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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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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汽车 公告编号:2021-025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公司充分考虑了所处汽车行业现状、目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为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以及核心竞争能力,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核心业务的产品研发及市场开拓、补充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988,709.5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432,559,267.14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50,515,51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505,155.18元(含税),占2020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3.5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988,709.50元,累计可供分配利润432,559,267.14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9,505,155.18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报告期内,受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及全球经济增长放缓的影响,我国汽车市场承受了较大压力。随着全球汽车产业向网联化、智能化、电动化方向变革以及我国工业化步伐的加快,汽车零部件行业逐步向高端市场转型,对行业企业规模、技术水平、研发能力提出更高要求,不但需要在技术上加强投入和发展,还要考虑采用必要的运作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经营效率。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紧跟汽车行业的发展趋势,大力推进转型升级的步伐,重点发展国六高效能活塞以及轻量化汽车零部件等业务,并在上述领域加大投入,增强研发力度,保障技术水平、生产工艺、产品质量的提升,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以适应行业技术进步和产品更新换代。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685,672,701.64元,同比下降4.7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988,709.50元,同比下降3.3%;在公司所处汽车行业总体承受一定压力及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蔓延的情况下,公司需保有相对充足的流动资金以增强抗风险能力,保证公司各项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和运营。

  (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核心业务的发展,补充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支持产品研发及市场拓展,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以及核心竞争能力,实现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的情况、自身目前的发展状况、盈利水平、资金需求以及未来可能面临的风险等各个方面,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宏观经济环境因素,公司所处行业情况以及自身实际情况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汽车  公告编号:2021-026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93年成立,2013年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院3号楼2048-62;

  执业资质:中兴华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上年度完成68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业务;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中兴华首席合伙人李尊农,现有合伙人145人,注册会计师920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423人。全所从业人员2,864人。

  3.业务规模

  中兴华上年度业务收入148,340.71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22,444.5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1,258.80万元;净资产39,050.98万元;上年度审计公司家数共计10,633家,其中上市公司年报审计68家,收费总额7,651.80万元。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房地产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住宿和餐饮业,综合业等。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310.3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兴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江山,注册会计师,1999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21 年,先后为海尔智家(600690)、赛轮轮胎(601058)、红星发展(600367)等公司提供IPO审计或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会计师:季万里,注册会计师,自2014年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5年,先后为渤海汽车(600960)等公司提供IPO审计或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勇,注册会计师,从2000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5年,目前任职事务所项目质量复核岗位,负责过多个证券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IPO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不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综合考虑,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公司支付中兴华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共计160万元,与2019年度费用相同。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根据2021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兴华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具备应有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按合同约定完成了2020年度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中兴华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多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其执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开展审计工作,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勤勉尽责地完成审计工作,其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状况。同意将相关议案提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中兴华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出具的财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认为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表决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聘请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30日

  报备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说明文件

  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汽车      公告编号:2021-028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公司2020年度(以下简称“本期”)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和评估,对部分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公司本期计提各项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

  二、本期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准备

  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公司依照公司会计政策,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应收款项进行相应的信用减值测试,本期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1,163.29万元,因处置子公司减少坏账准备3,087.02万元,转销坏账准备金额9.56万元,本期由于外币折算报表差异影响增加坏账准备金额0.66万元。

  2、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公司依照公司会计政策,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其他应收款项进行相应的信用减值测试,本期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金额437.19万元,本期因处置子公司减少坏账准备7.58万元。

  3、贷款减值准备

  公司控股子公司滨州经济开发区博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海小贷”)向山东恒达精密模板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贷款7,000万元,因本息未获清偿,博海小贷于2014年9月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获得胜诉,诉讼期间债务人完成了破产重整,截至2020年底,山东恒达精密模板科技有限公司尚欠贷款本金余额 6,334.55万元,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于2021年10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议案》,对该笔借款按照贷款五级分类原则全额计提并核销。(详见公司2020年10月3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公告》)

  公司控股子公司博海小贷与债务人王勇等发生借款合同纠纷,博海小贷已于2020年8月向法院提起诉讼,截至2020年12月31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王勇等人尚欠贷款本金4,444万元,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该笔借款全额计提贷款准备4,444万元。

  (二)资产减值准备

  1、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依照公司会计政策,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存货进行相应减值测试,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862.79万元,转回164.13万元,因外币折算报表差异影响增加存货跌价准备16.36万元。

  2、商誉减值准备

  公司于2018年8月2日收购BOHAI TRIMET Automotive Holding GmbH(以下简称“BTAH”)75%股权后形成商誉,截至2020年12月31日,商誉账面价值为94.7万欧元,折人民币约760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及《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要求,公司估算合并BTAH后的商誉所在的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对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BTAH2020年的经营受到较大影响,2020年收入较2019年下降20%,2020年净利润较2019年下降42%。根据目前欧洲疫情和市场恢复情况,考虑到欧洲疫情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结合管理层的合理估计,预计2021年还会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疫情的影响,BTAH的增长率、毛利率及税前折现率相比收购时可能会产生一定变动,将对公司商誉的可回收金额产生一定影响。经过审慎考虑,公司决定本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748.82万元,因外币折算报表差异增加商誉减值准备11.23万元。

  三、本期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计入“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8,323.56万元,计入“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447.48万元,将减少公司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13.45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期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相关会计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本期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期计提减值准备事项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反映公司资产实际状况,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完整性,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期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期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相关会计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经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意本期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七、备查文件

  1、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汽车      公告编号:2021-029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

  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渤海汽车国际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3,000万欧元(或等额人民币)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

  累计担保额度20,765万元人民币及10,000万欧元,无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渤海汽车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国际”)的经营需要和资金安排,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渤海汽车国际有限公司融资暨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渤海国际向银行金融机构办理不超过3年期3,000万欧元借款,公司为前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渤海汽车国际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 年 1 月 24 日,渤海国际在德国法兰克福完成设立公证。

  注册地址:法兰克福市

  法定代表人:陈更、崔雪梅

  注册资本:60,100,000 欧元

  经营范围:汽车部件研发、制造、销售,汽车部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

  渤海国际为渤海汽车收购BTAH 75%股权所设立的持股型公司,未开展其他业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渤海国际总资产1,231,810,439.46元,2020年净利润 -21,116,659.21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渤海国际总资产561,917,845.53元,2021年1-3月净利润-2,822,907.32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借款人:渤海汽车国际有限公司

  担保人: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不超过3,000万欧元

  担保期限:不超过主债务到期之日起2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1、担保原因

  渤海国际的经营和资金使用需要。

  2、对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判断

  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渤海国际提供担保事项,系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所需,本次担保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不会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的经营需要和资金安排,确保其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渤海汽车及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20,765万元人民币及10,000万欧元,约合人民币99,014万元(按 1 欧元= 7.8249人民币汇率折算),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19.75%。公司无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汽车  公告编号:2021-030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4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滨州市渤海二十一路 569 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4日

  至2021年5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于2021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进行了公告。

  议案10为选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7、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公司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法人股东账户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为准,信函以发出地邮戳为准。

  (四)出席会议登记时间:2021年 5 月 19日上午 9:00-11:30,下午13:30-16:30。

  (五)登记地点:山东省滨州市渤海二十一路 569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渤海二十一路 569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43—8203960

  传真:0543—8203962

  邮编:256602

  联系人:袁春晖 黄岩

  (二)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汽车      公告编号:2021-031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将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职工代表监事 1 名。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职工大会,会议与会职工选举李永华(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李永华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其任期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4月30日

  附:李永华简历

  李永华,男,1980年出生,山东理工大学机械工程专业硕士,现任公司审计部部长、纪检工作部部长及滨州渤海活塞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纪检工作部部长。李永华先生先后担任公司生产制造部部长助理、副部长,党群工作部部长,团委书记,公司机械加工三厂厂长,滨州渤海活塞有限公司机械加工三厂厂长。

  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汽车        公告编号:2021-032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及现金分红说明会预告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7日(周一)上午11:00-12:00

  ●会议召开网址:投资者可直接登录以下网址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在线互动

  一、说明会类型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4月30日披露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4月3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第十一条规定,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0年度经营情况及利润分配等具体情况,公司决定以网络平台交流方式举行“2020年度业绩及现金分红说明会”。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本次说明会将于2021年5月17日(周一)上午11:00-12:00在上证路演中心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三、参加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包括:董事长谢伟先生、财务总监王云刚先生、董事会秘书袁春晖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 2021年5月14日17:00前通过本公告提供的联系方式以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在2021年5月17日(周一)上午11:00-12:00登录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直接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黄岩

  电话:0543-8203960

  传真:0543-8203962

  电子邮箱:huangyan@bohai-auto.com

  特此公告。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汽车      公告编号:2021-027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公司因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新会计准则,变更了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要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按照上述文件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应用指南》及其它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主要变化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和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的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董事会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说明和意见;

  5、监事会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说明和意见。

  特此公告。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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