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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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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8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60,000.0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2020年度不送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车身和底盘冲压零部件及其相关模具的开发、生产与销售。公司具有较强的汽车车身和底盘冲压零部件生产制造能力、同步开发能力及与整车制造商同步配套方案设计能力,同时具有较强的模具设计开发能力,为中国模具工业协会重点骨干企业。公司是上汽大众、上汽通用、上汽乘用车、一汽大众、东南汽车、广汽菲克、广汽乘用车、福建奔驰及吉利汽车以等国内知名整车制造商的一级供应商,也是本特勒、博世和大陆汽车等著名跨国汽车零部件供应商配套商。

  (二)经营模式

  根据本公司的生产经营特点,公司主要采用行业内普遍的“接单生产”配套经营模式,即在通过客户认证的前提下,由公司业务部获取客户的招标信息,并组织产品开发部、质量部、财务部等部门共同协作完成标书,在产品成功中标后与客户签订供货合同,再按照订单进行批量采购、生产、供货。

  公司的生产经营主要分为销售、研发、采购、生产四个环节。在销售环节,公司首先需要取得客户的认证和评审,成为其合格供应商,之后参与客户新项目的招标,公司客户包括整车制造商和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整车制造商之新产品中标并成功签订合同后通常采用“一品一点”配套模式;在与跨国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的合作过程中,因其要求供货量较大,公司受产能限制,而采用“一品一点”和“一品多点”并存的配套模式,后续的销售工作主要是获取客户订单、按照订单供货、销售回款及售后服务。在研发环节,公司主要是将承接的新产品进行开发,通过工艺设计、工装设计开发、样件试制、生产件批准等环节,实现产品的批量生产。在采购环节,公司主要根据产品开发确定的原辅材料及外购件,通过供应商选择、日常管理、考核监督等采购管理体系,保证公司生产计划的顺利进行。在生产环节,公司主要是根据产品开发确定的工艺,按照客户质量、数量、时间等要求进行生产,保证客户产品的需求。

  (三)行业情况说明

  本公司为汽车零部件行业,是汽车制造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汽车制造业(C36);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1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汽车制造业(C36)下属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C3660)。

  2020年因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世界经济和全球汽车市场出现了深幅调整。随着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生产生活逐步恢复,国内汽车市场逐步回暖,结束连续多月下滑,特别是2020年下半年以来,受益于宏观经济企稳回升以及地方政府促进汽车消费的政策利好,国内汽车市场出现快速反弹。根据 2021 年 1月 13 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信息显示,2020 年1-12月,我国国内汽车产销量分别为2522.5万辆和2531.1万辆,同比下降2.0%和1.9%,与上年相比,分别收窄5.5个百分点和6.3个百分点。2020年1-12月,乘用车产销1999.4万辆和2017.8万辆,同比下降6.5%和6.0%,降幅比上年收窄2.7个百分点和3.6个百分点。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国民收入增加、消费能力提升,国内汽车市场长期有望进入波动式增长阶段,汽车工业及零部件行业仍具有发展空间。全球汽车产业正加速向电动化、智能网联化方向发展,汽车行业已进入技术创新、产业转型、产品升级的重要阶段,这给零部件企业未来发展带来诸多机会和挑战。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46,962.14万元,比上年同期下滑38.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7.46万元,同比增长108.5%。2020年度公司业绩波动的主要原因如下:

  (一)、下游整车市场景气度下降导致营业收入下滑

  1、2020全年,国内汽车产销分别累计完成2,522.5万辆和2,531.1万辆,同比分别下降2%和1.9%,其中,乘用车产销分别累计完成1,999.4万辆和2,017.8万辆,同比分别下降6.5%和6%

  2、公司营业收入波动的原因一方面与整车市场的景气度相关,同时,与主要客户生产或配套车型的市场销量存在一定的联动关系。汽车市场竞争愈加激烈,公司主要客户产销量不及预期,受此影响,2020年公司汽车零部件销量较上年同期下滑了约26.26%。

  (二)、受主要原材料车用钢材价格下降,公司技改效率提升以及内部的整理改善等,致使2020年公司毛利率有一定的提升;

  (三)、贷款规模的降低,致使财务费用进一步减少;

  (四)、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2020年处理低效资产,出售鸿洋机械、海宁金鸿顺100%股权,取得投资收益3,073.41万元。

  (五)、联营公司经营业绩下滑导致投资收益下降,与同期相比,呈减少的趋势,其受主要配套车型市场销量下降、成本上升影响,参股公司经营业绩仍旧不及预期。

  1、长丰内装饰,公司持股40.75%,主营业务为汽车地毯、顶棚等汽车内饰件生产、销售。2020年度年现营业收入2,326.64万元,较2019年度下降了60.5%。长丰内装饰主要客户为深圳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猎豹汽车有限公司、东南(福建)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广汽菲亚特克莱斯勒汽车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纳智捷(杭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上述主要客户营业收入占比超过85%,同比下滑超过60%。导致长丰内装饰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均同比下降,利润大幅下滑。

  2、长丰零部件,公司持股29.00%,主营业务为油箱、排气管、座椅骨架等汽车零部件生产、销售。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651万元,收入以及毛利率较2019年度波动较小。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影响:

  (1)2017年7月5日,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此项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采用变更后会计政策编制的2020年度合并利润表及母公司利润表各项目、2020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与假定采用变更前会计政策编制的这些报表项目相比,除部分财务报表科目重分类外,没有重大影响,相应财务报表项目变动详见附注 三、(三十六)3.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2)2020年6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一定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让提供了简化方法。如果企业选择采用简化方法,则不需要评估是否发生租赁变更,也不需要重新评估租赁分类。

  本公司对于属于该规定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定进行相应调整。该会计政策处理规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3)2019年12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本公司执行该解释未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关联方披露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1-009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 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 月 1 日起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4 年 1 月起,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 7 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取得证券期货从业资格、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和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42名、注册会计师330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30人。

  3、业务规模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2,668.9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041.9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6,817.74万元。2020年度为4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纺织服装、服饰业等)、建筑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5,568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1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康清丽、签字注册会计师吴菲、质量控制复核人陈佳佳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本期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0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5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50万元(含税)。2021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报酬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1、履职情况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对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对公司年度经营情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和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计评价。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出具《关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20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在本年度审计过程中,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通过初步业务活动制定了具体的审计计划。在本年度审计工作进场前、进场后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均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2、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质,已足额购买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项目组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2020 年度在公司财务及内控等相关审计工作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了年度审计任务。华兴会计师事务所重视了解公司的经营环境,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实施情况,保持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的交流、沟通。鉴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事项出具了事前同意函: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质,在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质,在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本次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1-010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利润分配预案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574,619.53元。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至2020年末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146,052,324.19元。

  按照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给广大股东创造持续稳定的收益,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8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60,000.0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公司本次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总额,占公司 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3.80%。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经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全票通过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本年度进行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故意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意见:经认真审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需求,不存在故意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 相关风险提示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1-012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拟将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即:“重庆伟汉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1年11月。有关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05号)文核准,金鸿顺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2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7.5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1,2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5,089,981.80元后,实际募集净额为516,190,018.2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0月17日到位,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7)验字XM-00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内容

  本次涉及延期的募投项目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预计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从维护全体股东和企业利益的角度出发,本着审慎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在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及市场发展前景,决定将以下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

  注:公司募集资金于2017年10月到帐,根据项目建设计划,“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期为12个月,主要包括建设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资金分两年投入。截止目前,研发中心建设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基本完成,未投入款项主要为后续的软件购置费用。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重庆伟汉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

  本项目厂房建设已经完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安装了部分生产设备;项目主要为本特勒汽车系统(重庆)有限公司、本特勒建安汽车系统(重庆)有限公司及卡斯马汽车系统(重庆)有限公司提供配套,为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提供二级配套服务。2018年下半年来我国汽车整车市场景气度下降,产销量下滑明显,上述客户主要配套车型产销未达预期。为控制经营风险,后期公司将根据周边配套客户的产能需求确定设备投入进度。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截至目前,公司研发中心建设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基本完成,未投入部分主要为软件购置。受整车市场景气度下降影响,公司经营业绩下滑,公司调整研发软件购置进度,导致本项目实施进度相应推迟。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也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认为:

  1、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

  2、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长远利益。

  保荐机构对金鸿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1-013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05号)文核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7.54元。截至2017年10月17日止,募集资金总额561,2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5,089,981.8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516,190,018.20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7)验字XM-00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截至2020年末,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290,994,190.26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69,881,283.95元,2017年募投项目新增投入7,598,158.94元,2018年募投项目新增投入65,081,991.14元,2019年度募投项目新增投入41,529,111.77元,本年度募投项目新增投入6,903,644.46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办法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因公司募投项目“汽车零部件(沈阳)生产基地项目”已经终止,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的募集专户资金及销户前产生的利息已按规定转至基本账户,该专户余额为0。为便于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因公司募投项目“长沙金鸿顺汽车部件有限公司50万套汽车车身件及50万套汽车底盘件项目”已经终止,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的募集专户资金及销户前产生的利息已按规定转至基本账户,该专户余额为0。为便于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因公司募投项目“金鸿顺汽车零部件自动化生产项目”已经结项,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的募集专户资金及销户前产生的利息已按规定转至基本账户,该专户余额为0。为便于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除上表列示金额外,截至2020年12月31日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总额为5,000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投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公司于2017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169,881,283.95元。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7)审核字XM-024号专项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度全部置换完毕。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9年11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前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6,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020年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终止“汽车零部件(沈阳)生产基地项目”,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汽车零部件(沈阳)生产基地项目”立项后受宏观经济及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影响,国内整车市场销售增速呈放缓趋势,2018年三季度乘用车市场销售同比下降,下游行业市场整体处于缓慢增长甚至部分下滑的环境中。此外,公司主要原材料车用板材受多重因素影响,涨幅较大并居高不下,显著提升了公司经营成本。同时,该募投项目原规划产品受主要目标客户项目进度及预期变化影响,导致项目一再延期启动,从而推迟了所在区域新客户、新项目配套开发的进程,公司目前已承接项目及预计订单不足以支撑该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基于上述因素,公司结合未来发展的整体战略,从审慎投资的角度出发,对原募投项目“汽车零部件(沈阳)生产基地项目”进行终止。截止项目终止前,该项目尚未正式实施,

  公司于2018年11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18年12月5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汽车零部件(沈阳)生产基地项目”的实施,并将剩余募集资金7,172.69万元(含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18年12月10日,公司已将“汽车零部件(沈阳)生产基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7,172.69万元划转至公司基本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

  (二)终止“长沙金鸿顺汽车部件有限公司50万套汽车车身件及50万套汽车底盘件项目”,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长沙金鸿顺汽车部件有限公司50万套汽车车身件及50万套汽车底盘件项目”旨在进一步开拓华中汽车产业集群的长沙、武汉及其周边市场,提升华中地区产品供应能力。根据募投项目分阶段建设计划,该项目一期已建成完工并投入生产,项目二期建筑工程已投入完成、生产设备尚未投入。受汽车产业整体景气度下行、周边配套客户产能扩充不及预期等因素影响,基于公司对市场情况进行研判后做出的经营规划,该项目一期的生产能力与现阶段市场需求基本匹配。因此,为合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该项目终止,待新增产能充分消化后,再根据公司的经营规划和市场实际情况适时推进二期项目建设。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0年6月15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长沙金鸿顺汽车部件有限公司50万套汽车车身件及50万套汽车底盘件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9,048.11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0年6月17日,公司已将“长沙金鸿顺汽车部件有限公司50万套汽车车身件及50万套汽车底盘件项目”结余募集资金9,110.54万元划转至公司基本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华兴审字[2021]21006430011号,认为金鸿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金鸿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对金鸿顺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投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金鸿顺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金鸿顺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人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表:

  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1-014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代码:603922                  公司简称:金鸿顺

  (下转B26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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