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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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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及公司股东的利益;3、同意公司严格依据财政部要求,变更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并自相关文件规定的日期开始正式执行。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执行财政部最新发布的新租赁准则的具体要求,调整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并自文件规定的日期开始正式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发布的新租赁准则的具体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有利于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要求实施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南京高科        证券代码:600064      编号:临2021-010号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南京臣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持有控股子公司南京臣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臣功制药”)51%的股权

  ●交易标的的审计和评估工作正在进行中。交易标的首次挂牌价将不低于经国资监管机构备案的评估值,最终转让价格以实际挂牌成交价为准。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交易标的评估结果须报有关国资监管机构备案。

  ●本次交易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存在不确定性。

  一、交易概述

  为落实公司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战略,优化资源配置,盘活存量资产,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南京臣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持有控股子公司臣功制药51%的股权,首次挂牌价不低于经国资监管机构备案的评估值,最终转让价格以实际挂牌成交价为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属于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提升运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处理与上述股权挂牌转让事项有关的具体事宜。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公司拟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征集受让方。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公司所持臣功制药51%的股权

  2、权属状况说明:标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臣功制药基本情况:

  臣功制药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1992年3月9日,注册资本6,000万元,其中,公司持股99%,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高科新创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

  注册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20号。

  经营范围:原料药(含抗肿瘤药)、冻干粉针剂(含抗肿瘤药)、小容量注射剂(非最终灭菌,含抗肿瘤药)、片剂(含青霉素类、激素类)、颗粒剂、硬胶囊剂(含激素类)、干混悬剂(含青霉素类)、凝胶剂、乳膏剂、栓剂的生产;医疗保健咨询与服务;一类医疗器械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臣功制药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注:上述2020年数据经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公司已聘请相关机构对上述股权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3月31日,目前评估工作正在进行中。最终评估价值以经国资监管机构备案为准。

  四、本次交易的主要安排

  本次交易标的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结束。待审计、评估工作完成,评估结果报国资监管机构备案后,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正式挂牌转让上述股权,首次挂牌价将不低于国资监管机构备案的评估价格。

  公司将根据公开挂牌结果签署交易协议,最终交易对方、转让价格、交付和过户时间等协议主要内容以前述的交易协议为准。臣功制药自评估基准日到完成股权变更期间损益,由公司按照原持股比例承担或享有。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处理上述股权挂牌转让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挂牌价格、挂牌条件、签署相关协议、办理股权过户手续等。

  五、本次交易的对公司的影响

  受医药行业监管政策改革、主要产品托拉塞米停产、现有主打产品臣功再欣等品种老化上量困难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臣功制药近三年持续亏损,特别是2020年度受疫情影响主打产品销售受限,销量下降,为消化市场库存问题,出现较大幅度的亏损。随着集采政策的深入推进,医药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由于缺乏新品布局且研发能力薄弱,在现有的资源禀赋条件下,臣功制药依托自身力量难以扭转发展困境,寻找战略合作伙伴势在必行。

  此次转让股权有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落实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战略;有利于引入优势互补的战略合作伙伴,突破臣功制药当前发展困境;有利于臣功制药保持员工队伍稳定,促进长远发展。

  本次交易对公司利润的影响还需根据最终实际成交情况测算。若本次股权转让顺利完成,臣功制药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目前公司不存在为臣功制药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资金被臣功制药占用,委托臣功制药及其下属子公司理财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在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还需履行国资监管备案手续,目前标的评估价值尚未确定,且转让以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因此最终的交易对方、交易价格尚无法确定,能否交易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南京高科         证券代码:600064       编号:临2021-011号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为业务发展提供良好的资金保障,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期限不超过9个月(含9个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方案

  1、发行人: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拟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3、发行期限:拟注册的超短期融资券的期限不超过9个月(含9个月),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以及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日期: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5、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情况确定,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6、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偿还银行贷款、偿还债务融资工具、补充流动资金等);

  7、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8、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

  为更好的把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及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时机、品种、金额、期限、期数、利率、资金用途以及聘任相应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办理必要手续等具体事宜;

  2、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外,可依据相关政策对具体发行方案进行调整;

  3、签署、修改、补充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必备的文件;

  4、根据适用的监管政策进行信息披露;

  5、办理与上述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通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发行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南京高科         证券代码:600064       编号:临2021-012号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为业务发展提供良好的资金保障,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以下简称综合注册额度)的中期票据,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发行方案

  1、发行人: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南京高科新创投资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拟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3、发行期限:拟注册的中期票据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以及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日期: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5、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情况确定,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6、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偿还银行贷款、偿还债务融资工具、补充流动资金、用于项目建设资金、用于权益投资或基金出资等);

  7、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8、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

  为更好的把握中期票据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如下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及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注册额度项下分期注册发行安排、根据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分期注册中期票据发行的时机、品种、金额、期限、期数、利率、资金用途以及聘任相应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办理必要手续等具体事宜;

  2、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交股东会决议的事项外,可依据相关政策对具体发行方案进行调整;

  3、签署、修改、补充发行中期票据必备的文件;

  4、根据适用的监管政策进行信息披露;

  5、办理与上述中期票据注册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事宜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通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发行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南京高科         证券代码:600064      编号:临2021-013号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与金额:截至公告日,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余额为4.9亿元,过去12个月,公司向其支付的贷款利息及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相关费用为663.50万元,其向公司支付的房屋租赁费用为454.44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按市场化定价原则在20亿元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含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情况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银行”)进行借款,授权有效期(借款合同签署日)至2022年6月30日。

  此项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由于公司系南京银行持股5%以上的股东,此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6年2月

  注册资本:1,000,701.70万元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胡升荣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发行金融债券等。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南京银行的资产总计15,170.7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1,068.76亿元;2020年,南京银行实现营业收入344.6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1.01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经公司2020年6月9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董事长按市场化定价原则在20亿元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含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情况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银行”)进行借款,授权有效期(合同签署日)至2021年6月30日。截至目前,公司(含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南京银行借款余额为4.9亿元,未超过授权额度范围。过去12个月,公司向南京银行支付的贷款利息及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相关费用为663.50万元。

  为进一步加强双方合作力度,增强公司融资弹性,提升融资效率,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同意授权董事长按市场化定价原则在20亿元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含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情况向南京银行进行借款,授权有效期(合同签署日)至2022年6月30日。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影响

  公司向南京银行借款主要是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利率水平的确定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将有利于增强公司融资弹性,提升融资效率,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长在20亿元额度范围内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借款的议案》,关联董事徐益民先生回避了表决,公司其他六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此议案。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事前均认可上述关联交易,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意公司上述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董事会召开前,审议了上述关联交易并发表意见认为此次关联交易未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同意将此项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由于此次关联交易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事先认可的声明;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南京高科         证券代码:600064       编号:临2021-014号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南京高科置业有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

  南京高科新创投资有限公司

  南京高科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

  南京高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南京臣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为南京高科置业有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等五家控股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高科置业有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向其提供的担保提供等额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目前,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保障控股子公司资金需求,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根据控股子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要求,公司拟为五家控股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

  *注:南京高科置业有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将就该次为其担保事项向公司提供等额反担保。

  (二)本次担保的决策程序

  此次为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由于控股子公司南京高科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科置业”)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该事项还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南京高科置业有限公司

  高科置业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2年5月,注册资本15亿元。公司持有其80%的股权,南京仙林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9.80%股权,南京栖霞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其0.20%股权。法定代表人徐益民。高科置业主要经营住宅小区综合开发建设;商品房销售、租赁、物业管理等。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高科置业的资产总额1,476,512.87万元,净资产426,836.26万元。2020年,高科置业实现营业收入227,699.93万元,净利润41,344.30万元。

  目前高科置业在区域市场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所开发的高科·荣境、高科·紫微堂等销售获得了较高的市场溢价。此次为高科置业(含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支持,有利于增强其资金实力,加快推进高科·荣院、高科·品院、高科·星院等现有项目的开发建设;也有利于保障其日常运营的资金需求,并为其积极拓展新型业务,促进产业联动发展,增强业务发展后劲提供支撑。同时,若公司以担保方式给高科置业提供融资支持,高科置业将就该次为其担保事项向公司提供等额反担保。

  2、南京高科新创投资有限公司

  南京高科新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科新创”)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8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陆阳俊。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创业投资、证券投资;投资管理及咨询。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高科新创的资产总额110,978.23万元,净资产99,935.32万元。2020年,高科新创实现营业收入2.36万元,净利润9,658.99万元。

  高科新创是公司多层次、多渠道专业股权投资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专业化的运作和管理,成功投资了医疗健康、信息技术等领域的艾力斯、赛特斯、优科生物、金埔园林等多个优质项目。为提升投资效能,高科新创计划未来适时发行一定额度的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创新创业企业投资。此次为高科新创提供融资支持有利于其围绕公司战略布局,聚焦科技创新领域新增投资项目,降低运作成本,强化主动管理,实现滚动发展。

  3、南京高科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南京高科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科城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0年11月,注册资本3亿元,法定代表人徐益民。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程管理服务;房屋拆迁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品牌管理等。

  高科城发是公司为把握当前区域市场发展机遇,拓展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空间,加快推进产业战略转型升级设立的子公司,主要负责公司城市更新、综合开发等新业务及其他代建项目的运作实施。此次为高科城发(含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支持,有利于积极把握国家及区域城市更新等相关政策出台带来的发展机遇和市场需求,充分发挥公司在相关领域形成的产业联动优势,推进转型升级,大力拓展相关业务。

  4、南京高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南京高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科建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3.15亿元,法定代表人张仕刚。经营范围为:市政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城市道路、房屋建筑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等。高科建设目前拥有房建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施工总承包二级等多项资质。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高科建设的资产总额为188,512.35万元,净资产66,762.12万元。2020年,高科建设实现营业收入为64,975.39万元,净利润2,112.06万元。

  近年来,在公司所处紫东地区加快发展和公司积极发展市政业务的背景下,高科建设加大市场拓展力度,先后中标迈皋桥派出所工程、尧化门小学及派出所工程、G15、G41、麒麟G3G4地块等总承包工程。目前在建项目较多,根据工程进度预计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此次为高科建设提供融资支持,有利于保障其做好现有重点工程项目的同时,加大项目拓展力度,承接更多优质项目,持续扩大市场份额。

  5、南京臣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臣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臣功制药”)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陆阳俊。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南京高科新创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99%和1%的股份。经营范围为药品生产、医疗保健咨询与服务等。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臣功制药的资产总额32,911.13万元,净资产22,824.63万元。2020年,臣功制药实现营业收入7,016.75万元,净利润-6,446.00万元。

  2020年,因主打产品受疫情及解决历史库存问题等因素影响,臣功制药的业务受到较大冲击。但臣功制药仍在持续加强市场拓展。未来臣功制药在一致性评价、市场推广及保障企业正常运营等方面仍需投入一定资金。此次为臣功制药(含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支持有利于保障其日常资金需求,加强市场终端开拓,逐步实现平稳发展。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高科置业(含控股子公司)、高科新创等五家控股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保障其正常运营的资金需求,提升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上述公司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且其中控股子公司高科置业相应提供等额反担保,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之内。同意将上述担保相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415,000万元(实际发生余额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31%(实际发生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8%),未有逾期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

  五、备查文件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南京高科         证券代码:600064      编号:临2021-015号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计划要求。其基本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近三年无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 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1)项目合伙人伍敏,近三年签署过金浦钛业、音飞储存、金陵体育、恒润股份、长青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签字注册会计师孙淑平,近三年签署过南京证券1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质量控制复核人史慧,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金浦钛业、南京高科、力星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含公司控股子公司)同比变化情况

  ■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全面审查了公司提交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相关资料,认为立信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较好。在其从事公司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2021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先认可意见如下:立信具备应有的证券业务许可证;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等,能够客观、独立、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一致认可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续聘立信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立信在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的运行情况。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64   证券简称:南京高科    公告编号:临2021-016号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8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8日

  至2021年5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均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1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8、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公司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除出示该类证件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

  2、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除出示该类证件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20年5月26日上午9:00至下午5:00持上述证件至公司股东大会秘书处登记。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公司联系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学津路8号高科中心A座

  邮政编码:210023          联系电话:025-85800728

  传真:025-85800720    联系人:孙越海蒋奇辰

  六、 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膳食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简称:南京高科         证券代码:600064        编号:临2021-017号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3名监事,实到3名监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0年,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并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2020年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履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积极履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的职责,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

  3、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有关资产交易的行为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没有发现内幕交易及损害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4、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市场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定价公允,程序合规,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5、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

  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该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四、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编号:临2021-009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五、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上述议案一、二还将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南京高科         证券代码:600064       编号:临2021-018号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时间: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15:00—16:3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视频直播结合文字互动

  ●会议召开地址:中国基金报-机会宝网上路演中心(www.jhbshow.com)

  ●欢迎投资者于2021年5月8日前将关注的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本公司邮箱:600064@600064.com。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已于2021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为让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和利润分配等具体情况,公司决定以网络互动方式举行“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

  二、说明会召开时间和形式

  召开时间:2021年5月12日(周三)15:00-16:30

  召开形式:网络视频直播结合文字互动

  三、公司出席说明会的人员

  公司董事长徐益民先生、总裁陆阳俊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谢建晖女士、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周克金先生。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1、欢迎投资者于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15:00—16:30登陆“中国基金报-机会宝网上路演中心”(www.jhbshow.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2、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8日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本公司邮箱:600064@600064.com。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孙越海  蒋奇辰

  联系电话:025-85800728

  电子邮件:600064@600064.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中国基金报-机会宝网上路演中心”(www.jhbshow.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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