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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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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监事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

  (八)《公司2020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监事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

  (九)《公司2020年度合规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监事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表决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21-026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用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0年末合伙人数量185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53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94人。

  (7)2019年经审计总收入147,197.3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28,898.6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9,501.20万元。

  (8)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0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16,032.08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未出现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

  (2)从业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余宝玉,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分别于2007年至2011年,2014年至2018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签署四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喻友志,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签署一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独立复核合伙人:朱烨,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复核三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余宝玉、签字注册会计师喻友志和项目独立复核合伙人朱烨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余宝玉、签字注册会计师喻友志、项目独立复核合伙人朱烨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费用

  审计费用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该项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并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而确定。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0万元,与2020年度审计费用持平。如审计范围、内容变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审计范围和内容确定最终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讨论了《关于公司聘用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拥有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以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独立、认真履行审计工作,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需求。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公司聘用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函》,详情请见2021年4月30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聘用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函》。

  (2)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公司聘用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详情请见2021年4月30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2020年年报及其他若干事项的独立意见》。

  3、董事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用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意见;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相关基本情况的说明;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21-027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分析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础上,结合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对2021年度及至审议通过下一年度预计方案期间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注:上表中与收入和支出相关项目的实际发生金额和预计金额均不含增值税,下同。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一)与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二)与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企业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三)与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企业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四)与其他关联人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三、关联人及关联关系情况介绍

  (一)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484,625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刘益谦,住所为武汉市江岸区中山大道1627号中信泰富大厦12楼1210-1211室,经营范围: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企业包含其实际控制人、其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以及其他关联人,包括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等。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同受刘益谦控制,为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四)款。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末,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报表总资产23,277,160.50万元,所有者权益2,742,038.18万元;2020年实现合并营业收入4,117,958.98万元,净利润111,032.40万元。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企业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714,285.71429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金才玖,住所为北京市通州区贡院街1号院1号楼二层206-25室,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股权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企业包含其控股股东、其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及其他关联人,包括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新能源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等。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四)款。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末,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合并报表总资产6,623,246.03万元,所有者权益3,041,662.03万元;2020年实现合并营业收入89,403.12万元,净利润309,571.83万元。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企业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6,5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成善栋,住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68号9楼,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企业包括其子公司上海长江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总裁刘元瑞担任该关联法人的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末,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合并报表总资产148,158.76万元,所有者权益110,805.84万元;2020年度实现合并营业收入67,725.83万元,净利润17,875.35万元。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其他关联人

  除上述关联人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10.1.5条、第10.1.6条认定的其他关联人。主要包括: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公司及控股公司除外),以及过去或未来十二个月内具有此情形的,包括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2、其他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10.1.5条、第10.1.6条认定的关联法人及关联自然人。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

  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价格公允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及行业惯例,与关联人公平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交易金额根据实际业务开展情况及协议约定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规则和惯例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范围内,公司根据业务开展实际需要与关联人签订相关协议。关联交易发生超出预计范围的,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五、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拓展业务,并将为公司带来合理收益。

  2、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双方是互利双赢的平等互惠关系,定价参考市场价格进行,交易过程透明,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审议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助于提高公司业务开展效率,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该类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该类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公司对相关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相关业务的开展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增长,提高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相关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允定价的原则,参考市场价格或行业惯例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21-028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7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7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

  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关于公司聘用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六)《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七)《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八)《公司2020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报告》

  (九)《关于公司2021年度风险偏好授权的议案》

  (十)《关于公司董事2020年度薪酬与考核情况的专项说明》

  (十一)《关于公司监事2020年度薪酬与考核情况的专项说明》

  (十二)《关于公司管理层2020年度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的专项说明》

  (十三)《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十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十五)听取《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议案(二)、(十一)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提交,其余议案均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提交。其中,议案(七)需分项表决;议案(十四)为特别决议议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一览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或信函、邮件、传真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年5月17日至5月21日

  (三)登记地点: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的文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及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

  3、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以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将相关身份证明、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交给会务人员。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请见本通知附件1。

  (五)会务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邮编:430015)

  联系人:廖景然、吕也

  联系电话:027-65799561、65799866

  传真号码:027-85481726

  (六)会议费用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时参加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七)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另行通知。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5月21日(或依法延期后的其他日期)召开的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等议案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

  1、委托人身份证号码(附注2):

  2、股东账号:                            持股数(附注3):

  3、被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署(附注4):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本委托书有效期     天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则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则请在“弃权”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表决票。

  2、请填写自然人股东的全名及身份证号;如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无须填写本栏。

  3、请填写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数将被视为该股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数。

  4、代理投票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本委托书须加盖法人印章。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83”,投票简称为“长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提案编码如下表:

  ■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出现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21-029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依据前述规定对会计政策作出相应变更,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应用指南和相关规定,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及影响

  新租赁准则变化主要是承租人会计处理方式的变化,即统一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下承租人的会计处理,要求初始确认时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后续计量时对使用权资产在租赁期内计提折旧、评估减值情况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对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计提利息费用;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可选择简化处理,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执行新租赁准则后,公司原采用经营租赁(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方式取得的资产及支付义务需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导致资产、负债同时增加,但预计不会对公司股东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按照新租赁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1年财务报表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21-03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4月2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韦洪波先生辞职的书面报告,因个人原因,韦洪波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首席金融科技官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韦洪波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即生效,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影响。韦洪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韦洪波先生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21-031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4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各位董事。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在上海以现场结合视频、电话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7位董事现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董事赵林,独立董事田轩、潘红波电话参会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余振视频参会并行使表决权。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新华主持。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于2021年4月30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基于公司业务管理需要,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结合现有高管团队专业背景及公司管理需要,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聘任副总裁、合规总监胡勇同志兼任公司首席风险官。

  胡勇同志已获得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其首席风险官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常务副总裁、首席信息官胡曹元同志不再兼任公司首席风险官。

  胡勇同志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表决票;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胡勇同志简历

  胡勇,女,1970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现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兼任审计部总经理;兼任中国证券业协会合规管理委员会委员,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五届理事会会员自律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曾任武汉证券公司财务部职员,中科信武汉营业部副总经理,中国证监会武汉证管办机构监管处干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机构监管处主任科员、期货监管处副处长、新业务监管处副处长、新业务监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机构监管处处长,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总经理。

  胡勇同志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长江证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32号)核准,本公司于2018年3月9日至16日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50,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共计人民币40,000,000.00元后,公司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人民币4,960,000,000.00元于发行当月全部到账,扣除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发行手续费、信息披露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650,000.00元,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56,350,000.00元。上述资金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3月16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8)010020号验资报告审验。

  2.以前年度、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

  (二)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0号)核准,本公司分别于2020年2月21日至24日、2020年3月20日至24日发行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40,000,000张、第二期23,000,000张,每张面值均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扣除承销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3,998,000,000.00元、2,298,850,000.00元分别于发行当月全部到账。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

  (三)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57号)核准,本公司分别于2020年7月29日至30日、2020年9月18日至21日、2020年11月6日至9日发行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30,000,000张、第二期42,000,000张、第三期37,000,000张,每张面值均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扣除承销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2,999,190,000.00元、4,199,496,000.00元、3,699,556,000.00元分别于发行当月全部到账。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制度,并于2008年3月28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2016年10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修订后的制度于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上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8年3月20日,公司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2月,公司与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3月,公司与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7月,公司与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行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9月,公司与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10至11月,公司与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履行内部审批程序,确保专款专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执行情况良好。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如下:

  ■

  2.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如下:

  ■

  3.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附件(2)、附件(3)。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和增加公司资本金(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后),以扩大业务规模,优化收入结构和负债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因募集资金的使用投入与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的非募集资金使用投入之间存在有机联系,难以单独核算效益。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均未发生变更。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如下:

  2019年1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23,238,928.67元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0年1月16日,公司已将前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023,238,928.67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020年2月1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6.6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20年2月25日将前述6.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报告期内归还1.97亿元,截至报告期末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为4.63亿元。截至2021年2月18日,公司已将前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6.6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021年3月1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4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前述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23日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不存在使用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募投项目部分尚未完成,不存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的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已完成,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因募集资金结息形成资金余额6,091,677.73元。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使用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主要为增加对子公司的投入,视子公司的项目投资进度逐步向其拨付经营资金。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和节约财务成本,公司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部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专户中存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因募集资金结息形成的资金余额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1)

  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2)

  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3)

  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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