学习《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规,强化控股股东责任和守法合规意识。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正积极与大股东沟通,督促股东尽快解决资金占用的问题并完成整改,大股东承诺,将尽快完成整改,具体整改措施另行公告。
公司将对大股东归还占用资金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网站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海越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1-031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30日停牌一天。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为2021年5月6日。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ST海越;股票代码为600387;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
A股股票简称由“海越能源”变更为“ST海越”;
(二)股票代码仍为“600387”;
(三)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1年5月6日。
二、实施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报告期内,海越能源存在通过贸易预付款的方式向前大股东、现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和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企业支付资金占用款的情形,总占用发生额72.80亿元,截至期末,已偿还64.81亿元,尚有7.99亿元资金占用款未退回,该款项由铜川汇能鑫能源有限公司承诺通过现金回填的方式解决。海越能源未能有效识别关联方,未能及时发现并披露此类关联方资金占用,不符合公司章程和内控制度的相关规定,与之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运行失效。
由于存在上述缺陷及其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海越能源于2020年12月31日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9.1条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实施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9.2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4月30日停牌1天,2021年5月6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就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事项,公司董事会将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1、积极督促股东及关联方制定解决方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
2、完善内控制度,严格按照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制度执行,防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再度发生。
3、组织公司管理层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相关人员学习《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规,强化控股股东责任和守法合规意识。
五、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接受投资者咨询的方式不变,仍通过投资者热线,上交所互动平台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及时解答投资者问询,主要方式如下:
1、联系人:赵磊、许海峰
2、联系地址:浙江省诸暨市西施大街59号
3、咨询电话:0575-87016161
4、传真:0575-87032163
5、电子信箱:haiyue600387@163.com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