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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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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年度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58,034.71万元,2020 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70,554.62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第十七条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鼓励上市公司,特别是每股市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后仍存在未弥补亏损而无法进行现金分红的公司,通过现金回购股票的方式回报投资者。上市公司当年实施股票回购所支付的现金视同现金红利。

  公司自2020年5月15日,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的议案》进行股票回购。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回购股票支付现金累计8,822.02万元,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5.20%。

  根据上述规定,回购股票所支付现金视同现金分红。为保证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经综合考虑,公司2020年度不再另行分配利润。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集汽车销售及售后服务为主营业务的全国性汽车经销商集团,属于汽车经销行业。公司代理销售车型包括乘用车、商用车等。公司的主营业务以新车销售和售后服务为主,并以新车销售为基础开展包括保险、金融、汽车用品、二手车等一系列衍生业务,以客户为中心不断拓展业务组合。

  (二)经营模式

  公司同各汽车生产厂家签订授权合同,从汽车生产厂家采购汽车,从事新车销售业务,主要以进销差毛利及各汽车生产厂家返利为主要利润来源。

  公司与汽车生产厂家签订授权合同,从事各汽车品牌的零配件销售、车辆售后维修、保养、事故车修复、保修等售后服务业务。主要以零配件销售毛利和维修服务的工时收入为利润来源。

  公司通过为客户提供保险服务,从相应的保险机构获取佣金。在车辆销售和售后服务过程中,销售汽车用品及提供汽车装潢服务,获取相应的产品销售利润和安装服务费。

  ■

  (三)行业概况及分析

  2020年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全球经济下滑。然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战略定力,准确判断形势,精心谋划部署,果断采取行动,付出艰苦努力,在取得抗击疫情重大战略成果的同时,也迅速恢复了经济活力和动能。市场活力持续激发,供需两端稳步向好,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不断改善,国民经济呈现持续稳定恢复的良好态势。2020年,国民生产总值首次突破100万亿,在世界主要经济体中唯一保持正增长。人均生产总值连续两年突破1万美元,综合国力持续提升。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32,000元,带动消费升级逐步加快。

  2020年在疫情的影响下,全国汽车产销量出现下滑。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以下简称“中汽协”)发布资料显示,2020年全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完成2523万辆和2531万辆,同比分别下降2%和1.9%,降幅分别收窄5.5%和6.3%,市场规模持续保持全球第一。根据中国乘用车市场联席会资料显示,2020年全国乘用车市场累计零售1929万辆,同比下滑6.8%。主要因为疫情影响在1季度下滑41%,从2季度开始下滑比例大幅收窄到3.6%,并且在下半年表现出强劲的复苏趋势。从细分市场来看,2020年豪华车及新能源汽车表现抢眼,销量分别达到了253万辆和136.7万辆。分别增长14.7%和10.9%。从品牌来看,德系品牌占比依然保持头部地位,而日系品牌增速领跑全国市场。

  为加快经济恢复,推进消费市场增长,国家先后颁布了多项汽车行业政策,从金融支持到税收减免,从逐步取消限牌到促进农村汽车消费,有力的促进了汽车市场的恢复。

  随着互联网直播行业的迅速发展,直播行业为汽车经销商带来新的机遇,从引流到获取销售线索,大大提高了经销商的获客能力,同时降低了单个获客成本,助力经销商销售收入的增长。

  2021年,随着疫情的逐步缓解,中国经济预计将恢复到正常的增长水平。同时随着商务部年初关于鼓励汽车消费政策的逐步落实,将会给汽车行业带来巨大的发展机遇。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738,561.30万元,营业成本2,711,475.8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034.71万元,实现整车销售141,007台。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务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 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新收入准则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ST庞大          公告编号:2021-029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预计的公告(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庞大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与唐山市冀东物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东物贸”)及其下属公司就汽车销售、采购、汽车维修养护、店面租赁、汽车电桩、精品、配件销售、宾馆住宿等业务进行相关交易。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本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不会形成公司对关联方的较大依赖。

  一、 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1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拟继续与冀东物贸及其下属公司就汽车销售、采购、汽车维修养护、店面租赁汽车电桩、精品、配件、宾馆住宿等业务进行相关交易。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唐山市冀东物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前签署了对本次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关于本次交易的议案提交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方法合理,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本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四)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元

  ■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唐山市冀东物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45,8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河北省唐山市滦州市火车站东一公里处

  法定代表人: 贾乐平

  成立日期: 2002年12月16日

  经营范围:汽车、专用车及配件、汽车装具销售及租赁;日用百货、服装、针纺织品、办公用品、酒、电子产品、家用电器、电器机械及设备、粮油、土产品、五金矿产品、农业机械及农机具、工艺品(不含金银制品)、土畜产品销售及进出口业务(国家规定的专营进出口商品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等特殊商品除外);棉、麻采购及销售;金属材料(含有色金属、贵重金属)、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产品)、建筑材料、木材销售;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担保服务(不含融资性担保);汽油、柴油、煤油零售业务(限分支机构经营);不动产租赁、信息技术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普通货运、煤炭、焦炭、(涉及需有关部门许可的需凭证经营,同时符合县规划布局,不得在县“禁煤区”“禁燃区”内设立散煤经营网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庞庆华先生为公司的原控股股东及原实际控制人,原持有公司股份1,362,9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3.33%。2020年7月27日,根据《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庞大集团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自然人无偿让渡其所持股票,由重整投资人及其关联方有条件受让。庞庆华先生让渡股份790,000,000股至重整投资人及其关联方账户,此次让渡完成后持股572,9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60%(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为:2020-064)。

  2021年1月份庞庆华先生再次完成让渡股份319,335,000股,让渡完成后持股253,565,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48%(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为:2021-008)。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份修订)第10.1.6条规定:过去12个月内,曾经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第10.1.5条)及由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第10.1.3条)视同上市公司的关联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庞庆华先生持有冀东物贸9,000万元的股份,占注册资本的19.65%,为冀东物贸第二大股东,并担任冀东物贸董事。

  综上所述,庞庆华为本公司关联自然人、冀东物贸及下属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冀东物贸目前经营状态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前述冀东物贸下属公司目前均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经营带来风险,不存在占用本公司资金或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公司与冀东物贸续签的《商品服务合同》,双方进行下述交易:(1) 冀东物贸向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购买商品车;(2) 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向冀东物贸提供汽车维修养护服务;(3) 冀东物贸所属宾馆、酒店向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员工提供住宿、餐饮服务;(4) 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临时、短期向冀东物贸租赁店面用作汽车销售展示;(5) 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向冀东物贸采购其生产的卡车并销售;(6) 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与冀东物贸及其下属公司销售汽车电桩、精品、配件等。各项商品和服务的定价,双方承诺将遵循市场公允价格(除非有政府定价),并保证原则上不偏离向市场独立第三方出售、购买产品和/或提供、接受服务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由于历史渊源关系和主营业务地域关系,本公司与冀东物贸在汽车销售、餐饮住宿、汽车维修养护、临时店面租赁、汽车电桩、精品及配件等销售等各自的主营业务领域存在着多次但单次金额不够重大的关联交易,因此双方存在上述日常性的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是本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本次交易的发生对本公司的发展和盈利有积极的影响。本次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公允,不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对关联方不会形成较大的依赖。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4 月 30 日

  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ST庞大  公告编号:2021-039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4月27日以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

  (二)本次会议通过非现场通讯方式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

  (三)公司监事人数为3人,亲自出席人数为3人。

  (四)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栋主持。

  (五)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行为。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年度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58,034.71万元,2020 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70,554.62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第十七条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鼓励上市公司,特别是每股市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后仍存在未弥补亏损而无法进行现金分红的公司,通过现金回购股票的方式回报投资者。上市公司当年实施股票回购所支付的现金视同现金红利。

  公司自2020年5月15日,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的议案》进行股票回购,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回购股票支付现金88,220,226.84元。根据上述规定所述,回购股票所支付现金88,220,226.84元视同现金分红。

  同时,为保证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经综合考虑,公司2020年度不再另行分配利润。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个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进一步加强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和监督的有效性;

  3、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合理,执行有效,能够保障控制目标的达成。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一季度报告》

  1、公司2021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行为。

  2、公司2021年一季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1年一季度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依照上述准则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准确、客观、规范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ST庞大           公告编号:2021-031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为购车客户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因消费信贷业务、融资租赁业务向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分、子公司购车的客户。

  ●拟担保金额:公司及分、子公司在担保期间内因消费信贷业务、融资租赁的保理业务等日常经营业务为购车客户提供的对外担保余额不超过 40 亿元。

  ●累计担保余额: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年 3 月 31 日,公司及分、子公司为购车客户提供的担保余额分别为911,688,944元和737,814,865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公司对外担保的不良垫款率:截至 2020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其分、子公司为购车客户提供担保所发生的不良垫款率为0.69%。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及分、子公司为购车客户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拓展汽车销售业务、消费信贷业务、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汽车销售和盈利能力。

  公司及其子公司建立了由风险预警、风险控制、风险化解三大部分组成的六级风险防范体系,可以有效控制为购车客户提供担保的风险(关于公司消费信贷业务的业务模式和风险防控,请见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六章业务与技术”·“四·(三)·3·(4)消费信贷担保)。

  公司及分、子公司在为购车客户提供担保时将要求购车客户的担保人为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反担保。

  为协助购车客户融资,从而促进公司业务的开展以及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2021年公司及其分、子公司拟对因消费信贷业务、融资租赁的保理业务等日常经营业务为购车客户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提供余额不超过40亿元的担保。

  公司拟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士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上述余额不超过 40亿元的范围内具体决定和实施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对购车客户的担保,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分割、调整向上述机构提供担保的额度,决定对外担保的具体条件并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文件。

  担保期间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担保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的期间。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本次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尚需获得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为以消费信贷、融资租赁的方式向公司及其子公司购车的客户。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经公司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的独立董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的审议。

  四、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前述对外担保的累计余额为人民币737,814,865元,占本公司上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67%。截至2020年末、2019年末及2018年末公司及其分、子公司为购车客户提供担保所发生的不良垫款率分别为0.69%、0.67%、0.45%。

  五、备查文件目录

  1.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ST庞大          公告编号:2021-032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合并报表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下属子公司1,122家,其中全资子公司1,102家,控股子公司20家。

  ●拟担保金额:担保期间内拟为全资子公司及二级全资子公司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申请的授信、借款、票据、保理、融资租赁、转租赁等债务提供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余额不超过70亿元;为控股子公司及二级控股子公司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申请的授信、借款、票据、保理、融资租赁、转租赁等债务提供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余额不超过3亿元。上述担保包含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以上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累计担保金额: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258,353,342.54元,其中对全资子公司担保余额1,204,764,615.25元,占比为95.74%,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53,588,727.29元,占比4.26%;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为子公司担保的余额1,339,280,060.34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公司为子公司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为: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需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主要原因为:(1)根据有关法规及行业惯例,公司进行多种品牌轿车的销售需分别设立独立法人,而无法通过设立分支机构的方式进行;(2)根据行业惯例,公司子公司在采购用作销售的车辆及配件时,需预先支付全额货款,因此对金融机构借款和票据的需求较大,而金融机构通常要求公司为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3)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为满足公司下属企业的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在担保期间内拟为全资子公司及二级全资子公司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申请的授信、借款、票据、保理、融资租赁、转租赁等债务提供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为控股子公司及二级控股子公司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申请的授信、借款、票据、保理、融资租赁、转租赁等债务提供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担保期间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担保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的期间。

  公司拟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士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前述额度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分割、调整向各上述机构提供担保的额度,决定担保的具体条件并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文件;上述担保包含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以上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本公司合并报表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1,102家,控股子公司20家。20家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和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见附件。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经公司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的独立董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的审议。

  四、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担保的余额为                                                          1,339,280,060.34元,占本公司上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11%,逾期担保额为0元。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                                               公司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ST庞大   公告编号:2021-033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借款预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天津深商北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商北方”或“控股股东”)拟在2021年度向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旗下子公司提供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期间: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的期间。

  ●深商北方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规定,本次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无其他附加条件,无需公司向关联人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天津深商北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继宏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注册地址:天津市和平区五大道街道河北路275号

  经营范围: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房地产开发经营;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汽车租赁;游览景区管理;环境卫生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交易情况概况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公司2021年的发展支持,保障运营资金的运转,降低部分财务费用,控股股东天津深商北方有限公司拟在2021年度向公司及旗下子公司提供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资金,借款利率不超过6.50%。

  深商北方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期间: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三、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保证公司流动资金的正常运转,降低部分财务费用,深商北方提供的借款将用于经营,无需公司向其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相比其他融资方式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便捷性,有利于公司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当期经营成果产生实质影响。

  四、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经公司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黄继宏、刘湘华、刘娅、庄信裕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目录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4月30日

  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ST庞大公告编号:2021-037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代码:601258                        公司简称:ST庞大

  (下转B63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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