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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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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结 果,2020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05,734,072.13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822,556,058.86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发展情况与实际需要,综合考虑公司 2021 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经董事会审议,公司拟定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20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要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分红义务,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20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 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对公司2020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8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融资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统筹安排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融资事务,保证公司及各级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有效控制融资风险,公司具体融资事务操作由公司及各级子公司与各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签署统一的融资协议,协议项下的融资担保额度由公司及其各级控股子公司共同使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各级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等申请融资担保额度(包括新增及原融资到期后续展)合计不超过39亿元,在总融担保资额度下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在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等选择具体业务品种进行额度调配。在39亿元融资担保额度内,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以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担保合同约定的保证责任期间为准,担保方式具体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超过本次审议总额度的担保需另行上会审议。本议案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上述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应在担保额度内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担保期限以具体签署的担保合同约定的保证责任期间为准。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融资担保事项,将提请股东大会自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授权董事会具体组织实施,不再另行召开股东大会。超过上述额度的融资担保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另行审议作出决议后才能实施。公司将在融资担保额度39亿元内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业务开展情况对公司及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的子公司)的融资担保额度进行额度调配。

  此事项尚需经过股东大会的审批。

  二、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及融资担保额度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及融资担保额度如下表:

  ■

  注:上表中的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20年9月30日,未经审计数据。

  

  三、 融资及担保具体情况

  公司与各级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融资担保事务包含的主要内容如下:

  1、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业务、商业保理、定向融资工具、信托、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等融资方式。

  2、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资产抵押等担保方式。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了满足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而对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前景良好,公司为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均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的合理需要。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助于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使用资金,进一步提高经营效益,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181,600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2020年年度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48%。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9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执行。

  (二)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一)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财会[2018]35号)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统一承租人会计处理方式,取消了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对于符合租赁定义的租赁合同,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除符合要求的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初始确认时,根据租赁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同时按照租赁负债及相关初始成本确认使用权资产。后续计量时,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费用,并进行减值测试,按实际利率法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支出。同时,改进财务报告相关披露要求,其他租赁模式下的会计处理无重大变化。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准则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承租业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20 年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系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最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的。本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0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20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 时在全景网举办2020年度报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1年5 月7日(星期五)下午15:00 前访问 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0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封有顺先生、董事会秘书张万恒先生、独立董事程岩女士、财务总监栾福梅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1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4月29日,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敦化支行申请延期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子公司吉林紫鑫高科技功能食品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敦化支行申请办理500万元贷款申请延期,延期期限一年,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为此笔贷款发放之日起至贷款本息结清之日止。

  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上述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并且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吉林紫鑫高科技功能食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6年3月31日

  住所: 敦化市经济开发区工业区9号

  法定代表人:金军

  注册资本:5000万元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100%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00,930,188.03元,负债总额 45,378,596.07元,净资产总额为55,551,591.96元,2020年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9,868.88元,净利润-4,929,285.85 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敦化支行的保证合同,公司为吉林紫鑫高科技功能食品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敦化支行申请办理不超过500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间为此笔贷款发放之日起至贷款本息结清之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上述子公司申请贷款主要是为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要求。上述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经营前景良好,公司持有上述子公司100%的股权,对其日常经营有绝对控制权,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其提供担保是合理的,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根据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0 年度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各级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等申请融资担保额度(包括新增及原融资到期后续展)合计不超过39亿元,在总融担保资额度下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在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等选择具体业务品种进行额度调配。在39亿元融资担保额度内,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以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担保合同约定的保证责任期间为准,担保方式具体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超过本次审议总额度的担保需另行上会审议。本议案自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母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181, 600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经审计)的40.84%。本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经审计)的0.11%。上述融资及对外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2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85万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首批取得财政部、证监会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事务所。二十多年来,先后从事证券业务近80家,一直是国内长期从事证券期货服务业务的全国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同时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从事金融相关审计资格、司法鉴定资格;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全国首批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北京第一批碳排放交易核查机构(唯一入选的会计师事务所)。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了较强的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顺利完成了公司 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准”)1996年3月注册成立于北京。前身为邮电部直属的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完成脱钩改制并变更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企业,现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楼四层,在长春、沈阳、大连、哈尔滨、上海、广州、深圳、苏州、西宁、济南、长沙、合肥、郑州、西安、重庆、石家庄设有分所。

  2.人员信息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有从业人员1,019人,其中合伙人48名,首席合伙人为田雍先生。截止到2020年末具有注册会计师 409名,其中183名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信息

  中准 2019年度业务收入 2.4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7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090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家,所服务的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16家)、金融证券业(3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 家),总资产均值为120.77亿元,审计收费总额1,645万元。

  4.执业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昆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自1994年持续在本所执业,自2016年度审计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于2016年为本公司财务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近三年签署过通化金马、吉药控股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经理常明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自200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于2018年为本公司财务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近三年签署过通化金马、吉药控股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付晓冰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复核工作,1991年起持续在本所执业,自2020年开始复核本公司报告。近三年复核过吉林敖东、吉林亚泰、东北证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诚信记录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1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9 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6.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0年末,中准购买职业保险累计风险赔偿额度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中无相关民事诉讼。

  7.独立性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能力和业务经验,符合公司 202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请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符合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同意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1年度审计工作。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3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事宜,按照公司章程规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1 年4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25日(星期二)下午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方式:2020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其中,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9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5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东头道街137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的议案

  1、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特别事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述议案涉及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提案编码

  ■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登记日16:30点前到达本公司为准,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2、登记时间:2021 年 5 月 23日、5月 24 日,9:0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东头道街137号)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人:张万恒         联系电话:0431-81916633

  传真:0431-88698366    邮编:130041

  电子信箱:zixin@zxpc.cc

  4、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118;

  2、投票简称:紫鑫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选举非独立董事: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 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月 25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盖章或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6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概述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将子公司吉林紫鑫敦化医药药材有限公司(现已更名:吉林润泽元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敦化医药药材”)100%股权以评估后协议价格出售给吉林省恒德投资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自2020 年8月31日之后,公司将对其的经营管理及债权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义务。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开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59)、《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敦化医药药材在出售日12个月内属于公司关联方。公司及公司子公司预计在关联期内与其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14,000.00 万元。

  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及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名称:吉林紫鑫敦化医药药材有限公司(现已更名:吉林润泽元医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1-08-06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吉林省敦化市下石工业园区0001001

  主营业务:中成药 中药材 中药饮片 化学药制剂 抗生素 医疗器械 化妆品 保健食品(包含功能性保健食品和营养素补充剂)保健品 食品 土特产 人参食品 农副食品的批发、零售 消毒用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原公司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公司出于审慎性原则,认定该公司出售日后12个月内属于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经营往来。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子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行为。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公允的市场价格与关联方签署具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和市场选择行为。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全部交易是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的市场化行为,交易价格公允,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预计的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实际经营需求,遵循了平等、自愿和有偿原则,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有利于公司业务经营的正常运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全体独立董事认可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其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预计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子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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