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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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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及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为一家集文旅景区开发与运营、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施工总承包、商业管理、酒店管理、物业服务、旅游服务等多项业务为一体、具备多业态综合开发能力的上市公司。报告期内,公司在积极应对疫情防控、努力推进复工复产的同时,继续提高已投运文旅项目的运营效率与盈利能力,加速推进房地产项目的去化速度和大宗物业的处置力度。近年来,公司重点推进文化旅游项目,精做旅游生态圈,现已形成了文化旅游、规划设计、房地产开发、商业、酒店业、建筑业、物业服务、园林景观、旅游服务等多产业布局,继续高质量推动战略转型目标的实现与转型成果的落地。

  2020年,公司四大文旅项目已全面落地,集中发力文旅运营,深度推进文旅融合,精耕文旅主业。在坚持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同时,各景区全力推进大景区统一管理,优化景区产品与内容,加大招商力度,创新商业运作模式,打造夜间经济,推出特色活动,不断提升品牌核心价值和市场影响力,加快推动“文旅经济”和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

  2020年,全球经济在百年一遇的新冠肺炎疫情的重创下,经历了上世纪30年代大萧条以来最严重的衰退。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严峻考验,党中央、国务院高瞻远瞩、科学谋划,带领各级政府和全国人民积极抗击疫情并取得决定性胜利;同时,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国内经济运行逐步恢复,整体好于预期,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020年房地产行业受到疫情冲击,全年市场分化继续加剧,部分二三线城市成交规模有所萎缩。在中央“房住不炒”的主基调下,房企融资持续收紧,特别是民营房企融资难、发债难现象延续,使得经营状况异常艰难。

  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房地产、景区、酒店、商场、旅行社等业务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严重,现金流入大幅萎缩,加之融资渠道受限,出现流动性困难,公司偿债压力不断凸显,部分债务出现逾期以及部分资产被查封冻结,但占相关财务指标的比重较小,资产仍可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对公司整体经营影响有限。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0.8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2.86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15亿元。

  (二)优化景区运营,提升品牌影响力

  2020年初,为防控新冠疫情,政府号召人民居家隔离,减少出行,相关景区在疫情爆发后纷纷暂停营业,旅游行业受到了巨大的冲击。公司旗下各景区利用休业时间,抢抓工程整顿和内容提升,加强员工队伍培训、提高职业技能,优化业务流程和运营体系,扎实做好基础工作以待景区的开放迎客。随着疫情逐渐得到有效控制,文化和旅游部也及时发布了相关政策,允许景区安全有序地开放。公司旗下各景区也于3月开始陆续复工复产,在推出多种形式的预售活动提前锁定游客的同时,大力开展节庆活动、推出节日限定促销、精做地区特色体验文章、推出夜游产品等定制活动,最大程度吸引游客。报告期内,长沙新华联铜官窑古镇获评“湖南省级旅游度假区”、“湖南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西宁新华联童梦乐园获评国家4A级旅游景区、省级旅游度假区、中国旅游业年度景区复兴贡献奖;芜湖新华联鸠兹古镇入选“安徽省十佳夜游街区”“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和集聚示范区”;四川新华联阆中古城跻身全国5A景区百强榜。

  通过持续创新的景区运营和丰富多彩的活动内容,公司旗下景区入园人数逆势增长,特别是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等节假日期间,各大景区游客数量爆棚。芜湖新华联鸠兹古镇元宵花灯焰火大赏为江城人民带来一场视觉盛宴的同时,还吸引了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共同关注》及《东方时空》两档黄金栏目的现场直播,向全国的观众做精彩推荐;长沙新华联铜官窑古镇活动频繁、精彩不断,持续被湖南卫视和当地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已然成为长沙市网红景点和湖南省旅游必去打卡地;四川新华联阆中古城因其优美的自然景观、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登上中央电视台科教频道《地理·中国》栏目;西宁新华联童梦乐园全力推广“童梦欢乐夜”、“奇幻海洋节”品牌,其“童梦嘉年华暨第二届奇幻海洋文化节”受到青海日报官方账号进行详细报道,并成为青海省春节联欢晚会取景地。

  (三)积极促销抢收,房地产业务保持平稳

  面对持续的宏观调控环境及政策,公司积极开展促销抢收工作,早布局、早谋划,通过多种营销手段和强化激励措施,采取一城一策、一业态一策、一产品一策的销售策略及激励政策,最大程度应对市场变化。在受疫情影响最严重的第一季度,公司全面搭建各层级线上营销平台,多途径开展线上销售推广。第二季度起,公司精心组织蓄客开盘,通过创新性的多种线下开盘模式促进各项目的推货进度,在西宁、上海、望城、醴陵公司均实现了较好的销售业绩;同时,公司积极采取异地联销方式,通过在北方城市开展专项推介活动,促使三亚、惠州和马来西亚项目实现了业绩突破。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签约销售面积53.46万平方米,销售金额71.19亿元,结算面积37.57万平方米,结算金额52.92亿元,为公司在重大疫情及市场下行的影响下提供了不可或缺的支持。

  在项目建设方面,公司制定了科学详细的工程进度计划、施工组织计划和质量管控目标,强化过程管控和量化考核检查,聚焦交付目标的落地,确保按时完成交付任务。2020年公司实现开复工面积238万平方米,竣工面积58.67万平方米。

  (四)切实强化企业治理,提升运营管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全面强化企业治理体系建设,切实提升治理能力。在经营效益收缩的情况下,公司坚持“文旅+地产”相辅相成的战略布局,深化组织改革,在对管理架构向专业化方向调整的同时,全面优化大景区管理体系,初步形成了开发、景区、酒店三位一体的大景区管理模式。

  (五)积极践行社会责任

  公司在开展自身经营活动的同时,持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面对2020年初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公司及员工踊跃向社会捐款捐物支持抗疫,海外子公司从境外采购医疗物资运输回国进行捐赠;为支援受到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公司旗下四大景区及三个购物中心为数百家商户减免了一定租金;公司旗下七家酒店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参与抗疫工作,接待留观及隔离人员累计过万人次。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按照新收入准则编制。根据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期初报表项目影响如下: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

  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无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1-019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十里堡北里28号北京丽景湾国际酒店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董事傅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现场会议,委托董事长马晨山先生参加。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晨山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28)。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听取了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丁明山先生、杨金国先生、赵仲杰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0年度合并利润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85,505,522.46元,本公司(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5,634,303.71元,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563,430.37元,加上公司以前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265,782,348.37元,报告期末公司未分配的利润为270,853,221.71元。

  2020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致使公司旗下房地产销售、四大景区、旅行社及酒店、商场的业务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公司整体经营出现亏损,严重影响了公司的现金流入,导致公司资金紧张,偿债压力较大。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平稳运营,公司2020年度暂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偿还债务及公司日常运营,以保障公司平稳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十二个月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项目开发建设及各项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业务,董事会同意由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上述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新增担保额度(含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股权质押、资产抵押等方式,并同意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未来十二个月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公司独立董事于会议召开前对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予以认可,并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傅军先生、马晨山先生、冯建军先生、张建先生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公司独立董事于会议召开前对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予以认可,并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关于湖南海外旅游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公司于2017年11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湖南海外旅游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公司收购湖南海外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海外”)60%的股权。

  鉴于新冠肺炎疫情对湖南海外2020年度的经营造成严重影响,导致原《股权转让协议》中卖方的业绩承诺无法按约定达成,经买卖双方友好协商,就业绩承诺期等相关事宜达成了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署〈关于湖南海外旅游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定于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13:30,在北京市朝阳区十里堡北里28号北京丽景湾国际酒店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7)。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029)。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1-020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十里堡北里28号北京丽景湾国际酒店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石秀荣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运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人员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监督充分有效。报告期内,公司没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不存在重大缺陷,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0年末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减值判断后,对本年度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及行政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认为:经审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参与编制报告的人员没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28)。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予以理解。作为公司监事,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并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切实推进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实施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0-2022)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考虑了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认为:经审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参与编制报告的人员没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029)。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1-021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主要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充分的分析、测试和评估,对可能发生的各项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计提2020年度各项减值准备共计-248,140,060.26元(“负数”表示计提,“正数”表示冲抵),具体如下:

  ■

  3、公司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1)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

  (2)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1)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2)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

  应收账款(葡萄酒业相关贸易款)——按照应收账款账龄评估其葡萄酒业务相关客户的减值,按照该应收贸易款在全期预期信用风险内的信贷风险资料估计账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并对其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综上,公司本年度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合计-20,369,467.93元。

  2、本公司资产减值损失

  (1)商誉减值损失

  公司于每年度终了对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将新丝路文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丝路文旅”)和MegaLuck Co., Ltd(以下简称“美高乐”)认定为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本年末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与购买日、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认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一致。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按照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公司未来现金流量基于公司当前经营策略和未来财务预算确定,以未来估计现金回流、业务增长率和折现率为基准计算。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时使用的其他关键假设还有:预算销售额及预算毛利率的现金流入、流出的估计,这些估计基于各资产组产生现金的以往表现及对市场发展的期望。计算未来现金流现值所采用的税前折现率考虑了本公司的债务成本、长期国债利率、市场预期报酬率以及境外特有风险等因素,已反映了有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风险。

  (2)本报告期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本报告期末,公司根据对美高乐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资产组(包含商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的需要,委托泓亮咨询及评估有限公司进行商誉的评估测试,并出具了专项评估报告,根据减值测的结果,美高乐资产组需要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2,311,107.00元,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7,742,595.00元;公司管理层对新丝路文旅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以资产组组合未来5年的财务预测数据为基础预计现金流量,根据测试结果,新丝路文旅资产组需要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97,716,890.33元。

  3、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将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合计影响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248,140,060.26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9.30%。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会计处理依据合理,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期末资产价值。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2020年度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四、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2020年末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减值判断后,对本年度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及行政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的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计提2020年度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4、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5、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1-022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

  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情况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0年度合并利润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85,505,522.46元,本公司(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5,634,303.71元,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563,430.37元,加上公司以前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265,782,348.37元,报告期末公司未分配的利润为270,853,221.71元。

  2020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致使公司旗下房地产销售、四大景区、旅行社及酒店、商场的业务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公司整体经营出现亏损,严重影响了公司的现金流入,导致公司资金紧张,偿债压力较大。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平稳运营,公司2020年度暂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偿还债务及公司日常运营,以保障公司平稳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实施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0-2022)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考虑了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虽然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70,853,221.71元,但公司2020年经营出现亏损,现金流紧张,偿债压力较大。因此我们认为公司拟实施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0-2022)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考虑了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将《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1-023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来十二个月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80.8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3.50%。(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项目开发建设及各项业务发展需要,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业务,拟由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上述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新增担保额度(含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股权质押、资产抵押等方式。同时,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向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如每年发生数量众多、需要经常订立担保协议而难以就每份协议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的,上市公司可以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以及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两类子公司分别预计未来十二个月的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上市公司应当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公司对2020年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为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合计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上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将在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被担保人工商信息、股权关系、主要财务指标和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等基本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未与贷款金融机构或企业就上述担保计划签订担保协议。上述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可根据其自身融资需求,在审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洽谈具体的融资条件,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最终签订的相关文件为准。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预计的担保对象均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各子公司目前或未来均能获得持续的经营现金流,具备债务偿还能力。同时,绝大部分担保事项为被担保公司提供资产抵押后,公司再追加提供信用担保,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被担保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贷款担保和履约担保,符合公司战略转型及日常经营发展的正常需要,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80.8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3.50%。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除上述情况以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161,250.80万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154,926.68万元。

  六、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1-024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强化关联交易管理,提高决策效率,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21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预计,涉及“采购商品”、“提供劳务”、“提供物业服务”、“出租经营场所”及“关联租赁”等交易类型,预计2021年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13,600万元。2020年,公司实际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3,229.62万元。

  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傅军先生、马晨山先生、冯建军先生、张建先生回避表决,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关于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的说明: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统计范围包括:(1)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提供劳务等即时性关联交易金额;(2)2021年度预计新增的持续性关联交易,按合同条款在2021年度将产生的交易金额;(3)以前年度已签订合同且持续到2021年度继续履行的持续性关联交易,按合同条款在2021年度将产生的交易金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第24号《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格式》,公司预计向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下属的单一关联人(分、子公司)提供劳务、提供物业服务及向其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其与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以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合并进行列示。

  2021年实际执行中,对预计范围内且未超出预计金额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将不再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对未在预计范围内的重大关联交易或超出预计金额的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履行内部决策及信息披露程序。

  (三) 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北京市通州区外郎营村北2号院2号楼10层

  法定代表人:傅军

  成立日期:2001年6月1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2634219X5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接受委托进行企业经营管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销售百货、机械电器设备、金属材料、木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工艺美术品、针纺织品、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出租商业用房(不得作为有形市场经营用房);货物进出口;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房地产开发;销售食品;餐饮服务;住宿。

  新华联控股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将于上海清算所网站(https://www.shclearing.com/)披露,敬请查阅。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61.17%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在日常交易中能够遵守合同的约定,不存在履约风险。

  (二)长石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博达路以南、扎西路以西西藏西海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办公楼1层117室

  法定代表人:刘静

  成立日期:2006年6月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091789950598K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及投资管理(不含金融资产管理和保险资产管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从事证券、期货类投资;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国内及进出口贸易。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长石投资有限公司资产总额456,240.17万元,净资产155,888.16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20,043.33万元,净利润-92,200.87万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未经审计),长石投资有限公司资产总额455,642.86万元,净资产155,696.27万元,2021年1-3月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191.89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长石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交易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长石投资有限公司在日常交易中能够遵守合同的约定,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湖南省醴陵市西山办事处万宜路3号

  法定代表人:许君奇

  成立日期:1994年8月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616610579W

  注册资本:18,890万元

  经营范围:日用陶瓷、艺术陶瓷系列产品的生产、批发和零售。

  因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正处于IPO申报阶段,故其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为保密信息,不便披露。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交易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日常交易中能够遵守合同的约定,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关联人提供建筑施工服务,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人采购商品系日常业务所需,价格遵循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公司下属物业管理公司向关联人提供物业服务,依据市场价格定价;公司向关联人出租经营场所,参考租赁地点周边商铺的市场价格定价;向关联人租赁办公楼,参考租赁地点周围写字楼的市场价格定价。上述定价公平、公正、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预计2021年与关联人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13,600万元。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在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内在相关业务发生时根据需要与关联人签署协议,具体结算方式等按照协议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其中,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建筑施工、物业服务、向关联人出租经营场所等交易属于持续性业务往来,2021年度将继续为公司带来稳定的业务收入,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积极的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联人采购商品亦属于持续性业务往来,有利于成本效益的最大化,便于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公司向关联人租赁房屋有利于公司集约化管理,提高公司各部门之间的协同工作效率,进一步降低管理成本。选择与关联人进行交易系因为交易双方较为熟悉和信任,关联人财务状况良好,支付结算等能够得到有效保障。

  2、前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人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能够推动公司稳健、快速、可持续发展。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市场化原则公允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与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相关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的比重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定价遵循了市场化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在董事会表决此议案时,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所述,同意《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1-025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及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并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聘请中兴财光华为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2020年度公司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费用为20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0万元。鉴于中兴财光华在为公司进行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部控制情况,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事宜。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

  3、历史沿革: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99年1月,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

  5、业务资质: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6、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7、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中兴财光华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0年共同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500.0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17,640.49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8、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2016年加入PKF国际会计组织

  (二)人员信息

  中兴财光华首席合伙人为姚庚春。截至2020年末,中兴财光华拥有合伙人143名,注册会计师976名,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500名,从业人员总数3080名。

  (三)业务信息

  中兴财光华2020年度业务收入125019.8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12666.1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8723.78万元。2020年审计公司约1322家,其中上市公司年报审计53家,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四)执业信息

  中兴财光华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承做项目合伙人:谭寿成,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从业16年,负责过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国有企业的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等业务,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黄峰,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从业20年,负责过国有企事业单位、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的年度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业务,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新英,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从业10年,负责过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的财务审计、内控审计等业务,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上述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亦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五)诚信记录

  自2018年至2020年12月31日,中兴财光华未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1次;受到监管谈话、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等行政监管措施25次,均已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进行了整改。

  (六)审计收费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事宜,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将上述授权转授予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兴财光华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召开前对该事项进行了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中兴财光华在为公司进行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部控制情况,公司向其支付的审计费用合理。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并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并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事宜,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将上述授权转授予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第四次会议决议;

  5、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1-026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关于湖南海外旅游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基本概述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买方”)于2017年11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湖南海外旅游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公司收购湖南海外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海外”或“目标公司”)60%的股权。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湖南海外60%的股权,湖南海外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本次交易定价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的结果为基础,参考旅游服务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估值水平,经双方协商后确定。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收购湖南海外旅游有限公司6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7)。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关于湖南海外旅游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鉴于新冠肺炎疫情对湖南海外2020年度的经营造成严重影响,导致原《股权转让协议》中卖方的业绩承诺无法按约定达成,经买卖双方友好协商,就相关事宜达成补充协议。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原《股权转让协议》关于业绩承诺的主要内容

  原《股权转让协议》中,卖方向买方承诺,目标公司应实现以下业绩目标:

  2018年、2019年、2020年三个完整会计年度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审计的目标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700万元、2,000万元、2,300万元。上述业绩指标亦可合并计算,即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审计的目标公司的三年累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若目标公司未实现以上约定的业绩指标,则差额部分由卖方向买方进行补偿,补偿款首先从尚未支付的第三笔转让价款中扣减,若尚未支付的第三笔转让价款不足以扣减的,差额部分由卖方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买方;卖方拒不以现金方式支付的,双方同意按照本次交易价格所对应的目标公司的估值水平,将卖方持有的相应比例的目标公司股权无偿划转予买方,且由此产生的相应税费届时由卖方自行承担。

  三、目标公司业绩完成情况及业绩承诺未完成的原因

  湖南海外2018年度经审计的归母净利润为1,707.44万元,当年业绩承诺完成率100.44%;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母净利润为2,071.35万元,当年业绩承诺完成率103.57%;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母净利润为-41.90万元;三年累计实现归母净利润3,736.89万元,累计计算的业绩承诺完成率62.28%。

  由于湖南海外的主营业务为旅游及航空客运销售代理业务,其中境外游占比超过60%。2020年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湖南海外境内外出行及旅游均受断崖式重创,2020年度可开展业务极其有限,因此营业收入及利润受到严重影响,导致原《股权转让协议》中卖方的业绩承诺无法按约定达成,属不可抗力因素,根据原《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经买卖双方友好协商,拟签订补充协议变更业绩承诺期限。

  四、业绩承诺调整方案

  经买卖双方友好协商,将原业绩承诺期2018年、2019年、2020年三个完整会计年度调整为2018年、2019年、2021年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业绩承诺金额保持不变,即2018年业绩承诺金额1,700万元(已完成)、2019年业绩承诺金额2,000万元(已完成)、2021年业绩承诺金额承接原2020年的业绩承诺金额为2,300万元,2020年不再作为业绩承诺考核期。

  上述业绩指标可合并计算,即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1年度三个完整的日历年度,经买方聘任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审计的目标公司的三年累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五、拟签署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买方: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卖方:蒋燕妮、陈力、徐秋荣、张萍、夏靖、莫颂华、陈勇、刘普华、袁苑、杨帆、刘椰、黄彬、凌灵(受让原股东周思妤所持全部股权)、许丁共14名自然人

  目标公司:湖南海外旅游有限公司

  1、承诺期指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1年度三个完整的日历年度。

  2、双方协商同意,以目标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1年度三个完整的日历年度(“承诺期”)的业绩为基础对原《股权转让协议》第3.1条项下的转让价格进行调整。

  3、卖方向买方承诺,目标公司应实现以下业绩目标:

  (1)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审计的目标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700万元;

  (2)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审计的目标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3)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审计的目标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300万元。

  双方同意,上述业绩指标可合并计算,即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1年度三个完整的日历年度,经买方聘任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审计的目标公司的三年累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4、因承诺期的调整导致原《股权转让协议》及其附件中应当调整的相应期限随及进行调整。

  5、原《股权转让协议》与本补充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除此之外,原《股权转让协议》的其他条款约定不变。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关于湖南海外旅游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文稿。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1-027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下午13:30开始,会期半天;为保证会议按时召开,现场登记时间截至当天下午13: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2日。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十里堡北里28号北京丽景湾国际酒店。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6、《关于未来十二个月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7、《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关于签署〈关于湖南海外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特别说明:

  1、议案6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议案7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现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之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委托人持股凭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现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票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1年5月1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政府大街新华联集团总部大楼8层证券部。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麟茜,霍盈盈;

  联系电话:010-80559199;联系传真:010-80559190;

  电子邮箱:xin000620@126.com。

  5、相关费用

  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在委托人不做具体表决指示的情况下,受托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见表决)

  1.委托人姓名或名称(附注2):

  2.委托人身份证号码(附注2):

  3.委托人股东账号:

  4.委托人持股数(附注3):

  5.委托人/委托人法定代表人:

  6.受托人签名:

  7.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8.签署日期:    年    月     日附注:

  1、如欲投票表决同意该提案,请在“同意”栏内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该提案,请在“反对”栏内填上“√”;如欲对此提案放弃表决,请在“弃权”栏内填上“√”。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如无任何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

  2、请填上自然人股东的全名及其身份证号;如股东为法人单位,请同时填写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号。

  3、请填上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数将被视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份数。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360620

  2、普通股的投票简称:华联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表决票数

  本次审议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620                   证券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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