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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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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一家为以光电显示材料、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制造为主营业务的智能制造综合服务商。公司为了化解债务危机,尽快走出经营困境,于2020年年初调整了战略规划,全力聚焦发展光电显示主业,剥离和减少非核心产业投入。报告期,公司充分利用自身在光电显示领域取得的科技成果,与多地地方政府产业投资平台开展产业投资合作,通过布局建设“高端盖板玻璃生产线项目”、“建设新型光电显示材料产业园项目”等光电显示材料项目,聚焦发展光电显示主业。

  报告期,公司业务主要涵盖光电显示材料业务、高端装备制造业务、新能源汽车业务以及主营辅助业务。光电显示材料业务方面,公司在做好全尺寸TFT-LCD玻璃基板生产的同时,横向布局盖板玻璃原片、曲面盖板玻璃、车载盖板玻璃、耐摔玻璃、光学膜片等其他核心光电显示材料;高端装备制造业务方面,公司借助自主研发的成套玻璃基板生产装备技术溢出效应,将高端装备制造业务外延拓展至众多领域包括半导体装备领域;新能源汽车业务方面,公司努力通过政府产投合作,推进新能源客车及物流车业务的发展;此外,公司继续配套发展建筑安装工程业务及石墨烯技术应用等业务作为公司主营业务的补充。

  (一)光电显示新材料业务体系

  1.液晶玻璃基板业务

  液晶玻璃基板是一种表面极其平整的薄玻璃片,是液晶面板的上游原材料,是液晶显示产业的关键基础材料之一,广泛应用于光电显示领域。它的性能随着显示技术的发展而变化,大尺寸、超薄化、柔性已经成为液晶玻璃基板产业发展的方向。公司基于在液晶玻璃基板成套生产设备领域的突破,率先打破国际垄断,实现了液晶玻璃基板的国产化。目前,公司TFT-LCD液晶玻璃基板产线可以全面覆盖G5、G6和G8.5代液晶玻璃基板产品。报告期,公司进一步适应市场对环保、轻质、化学减薄玻璃基板产品的需求,实现OLED载板玻璃批量生产。

  2.其他显示材料业务

  当前柔性显示等新型显示层出不穷,显示行业正处于新旧技术转换的关键时期。公司为增强显示材料业务的竞争力及盈利能力,顺应OLED柔性显示发展趋势,在夯实液晶玻璃基板主业的基础上,采取产业链横向拓展策略,先后布局了盖板玻璃原片、曲面玻璃、耐摔玻璃、光学膜片为代表的新材料领域。随着曲面柔性显示和5G商用时代的到来,柔性化和多元化发展的产品市场潮流趋势日渐增加,持续推动公司柔性技术研究,从盖板玻璃原片扩大至防眩光(AG)玻璃基板、车载用盖板玻璃、移动终端盖板玻璃、智能家电盖板玻璃等各种平板显示行业。

  盖板玻璃用于保护显示终端的触控模组和显示屏。公司的曲面盖板玻璃具有可弯曲、轻薄、透明洁净、抗指纹、防眩光、耐候性佳等特点,适用于柔性显示领域;受益于新能源汽车、自动驾驶、车联网等汽车网联化和智能化的发展趋势,车载盖板玻璃作为车载显示器上游产品,迎来了良好的发展态势,进而推动整个盖板玻璃产业迎来迅猛的发展增长空间。公司的盖板玻璃产品已经完成3D大尺寸热弯、3D丝印及3D大尺寸AR/AF镀膜等核心技术开发,走在了行业的前列。

  此外,公司以光学薄片为代表的新材料,能够覆盖偏光片、膜片、胶带、石墨片、OCA胶等细分领域,广泛应用于TFT-LCD模组和OLED显示模组,作为辅助业务品种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光电显示新材料产业的布局,突出产业集群优势。

  (二)高端装备制造业务体系

  公司依托强大的自主研发能力,率先突破了国外在生产设备及技术上的全面封锁,成为国内唯一一家同时具备全套液晶玻璃基板生产工艺及装备制造能力的企业。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借助自主研发的成套玻璃基板生产装备技术溢出效应,不断加大对国家战略性新材料和半导体等高技术、高附加值的高端装备的开发,逐步成为为高端客户提供智能装备、半导体装备、自动化生产线装备设计、研发、制造一体化服务的高新技术装备制造企业。报告期,公司与多个地方政府成立合资项目公司,签订产业发展合作协议,打造新型材料产业园等,公司通过提供平板显示行业的高端智能装备、半导体高精密电子自动化装备等,有效推动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务的发展及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

  (三)新能源汽车业务体系

  公司于2017年末正式进军新能源汽车领域,目前新能源汽车产品主要涵盖纯电动、混合动力和燃料电池等新能源商用车。近年来,公司通过采用轻量化的设计、三维全承载车架、高充放性能动力电池技术等技术升级,不断提升和优化产品性能,提高车辆驾驶的舒适感和客户满意度。公司还大力推进氢燃料新能源汽车产品升级、技术进步和工艺革新,围绕氢燃料电池发动机、氢气制备及供应、高压储氢及整车控制系统等新能源氢燃料汽车关键核心部件开展技术创新研发,努力提高氢燃料新能源汽车的产品性能,助力公司新能源汽车业务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增强公司新能源汽车业务的综合竞争力。

  (四)其他业务

  1.建筑安装工程业务

  建筑安装工程业务是公司主营业务的重要补充。随着国家 “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公司建筑安装工程业务在地下综合管廊、市政基础设施、海绵城市、智慧城市等多种模式经营下,以公司其他核心产业为依托,在新型材料、节能环保、桥梁工程等领域提供基础设施和建筑工程服务,打造集约高效、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从而助推公司发展。

  2. 石墨烯技术应用业务

  石墨烯具有优异的光学、电学、热学、力学特性,在材料学、能源等方面具有重要的应用前景,被认为是一种革命性的新材料。石墨烯技术应用业务,是公司近几年重点布局的战略新兴产业之一。报告期,受公司流动性紧张影响,公司石墨烯技术应用业务呈收缩态势。目前,公司石墨烯技术应用产品主要涵盖各类石墨烯制备品、石墨烯包覆正极材料及石墨烯基锂离子电池、石墨烯大功率LED系列照明灯、石墨烯智能电采暖、石墨烯防腐涂料、石墨烯基固态柔性锂离子电池等产品等,作为公司主营业务的补充。

  3.电子通讯业务

  电子通讯业务为公司的另一主营业务补充业务,公司通过整合高端装备及液晶显示材料客户资源,利用公司成熟的销售渠道,继续拓展液晶显示模组、存储芯片、高端外设及整机类电子产品的进出口渠道,为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提供优质的一体化服务。报告期,受公司流动性紧张影响,电子通讯业务也在大量缩减。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1、2020年5月19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评级”)发布《关于下调公司发行的“15东旭债”债项信用等级的公告》,联合评级决定将“15东旭债”的信用等级由CC下调至C,并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C(详见公司2020年5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关于下调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15东旭债"债项信用等级的公告》)。

  2、2020年6月28日,联合评级发布《关于对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其发行的相关债券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联合评级维持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C,同时维持“15东旭债”的债项信用评级为C(详见公司2020年6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关于对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其发行的相关债券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是“战疫”之年,也是公司艰难拼搏的一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每个人的工作和生活都造成了全方位的影响,对全球经济社会造成巨大冲击。公司不仅经历了因流动性不足带来的经营困难,也经历了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报告期,公司因债务违约、流动性困难造成的负面影响还在继续扩大,进一步拖累公司各业务板块运营,除光电显示材料板块受市场景气度提升带来起色外,其他业务板块均低位运行。

  虽然面临重重困难,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凭借顽强的斗志和拼搏精神,患难与共,守望相助,共克时艰。一方面通过多种举措积极解决流动性问题,另一方面,顶住流动性紧张的压力,继续夯实研发,专注自主创新,在载板玻璃、GOG技术、耐摔玻璃领域取得了突破性成果,UTG超薄柔性盖板玻璃研发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相关指标达到国际领先水准。其中,“光电显示用低脆性高柔性玻璃基板生产技术与设备开发项目”荣获河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G6(兼容G5.5)LTPS玻璃基板研制与产业化项目”荣获安徽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一种液晶玻璃的生产方法”专利获中国专利金奖。从而更加巩固了东旭光电在国内光电显示产业中的领先地位。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0.49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03亿元,同比下降123.37%。

  (一)光电显示材料业务体系

  1、回归主业,夯实光电显示产业龙头地位

  2020年,公司顶住流动性紧张的压力,继续夯实研发,专注自主创新,把握显示产业转型迭代机遇,在载板玻璃、GOG技术、耐摔玻璃取得突破性成果,UTG超薄柔性盖板玻璃研发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相关指标达到国际领先水准,进一步夯实了东旭光电在国内光电显示产业中的技术领先地位。

  报告期,公司在综合考虑市场环境、金融环境及自身现状后,决定依靠东旭光电成熟的液晶玻璃基板、盖板玻璃原片、曲面盖板玻璃、车载盖板玻璃、光学膜片等核心光电显示材料的生产能力,加强与地方政府产业投资平台的合作,通过短期、中期、长期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回归光电显示主业。包括积极布局“高端盖板玻璃生产线项目”、“建设新型光电显示材料产业园项目”等,努力增加公司盈利空间,积极推动公司逐步走出困境。

  受整个显示面板行业走强带动,公司光电显示材料业务表现良好,液晶玻璃基板产品及盖板玻璃产品均实现满产满销。目前公司拥有郑州、石家庄、芜湖、福州等液晶玻璃基板生产基地,全面覆盖了G5、G6、G8.5代液晶玻璃基板产品,能够为不同尺寸需求的下游面板客户提供高品质玻璃基板产品。公司在顺应大屏、多屏时代的发展潮流和技术变革中,顺势而为,有效提升大屏幕液晶玻璃基板的良率以及产出率,降低生产成本,推动业绩稳定增长。报告期,公司依托液晶玻璃基板产品具有的多尺寸类型优势以及全面覆盖大陆及台湾地区主流面板厂商优势,全年共计实现光电显示材料销售收入21.35亿元,客户包括京东方、龙腾光电、深天马等国内知名高端制造企业。

  2、顺应市场,积极发展OLED柔性显示业务

  随着市场对柔性显示技术的突破和需求,柔性化日益成为当前电子产品的主流趋势。公司顺应OLED柔性显示趋势,聚焦手机曲面盖板玻璃及大尺寸车载盖板玻璃等显示应用领域,不断进行技术探索与改良,使公司产品在柔韧、抗弯强度、强抗划伤、高抗击等性能上更胜一筹。目前,公司的盖板玻璃产品已经完成3D大尺寸热弯、3D丝印及3D大尺寸AR/AF镀膜等核心技术开发,走在了行业前列。随着新能源汽车、自动驾驶、车联网等汽车网联化和智能化的发展趋势,车载盖板玻璃作为车载显示器上游产品迎来了良好发展态势,进而推动整个盖板玻璃产业迎来迅猛的发展增长。

  报告期,公司依托自身丰富的技术储备,陆续推出OLED载板玻璃、LTPS玻璃基板、车载3D盖板玻璃和UTG玻璃等一系列国际高端玻璃产品,其性能指标达国际一流水准,分别适用于5G通信和折叠屏终端设备。其中,公司LTPS基板玻璃产品已经实现批量销售,OLED载板玻璃的下游批量认证工作正在顺利推进中。

  (二)智能制造业务体系

  依托国家战略,装备及技术服务业务逆境求生

  按照中央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要求,全国多省市加大了对国家战略性新材料和半导体等“卡脖子”技术的招商引资力度,公司通过自身的技术实力和产业地位,与多个地市政府签订产业发展合作协议,打造新型材料产业园等,充分利用公司能够提供TFT-LCD、OLED平板显示行业高端智能装备、半导体装备、自动化生产线装备设计、研发、制造等的能力,在电子玻璃设备制造领域进行合作,携手产业化布局,保障显示材料国产化替代。多地政府产业投资平台通过与公司共同成立合资项目公司,帮助解决项目建设资金,为新型材料产业园建设提供支持。

  由于报告期公司流动性紧张情况尚未解决,新冠疫情和流动资金持续紧张双重影响叠加,公司原有高端装备业务订单大幅减少,存量项目进展缓慢。2020年度,公司实现高端装备及技术服务业务营业收入21.75亿元,主要订单包括光电显示装备及半导体装备等,使公司在逆境中通过自身的技术实力继续与京东方等国内高端客户保持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

  (三)新能源汽车业务

  负重致远 新能源汽车产业砥砺奋进

  发展新能源汽车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缓解资源紧张的有效选择,是我国实现可持续性发展的重大战略之一。目前,国内新能源汽车行业已进入规模化发展阶段。公司依托国家政策红利,积极布局氢能源车业务,推动新能源汽车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研发及产业化。公司的氢燃料公交车还将在2022京张冬奥会期间为张家口市民提供绿色出行服务。

  报告期,公司新能源汽车业务板块得到了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设的产业投资平台的资金扶持。南宁产投新能源汽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对公司子公司广西申龙进行现金增资,帮助公司增强广西申龙的综合实力,进而支持南宁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未来其仍将与公司共同为广西省南宁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进行合作。

  报告期,受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及疫情影响,新能源商用车市场有效需求仍显不足,加之公司资金流动性困难一直拖累新能源汽车业务的发展,报告期新能源汽车销售持续下降。2020年,公司实现新能源汽车销售收入8.16亿元。

  (四)其他辅助业务

  除上述主营业务之外,公司还将建筑安装工程业务、石墨烯技术应用业务、电子通讯业务作为公司主营业务的补充。报告期内,公司建筑安装工程业务在地下综合管廊、市政基础设施、海绵城市、智慧城市等多种模式经营下,在新型材料、节能环保、桥梁工程等领域提供基础设施和建筑工程服务。石墨烯技术应用业务加大成熟产品的市场开拓,主打产品包括智慧路灯、电热产品等,并积极配合工程业务开展智慧停车场、智慧社区业务的开拓。在公司产业协同效应下,公司继续利用成熟的销售渠道,适当开展液晶显示模组、存储芯片、高端外设及整机类电子通讯业务订单的开发。2020年,公司建筑安装工程业务、石墨烯技术应用业务、电子通讯业务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6.17亿元、0.3亿元、0.01亿元。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048,745,959.08元,营业成本6,503,804,124.69元,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02,967,074.0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度降低123.37%。主要原因:较去年同期相比,公司光电显示材料板块营业收入虽有下降,但毛利率略有上升,但受非核心产业收缩及相应收入减少影响,公司整体盈利水平仍呈下降态势;公司主营业务中的高端装备及建筑安装工程业务,需要公司先期垫付大量资金,受新冠疫情和公司流动资金持续紧张影响,2020年业务订单均大幅减少,存量项目进展缓慢;公司主营中的新能源汽车业务,受新冠疫情和新能源汽车补贴滑坡影响,销售持续下降。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①执行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按照新收入准则编制。根据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期初报表项目影响如下:

  ■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

  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

  ②其他会计政策变更

  无其他会计政策变更

  (2)会计估计变更

  本期无会计估计的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前期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处置子公司

  ■

  续前表:

  ■

  2、本期新增子公司情况

  (1)2020年7月6日,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子公司北京东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河北电兴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金30,000.00万元,实收0.00万元,其中: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7,000.00万元,持股90%,北京东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认缴出资3,000.00万元,持股10%。

  (2)2020年7月8日,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万利信科技有限公司设立绵阳泰卓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实收资本0.00万元,其中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6,500.00万元,持股65%,北京万利信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3,500.00万元,持股35%。

  (3)2020年7月8日,绵阳泰卓实业有限公司与成都市雅冰汇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设立绵阳博涛高新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实收资本0.00万元,其中:绵阳泰卓实业有限公司认缴出资7,000.00万元,持股70%,成都市雅冰汇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3,000.00万元,持股30%。

  (4)2020年7月15日,河北电兴技术有限公司与尚义县天亨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河北光阳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实收0.00万元,其中河北电兴技术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9,400.00万元,持股98%,尚义县天亨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认缴出资600.00万元,持股2%。

  (5)2020年7月29日,绵阳博涛高新技术有限公司与成都东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设立绵阳骏伟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实收资本0.00万元。其中:绵阳博涛高新技术有限公司认缴出资98,000.00万元,持股98%,成都东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000.00万元,持股2%。

  (6)2020年7月30日,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绵阳旭虹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收资本50.00万元。

  (7)2020年9月15日,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广西旭龙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900.00万元,实收资本0.00万元。

  (8)2020年12月7日,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申龙(青岛)车辆销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900.00万元,实收资本0.00万元。

  (9)2020年12月28日,绵阳骏伟科技有限公司与绵阳博涛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设立四川虹科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实缴0.00万元,其中:绵阳骏伟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9,000.00万元,持股90%,绵阳博涛高新技术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000.00万元,持股10%。

  3、本期注销子公司情况

  (1)2020年3月4日,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旭恒新材料有限公司,已协议注销解散。

  (2)2020年6月17日,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广源君泰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已协议注销解散。

  (3)2020年8月4日,深圳市新盈通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旭盈科技有限公司,已协议注销解散。

  (4)2020年12月19日,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张家口申龙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已协议注销解散。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郭轩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21-015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光电”、“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2021年4月29日上午10:00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以电话及文本方式于2021年4月19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轩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东旭光电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东旭光电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2020年度拟实施如下利润分配预案:

  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2020年度,董事会积极督促公司内控重大缺陷整改措施的制定并落实了整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2021年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决定继续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2021年度审计业务量和公司相关行业上市公司审计费用水平等,与其协商确定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报酬。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专项报告》(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专项报告》)

  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财务管理、核算制度,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结合公司的业务实际,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损失。在2020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累计1,074,820,244.26元,累计核销坏账准备33,042,356.14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公司监事会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发表了意见:公司2020年度计提减值准备,是公司在充分分析和评估后确定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使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0年度的风险评估报告》(详见同日披露的《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0年度的风险评估报告》)

  董事会同意公司出具的《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0年度的风险评估报告》。根据评估结果,公司认为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简称“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财务公司成立至今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银监会令 2006年第 8 号)之规定经营。自出现流动性问题以来,积极通过各种方式、渠道包括同业融资、收回贷款等缓解流动性压力,目前仍可正常经营。公司持续跟踪东旭集团及财务公司流动性问题化解进度,包括对财务公司现场检查、召开联席会议,要求财务公司定期通报经营情况、督促其制定上市公司提款计划、对其发出提款督促函等方式,不断督促实际控制人、东旭集团及财务公司尽快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流动性问题,积极落实其提出的还款计划。公司将继续加大催收力度,不排除采取提起诉讼、资产保全等手段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郭轩先生、周永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由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所为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董事会认为:审计报告客观的反映了所涉事项的现状,董事会尊重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所做的专项说明。董事会将和管理层就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事项,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有效化解风险,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公司监事会认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予以理解和认可。监事会将持续关注非标意见事项的推进工作,并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切实推进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我们同意董事会的专项说明,同时我们希望董事会和管理层妥善处理好相关事项,努力消除该等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最大限度维护公司权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根据公司业务的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2021年度,公司及公司子公司预计将与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经营性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48,800.00万元。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郭轩先生、周永杰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三宝创新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三宝创新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三宝创新智能有限公司(简称“三宝创新”)2020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5,198.80万元,2018年-2020年三年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6,933.32万元。与三宝创新原股东林绿德、庄永军及深圳市三宝创新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18年6月作出的三宝创新业绩承诺“三宝创新2018/2019/2020年实现净利润累计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原则确定)”存在差异,差异额为-14,433.32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于2021年5月20日14:30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进行审议:

  1. 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 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审议《关于续聘2021年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编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东旭德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华融湘江银行湘江新区分行申请银行贷款并为之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为了支持子公司的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东旭德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华融湘江银行湘江新区分行申请银行贷款,贷款金额 3,839.00 万元,期限一年,由公司为该笔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湖南东旭德来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21-016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光电”、“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于2021年4月29日上午11:00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9日以文本或电话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何强先生代为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东旭光电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东旭光电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2020年度拟实施如下利润分配预案:

  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2020年度,董事会积极督促公司内控重大缺陷整改措施的制定并落实整改。监事会将积极督促公司经营管理层进一步加强规范运作以及内部控制管理,切实维护公司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计提各项减值准备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计提减值准备,是公司在充分分析和评估后确定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使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由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所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予以理解和认可。监事会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并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切实推进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监事会将持续关注非标意见事项的推进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21-017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单位的议案》,决定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中兴财”)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服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19-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2021年度审计业务量和公司相关行业上市公司审计费用水平等,与其协商确定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报酬。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99年1月,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中国会计师事务所行业中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规模较大、发展较快、综合实力较强的专业会计服务机构。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总部设在北京,在河北、上海、重庆、天津、河南、广东、湖南、江西、浙江、海南、安徽、新疆、四川、黑龙江、福建、青海、云南、陕西等省市设有35家分支机构。

  2.人员信息

  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姚庚春;事务所2020年底有合伙人143人,截至2020年12月底全所注册会计师976人;注册会计师中有5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截至2020年12月共有从业人员3080人。

  3.业务规模

  2019年事务所业务收入120,496.7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09,400.8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2,870.98万元;出具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量55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7,751.50万元,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传媒、电气设备、电力、服装家纺、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种植业与林业、房地产业等。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事务所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0年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500.0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17,640.49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4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56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齐正华,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88年至今一直从事审计工作,1994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负责过上市公司、发债企业、新三板公司的年度审计、重大资产重组、清产核资、等业务,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2019年度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报告有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等。

  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津庆,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8年至今一直从事审计工作,1998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负责过国有企事业单位、上市公司、发债企业等业务,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报告有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复核的上市公司报告有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雅栋,注册会计师,2010年在开始在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工作,2013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负责过上市公司、发债企业、新三板公司的财务审计、内控审计、重大资产重组等业务,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2019年度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报告有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等。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21-014

  (下转B29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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