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8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4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为森林资源培育与林木采伐经营、人造板经营、定制家具经营,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如下。

  (1)木材:广泛用于建筑、家具、造纸、造船、装饰、人造板生产等行业;木材采伐采用委托生产、委托销售的经营模式,林木培育采用自主培育、劳务分包的经营模式;主要业绩驱动因素为林木作业方式、人工成本、造林成效、市场需求等。

  (2)人造板:广泛用于门板、地板、沙发、衣柜、桌板等建筑装饰和家具行业;采取经销商+直供工厂的经营模式;主要业绩驱动因素为原料持续供应及价格、技术创新、新品开发、市场需求等。

  (3)定制家具:广泛用于酒店、豪宅精装、装饰装修等行业;采用订单式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主要业绩驱动因素为定制设计理念、精细管理、售后服务、旅游业及酒店住宿业发展需求等。

  2、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述如下。

  (1)林业行业:目前林业行业已发展到以生态效益为主,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有机结合的现代林业生态经营阶段。林业是生态环境建设的主力军,具有生长周期长、培育风险大、资金投入多等特点。公司现有的森林资源规模在福建省林业行业中居于前列,报告期内受国家宏观林业政策、新冠疫情、木材销售价格下跌等因素影响,木材采伐业务持续维持在较低水平,未来将通过参与国家战略储备林项目建设、夯实作业质量、争取林业政策补助、探索林下生态产业发展等措施提高林业经营效益。

  (2)人造板行业:目前人造板行业已发展到板种需求不均衡、常规产品竞争激烈的阶段。造成原料持续供应压力增大,这将促进优质企业整合、落后产能淘汰。人造板产品具有幅面大、结构性好、膨胀收缩率低、弯曲成型性能好、施工方便、适用性广等特点。公司现有的人造板生产规模处于人造板行业中游水平,参与了轻质纤维板国家标准的制定,是低密度纤维板福建省地方标准的主起草单位。报告期内受国家宏观林业、新冠疫情影响、历史遗留问题、房地产业政策、中美贸易摩擦、环保排放要求高、原料物流成本增加等因素影响,人造板经营竞争加剧,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拓展人造板产品优势、研发异形定制和新型板材、争取木质原料本地供应、加强现场管理实施内部挖潜等措施提高人造板经营效益。

  (3)家具行业:目前家具行业已发展到个性化定制为时尚主流,国内外业务竞争激烈的阶段。家具定制具有个性化程度高、独立性强、空间利用率高、环保性好、质量优质等特点。公司的森源家具为高端酒店家具定制行业首选品牌之一,在酒店家具细分市场包括年出货量、专业技术人员、市场口碑、市场占有率、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都位于行业前列。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林业采伐政策持续调整,天然林禁止商业性采伐,重点生态区位林和重点三线林更新性择伐,用材林主伐年龄延长,木材采伐成本增加;人造板及酒店家具受新冠疫情和中美贸易战影响,消费需求不旺,市场持续低迷,产品价格下滑,行业经营困难。面对严峻形势,公司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林业经营上转变木材销售方式,提高木材产销量;人造板积极储备人造板木质原料以稳定生产,继续以新品和优势板种来抢占市场份额,增加产品附加值;酒店家具市场转向高端定制、住宅精装及养老家具等精细化领域,深挖经营海外市场;盘活资产补充公司流动性,降低财务成本,努力克服市场消费需求低迷所带来的不利影响,为公司在严峻的市场环境打下稳定发展的基础。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8,079.15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所有者利润3,638.33万元。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①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集团经第八届第三十八次董事会决议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本集团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本集团依据新收入准则有关特定事项或交易的具体规定调整了相关会计政策。例如:合同成本、预收款项等。

  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本集团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本集团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本集团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本集团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单位:元

  ■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

  (续)

  ■

  ②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

  解释第13号修订了构成业务的三个要素,细化了业务的判断条件,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购买方在判断取得的经营活动或资产的组合是否构成一项业务时,引入了“集中度测试”的方法。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企业的关联方包括企业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共同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及对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的企业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等。

  解释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本集团采用未来适用法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会计处理。

  采用解释第13号未对本集团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关联方披露产生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处置子公司

  (1)单次处置至丧失控制权而减少的子公司(单位:万元)

  ■

  续:

  ■

  2、其他

  本公司的子公司永林黑山羊(永安)生态养殖有限责任公司、美国艾玛有限公司因注销而不再纳入本公司年末合并范围。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ST永林      编号:2021-019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9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发出,2021年4月29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宜光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亲自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说明》(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制定〈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全文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第(一)、(二)、(三)、(四)、(十)、(十一)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ST永林     编号:2021-020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9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发出,2021年4月29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忠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能够较为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实际情况。公司应进一步加强对内部控制的执行力度以及继续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建设,为公司长期、稳定、规范、健康地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6、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说明》(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及对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表示认同,公司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提升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9、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制定〈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监事会认为:本次结项、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结项、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1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全文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述第1、2、3、4、9、10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ST永林        编号:2021-021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38.33万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32,563.85万元。

  鉴于母公司2020年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ST永林            编号:2021-024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苏加旭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发行字〔2015〕2076号)核准,公司于2015年12月1日向上海瀚叶财富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和黄友荣2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3,187.7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05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41,6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2,042.2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9,557.74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 (2015)第7-14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39,921.59万元(包括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0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89.5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存款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89.51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0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本年度未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投项目。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0万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020年9月25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综上,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39,921.59万元(包括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0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89.8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存款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89.8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5年5月8日经本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5年12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独立财务顾问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其他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2020年10月,本公司处置子公司福建森源家具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截止审计报告日,本公司存放于福建森源家具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因被冻结导致尚未转回。

  注2:本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对森源家具大岭山项目进行结项,并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森源家具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及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455.58万元(其中2020年度利息收入0.32万元),已扣除手续费1.93万元(其中2020年度手续费0.03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4月14日,经本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原募投项目森源家具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新募投项目为森源家具大岭山项目。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件2:2020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

  1、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0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表1

  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公司名称: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附表2

  2020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公司名称: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ST永林           编号:2021-025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4月29日完成了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林业公司”、“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并出具了2020年度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及对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现将审计报告涉及强调事项段的内容说明如下:

  一、股权转让款的结算和担保的解除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1”及“附注十三、6” 所述,永安林业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处置了福建森源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福建森源公司)100%股权,自2020年11月1日起福建森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根据《股权转让合同》,福建森源公司股权转让尾款12,864.25万元和福建森源公司欠付永安林业公司款项10,005.17万元,应在2021年10月14日前结算完毕;永安林业公司为福建森源公司提供的3.51亿元借款担保应当在股权交割日起满6个月内解除。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止,上述股权转让尾款及往来欠款合计22,869.42万元未收回,永安林业公司对福建森源公司1.44亿元的担保尚未解除。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公司按照《股权转让合同》的相关约定,及时收回股权转让尾款及福建森源公司欠款;上述尚未解除的对福建森源公司的担保均已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属于违规对外担保,公司董事会已要求公司尽快解除对福建森源公司的上述担保。

  二、监管机构立案调查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1”所述,永安林业公司于2021 年 2 月 1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闽证调查字2021001号),因永安林业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永安林业公司立案调查。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

  特此说明。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ST永林           编号:2021-026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一、募集配套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苏加旭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发行字〔2015〕2076号)核准,公司于2015年12月1日向上海瀚叶财富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和黄友荣2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3,187.7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05元,公司共募集资金41,6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2,042.2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9,557.7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第7-146号〕验证确认。

  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用于以下方向: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公司从2015年12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独立财务顾问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1年2月28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截至2021年2月28日,本公司其他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项目投入情况

  截至2021年2月28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39,921.59万元(包括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0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89.80万元(其中: 募集资金存款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89.80万元)。

  单位:万元

  ■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情况

  1、公司于2019年9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截至2020年9月2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超期使用。

  2、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现金管理收益,于2015年12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于2016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截至2021年2月28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0元。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7年3月28日、2017年4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用于森源家具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11,000万元募集资金变更用途,全部用于森源家具大岭山项目。

  三、本次拟结项、终止募投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拟对森源家具大岭山项目进行结项,并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森源家具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各项目情况说明如下:

  (一)森源家具大岭山项目

  森源家具大岭山项目旨在新建更加集约及现代化的生产基地,包括新建生产车间、配套工程设施及购置生产设备等,拟投入金额11,000万元。截至2021年2月28日,已累计投入11,000万元,该项目实际投入金额占拟投入金额的100%。鉴于该项目已实现正常生产,现拟对该项目进行结项。

  (二)森源家具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森源家具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旨在为森源家具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平台,提高运营管理的能力,拟投入金额3,600.00万元。截至2021年2月28日,已累计投入1,921.59万元,该项目实际投入金额占拟投入金额的53.38%。

  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公司资产的运营效率,公司于2020年4月12日及28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福建森源家具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2020年10月15日,宁波嘉林贸易有限公司摘牌取得公司拟转让的上述股权。转让实施后福建森源家具有限公司不再为公司子公司,该募投项目的继续实施已经不具备商业合理性和可行性,公司将停止将募集资金继续投入原由森源家具负责实施的募集配套资金项目森源家具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四、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改善公司财务状况,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结项、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后,公司拟将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89.80万元和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000.00万元,合计约2089.80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结项、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风险投资,不存在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本公司承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公司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七、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要求,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结项、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结项、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结项、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结项、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永安林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对永安林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书;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63                           证券简称:*ST永林                           公告编号:2021-022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