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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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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葛以衡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亚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5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6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1.7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1.8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1.9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0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1.11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820     股票简称:隧道股份    编号:临2021-020

  债券代码:143640     债券简称:18隧道01

  债券代码:155416     债券简称:19隧道01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燃气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简称“燃气设计公司”)为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隧道股份”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目前持有燃气设计公司30%股权,申能(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申能集团”)持有燃气设计公司20%股权。根据上海市国资国企综合改革总体部署要求,申能集团拟将所持有的燃气设计公司20%股权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给上海城建(集团)公司(简称“城建集团”),转让价为1967.41万元(最终以经上海市国资委备案的价格为准),公司拟自愿放弃申能集团所转让的该燃气设计公司20%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公司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金额累计达到3,000万元以上,但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燃气设计公司为隧道股份控股子公司,公司目前持有燃气设计公司30%股权,申能集团持有燃气设计公司20%股权。根据上海市国资国企综合改革总体部署要求,申能集团拟将所持有的燃气设计公司20%股权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给城建集团,转让价为1967.41万元(最终以经上海市国资委备案的价格为准)。

  城建集团、申能集团已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燃气设计公司开展评估工作。本次转让最终交易价格以经上海市国资委备案的燃气设计公司于基准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参考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款以货币资金支付。隧道股份拟自愿放弃申能集团所转让的该燃气设计公司20%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公司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鉴于城建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公司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金额累计达到3,000万元以上,但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本次交易对方城建集团持有公司30.49%股权,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上海城建(集团)公司

  企业性质:全民所有制

  成立日期:1996年11月4日

  注册地:蒙自路654号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1099号

  法定代表人:张焰

  注册资本:人民币134,397.0247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0245184Q

  经营范围:施工建设总承包,实业投资,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外),国有资产运作,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房地产开发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城建集团100%股权

  主营业务发展状况:城建集团是一家以市政工程设计建设总承包为龙头,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为依托,集各类工程投资、设计、施工、管理、材料供应为一体的城市大型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综合服务提供商,建设的内容包括高速公路、高架道路、桥梁、燃气管道、地下工程等城市主要大型基础设施以及保障住宅类房产,开展市政设施管理与维修养护。

  城建集团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合并报表口径)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标的公司简介

  1、公司名称:上海燃气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2年10月23日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744207151Y

  6、经营范围:燃气输配管网配套工程规划和设计,城市燃气及天然气高、中、低压管网规划和设计,住宅小区和液化气小区管网规划和设计,基本建设排管规划和设计及工业、营业、事业、团体单位供气管施工设计和汽车加气站设计及相关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甲级(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应的技术与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法定代表人:孙永康

  (二)股权结构

  交易前股权结构:

  ■

  交易后股权结构:

  ■

  (三)标的公司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注:以上2019、2020年度数据经审计,2021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四、放弃优先购买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不影响公司持有的燃气设计公司股权比例。同时,基于上海市国资国企综合改革部署要求和燃气设计公司未来发展需要,以及为了建立更为合理有效的股权结构,公司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并放弃优先购买权。公司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且关联董事张焰、周文波、陆雅娟、朱东海已回避表决。

  (二)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获得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于会前认真审阅了本次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有关资料,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上海市推进国资国企综合改革总体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收购的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根据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国资主管部门备案确认的评估结果确定,定价原则合理,体现了公允性和公正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4)本次交易符合上海市推进国资国企综合改革精神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燃气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审计报告(2018年-2020年10月)。

  特此公告。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20         股票简称:隧道股份                    编号:临2021-022

  债券代码:143640         债券简称:18隧道01

  债券代码:155416         债券简称:19隧道01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0】516号),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基建”)获准注册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20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

  2021年4月29日,上海基建成功发行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果如下:

  ■

  上海基建本期永续中期票据发行相关文件详见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www.shclearing.com)。

  特此公告。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20         股票简称:隧道股份    编号:临2021-019

  债券代码:143640         债券简称:18隧道01

  债券代码:155416         债券简称:19隧道01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董事会会议全体董事出席。

  ●本次董事会会议无董事对会议审议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情形。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情况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进行了电话确认,于2021年4月29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二)公司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项议案关联董事张焰、周文波、陆雅娟、朱东海回避表决,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议案详情请见同日披露的“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公司关于投资安罗高速豫冀省界至原阳段BOT项目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公路桥梁(集团)有限公司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资“安罗高速豫冀省界至原阳段BOT项目”,并承接相关建设施工任务。

  (四)公司关于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为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改善公司融资和债务结构、偿还金融机构借款以及补充公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公司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和公司债券发行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逐项审议《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票面金额、发行规模(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债券期限(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7年(含7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3、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支付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发行方式(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在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以一次或分期的形式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5、担保安排(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无担保。

  6、赎回或回售条款(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7、募集资金用途(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有息负债、补充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8、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本次公司债券拟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投资者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9、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本次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10、公司的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公司资信情况良好。在偿债保障措施方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作出如下决议并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11、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有效期至本次发行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之日起24个月届满为止。

  (六)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为有效协调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安排(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的数量等)、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是否设置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以及设置的具体内容、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偿债保障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方案项下的偿债保障措施)、债券上市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有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申报、发行及上市相关事宜;

  3、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与相关商业银行商谈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宜,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与受托管理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及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5、制定、批准、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6、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上市、还本付息、信息披露等事宜;

  7、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8、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20         股票简称:隧道股份                  编号:临2021-021

  债券代码:143640         债券简称:18隧道01

  债券代码:155416         债券简称:19隧道01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改善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隧道股份”、“公司”)债务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目前债券市场和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预案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和公司债券发行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资金成本,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一)票面金额、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7年(含7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三)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支付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四)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在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以一次或分期的形式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五)担保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无担保。

  (六)赎回或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七)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有息负债、补充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八)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拟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投资者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九)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十)公司的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资信情况良好。在偿债保障措施方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作出如下决议并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十一)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有效期至本次发行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之日起24个月届满为止。

  (十二)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有效协调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安排(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的数量等)、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是否设置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以及设置的具体内容、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偿债保障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方案项下的偿债保障措施)、债券上市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有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申报、发行及上市相关事宜;

  3、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与相关商业银行商谈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宜,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与受托管理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及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5、制定、批准、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6、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上市、还本付息、信息披露等事宜;

  7、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8、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简要财务会计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1365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0793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150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单位:万元

  ■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三)公司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

  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值;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值;

  (6)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股本总额;

  (7)每股现金流量净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股本总额。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公司代码:600820                              公司简称:隧道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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