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期限: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对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使用资金来源于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三)、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 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主要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
(二)委托理财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三)、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 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签署相关合同。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各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期间将与受托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 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事项公司拟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预计,目前尚未确定具体受托方。
四、 对公司的影响
(一) 公司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 风险提示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次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通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的前提下,同意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2021年4月29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在决议有效期内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签署相关合同,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八、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1-015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计划的资金需求,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等工作顺利进行,公司及合并范围子公司2021年度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总额人民币18亿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包括为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等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同意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1-016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设计金额进影响当期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不影响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一、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概述
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简称“新收入准则”),经公司管理层初步判断,将汽车零部件产品发货以后视同商品控制权发生转移,按“发出商品”预期有权收到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公司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经与会计师沟通,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及应用指南,(1)管理层对2020年度汽车零部件产品的销售收入确认时点重新判断,从审慎角度将汽车零部件的收入确认原则为“于产品运送至客户指定地点,客户对品种、规格、数量验收确认,公司收到客户反馈信息后确认收入。”;(2)公司为履行与客户的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服务,作为合同履约成本进行会计处理,并在收入确认时对合同履行成本进行摊销,计入营业成本;(3)与销售商品相关的不含税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相关增值税金额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并对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和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涉及的相关财务信息进行更正调整。对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以及第三季度报告财务报表中相关数据进行更正。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二、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具体情况及影响
(一)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具体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 年半年度报告和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对合并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影响具体如下:
1、 对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主要指标具体影响
(1) 对 2020 年第一季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 对 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 对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主要指标具体影响:
(1) 对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合并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 对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主要指标具体影响:
(1) 对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主要指标具体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 对 2020 年第三季度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 对 2020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的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会计差错更正,涉及金额仅影响当期,不影响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1-017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兴路30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0日
至2021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1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道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⑴ 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该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该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为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⑵ 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其它能够代表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⑶ 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它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 参会登记时间:2021年5月19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3、 登记地点:江苏省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兴路30号,公司会议室。
4、 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减少登记时间,请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提前登记确认。
六、 其他事项
1、 联系方式
现场/书面登记地址:江苏省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兴路30号,公司会议室。
联系电话:0512-55373805
联系传真:0512-58796197
电子信箱:gl3602@jinhs.com
联系人:邹一飞
2、 现场参会注意事项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请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自理。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1-019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参会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的召开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1年4月23日发出,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为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为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永湍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的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及其监事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审议通过《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批准报出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 审议通过《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 审议通过《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 审议通过《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 坚持独立审计准则, 为公司作了各项专项审计及财务报表审计, 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 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 审议通过《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574,619.53元。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至2020年末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146,052,324.19元。
按照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给广大股东创造持续稳定的收益,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8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60,000.0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公司本次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总额,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3.80%。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 审议通过《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0年度内部自我评价报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8.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 审议通过《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0. 审议通过《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 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签署相关合同, 授权期限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1. 审议通过《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 审议通过《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3. 审议通过《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1-020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的召开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1年4月23日发出,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为5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为5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洪建沧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的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审议通过《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批准报出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 审议通过《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 审议通过《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 审议通过《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 审议通过《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7. 审议通过《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 审议通过《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 坚持独立审计准则, 为公司作了各项专项审计及财务报表审计, 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 审议通过《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574,619.53元。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至2020年末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146,052,324.19元。
按照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给广大股东创造持续稳定的收益,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8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60,000.0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公司本次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总额,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3.80%。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 审议通过《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1.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 审议通过《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3. 审议通过《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 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签署相关合同, 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4. 审议通过《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融资及经营需求,公司及合并范围子公司2021年度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总额人民币18亿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包括为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等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同意授权董事长洪建沧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范围内办理审核并签署与银行的融资事项,由洪建沧审核并签署相关融资合同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5. 审议通过《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6. 审议通过《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7. 审议通过《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下午14:00在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长兴路30号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公司代码:603922 公司简称:金鸿顺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长沙金鸿顺汽车部件有限公司、重庆伟汉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沈阳金鸿顺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治理层面: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等。
业务流程层面: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产管理、财务报告、合同管理、关联交易、研发管理、募投资金、信息披露等。
信息系统层面控制,包括与业务系统和财务系统相关的信息系统管理。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产管理等方面。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各类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公司在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对公司非财务报告事项不构成实质影响,不影响控制目标的实现,且公司已对发现的内控缺陷采取整改措施。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内部控制总体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要求,在完整性、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2021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为核心,按照《内部控制制度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公司内控制度,谋求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创造更好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基于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内部环境以及宏观经济、政策法规不断变化,公司将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相关业务流程,大力推进、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为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公司战略、经营等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障,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洪建沧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