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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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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公司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3亿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54.92亿元。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不转增。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主要业务:重型机械及成套设备、金属制品的设计、制造、安装、修理;金属冶炼及加工;金属材料的销售;矿产品销售;工业气体制造及销售;冶金工程设计;技术咨询服务;承包境外成套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进出口业务。

  2.经营模式: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产品包括冶金成套、核能设备、重型压力容器以及大型铸锻件等,产品特点为单件小批量。公司市场营销部门负责搜集市场信息,与用户进行广泛的技术交流,为用户设计方案,做好项目信息的跟踪,通过竞标、议标获得订单,生产计划的安排基本以在手合同为基础。

  3.行业情况:重型机械行业属装备制造业,是我国机械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为钢铁、有色、电力、能源、汽车、矿山、石油、化工、交通运输等行业及国防军工提供重大成套技术装备、高新技术产品和服务,并开展相关的国际贸易。主要产品有核岛设备、重型容器、大型铸锻件、专项产品、冶金设备、重型锻压设备、矿山设备和工矿配件等。近两年重型机械行业稳步前进,经营效益大幅改善,结构调整持续推进,重点企业竞争力明显提升,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进一步发展,科技进步全面提高,产业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新发展理念,围绕高质量发展,聚焦核心业务突出主业,强化科技创新驱动,不断深化改革,坚持真抓实干,圆满完成了全年预算指标,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9.03亿元,同比增长51.18%;利润总额2.23亿元,同比增长24.11%;新增订货233.12亿元;回款223.23亿元。截至2020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5.76%,经济运行保持稳中向好态势,效益持续快速增长。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会计政策变更

  ①执行新收入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决议通过,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为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重新评估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选择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以及对于2020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予以简化处理,即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本公司将因转让商品而预先收取客户的合同对价通过“合同负债”项目列报。

  ——本公司的一些应收款项不满足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条件,本公司将其重分类列报为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本公司将未到收款期的应收质保金重分类为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列报。

  A、 对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影响

  ■

  B、对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的影响

  采用变更后会计政策编制的2020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与假定采用变更前会计政策编制的这些报表项目相比,受影响项目对比情况如下:

  a、 对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

  (2) 会计估计变更

  无。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二级子公司共12户,本公司本年合并范围比上年增加2户。

  证券代码:601106       证券简称:中国一重         公告编号:2021--004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下午在北京财富金融中心举行。应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其中董事朱青山因公出差,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特委托董事隋炳利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可以对需由董事会会议决定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会议经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公司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3亿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54.92亿元。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聘请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项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同意《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聘请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1年,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一重或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如下:

  一是预计向控股股东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重集团)支付房屋租金81.36万元。二是预计向控股股东一重集团控股子公司一重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支付运费1亿元。三是预计在控股股东一重集团控股子公司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同类存款的基准利率;统一综合授信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截至2021年3月31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一重集团、新能源公司、财务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已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5规定的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标准,公司已按照规定履行股东大会决策程序,详见2020年12月18日披露的《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2020-031)。应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房屋租赁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一重集团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向其租赁位于大连甘井子棉港路1号房屋,租赁面积6730.85平方米;富拉尔基区红宝石办事处建华西街2号房屋,租赁面积5539.01平方米。租期自2018年7月13日开始,并于2021年7月13日租期届满。根据双方签署的协议,2021年公司将向一重集团支付房屋租金为81.36万元。

  (二)运输费用

  根据公司2021年生产经营预算安排,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需使用新能源公司运输设备承运公司部分产品,运输价格通过公开招标等市场化方式确定,全年预计关联交易额为1亿元。

  (三)金融服务业务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与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财务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将向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统一综合授信、存款服务、结算服务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其中,统一综合授信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并在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存款限额为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同类存款的基准利率。根据金融服务协议,服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本项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隋炳利、陆文俊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同意《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回避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与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增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本项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隋炳利、陆文俊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同意《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与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增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回避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情况的报告》,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106       证券简称:中国一重         公告编号:2021--005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以视频会议方式举行。公司监事共有4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4名。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可以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表决。会议形成一致决议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公司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3亿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54.92亿元。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0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监管部门相关规定。报告的主要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所包含信息符合公司实际、符合报告期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监管部门相关规定;报告的主要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所包含信息符合公司实际、符合报告期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同意《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一重或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如下:

  一是预计向控股股东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重集团)支付房屋租金81.36万元。二是预计向控股股东一重集团控股子公司一重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支付运费1亿元。三是预计在控股股东一重集团控股子公司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同类存款的基准利率;统一综合授信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截至2021年3月31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一重集团、新能源公司、财务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已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5规定的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标准,公司已按照规定履行股东大会决策程序,详见2020年12月18日披露的《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2020-031)。应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房屋租赁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一重集团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向其租赁位于大连甘井子棉港路1号房屋,租赁面积6730.85平方米;富拉尔基区红宝石办事处建华西街2号房屋,租赁面积5539.01平方米。租期自2018年7月13日开始,并于2021年7月13日租期届满。根据双方签署的协议,2021年公司将向一重集团支付房屋租金为81.36万元。

  (二)运输费用

  根据公司2021年生产经营预算安排,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需使用新能源公司运输设备承运公司部分产品,运输价格通过公开招标等市场化方式确定,全年预计关联交易额为1亿元。

  (三)金融服务业务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与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财务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将向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统一综合授信、存款服务、结算服务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其中,统一综合授信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并在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存款限额为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同类存款的基准利率。根据金融服务协议,服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预计关联交易合规、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交易双方利益的行为。该项关联交易对中国一重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与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增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提升国际发展商业信用和资本实力,更好地调整业务结构,全力开展海外工程总承包业务,推动公司战略部署顺利实施。该项关联交易对中国一重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如实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实施情况,同意《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106       证券简称:中国一重         公告编号:2021--006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聘请

  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聘请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2021年度审计费用分别为125万元和35万元。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5)业务资质:中审众环已取得由湖北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42010005),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颁发的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资格。

  (6)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中审众环自1993年获得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7)加入的国际会计网络:2017年11月,中审众环加入国际会计审计专业服务机构玛泽国际(Mazars)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末,中审众环有合伙人185人,注册会计师1,537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794人。首席合伙人为石文先先生。

  3.业务规模

  2019年业务收入为147,197万元,净资产8,104万元。2019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155家,截至2020年3月1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160家。2019年上市公司收费总额29,501万元,资产均值1,491,537万元。

  中审众环审计的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4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未发现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中审众环最近3年累计收(受)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为中国证监会各地证监局出具的20封警示函,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各地证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玉平,中国注册会计师(CPA),曾主持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及专项审计,从事证券业务多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为陈俊,中国注册会计师(CPA),中注协资深会员,曾主持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改制审计及专项审计,从事证券业务多年,现为北京质控中心负责人,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崔晓强,中国注册会计师(CPA),曾参与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及专项审计,从事证券业务多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未发现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听取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情况的汇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聘请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按照公司相关程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拟续聘的2021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拥有丰富的上市公司执业经验和雄厚的专业技术力量,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聘请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4.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106       证券简称:中国一重          公告编号:2021—009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关于与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共同

  增资构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项关联交易合规、价格公允,不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且有利于提升一重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商业信用和资本实力,更好地调整业务结构,全力开展海外工程总承包业务,推动公司战略部署顺利实施,并有利于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

  ●截至2021年3月31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一是向一重集团出售资产构成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为3,942.89万元。二是向一重集团支付房屋租金81.36万元。三是与一重集团控股子公司一重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为8,372.33万元。四是在一重集团控股子公司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的银行存款,关联交易金额为31,292.44万元。五是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给公司各级子公司授信构成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为30,000.00万元。合计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6.62%。除此之外,过去12个月公司未与其他关联人发生过关联交易。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一重或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重集团)对共同投资设立的一重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发展)进行增资,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增资构成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8年4月24日,中国一重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中国一重与一重集团共同投资设立国际发展事项,该公司注册资本11000万元,其中中国一重出资10900万元,一重集团出资100万元,该公司负责为公司主要产品开拓国际市场。目前,中国一重和一重集团拟按照持股比例同比例增资,其中,中国一重出资11657.94万元,一重集团出资107.06万元。

  本次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截至2021年3月31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一是向一重集团出售资产构成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为3,942.89万元。二是向一重集团支付房屋租金81.36万元。三是与一重集团控股子公司一重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为8,372.33万元。四是在一重集团控股子公司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的银行存款,关联交易金额为31,292.44万元。五是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给公司各级子公司授信构成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为30,000.00万元。合计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6.62%。除此之外,过去12个月公司未与其他关联人发生过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重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央直属企业。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一重集团持有中国一重股票438,056万股,持股比例为63.88%。一重集团注册资本500,000万元,注册地为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铁西,法定代表人刘明忠。

  经营范围:核电、石化、冶金、锻压、矿山、电力及军工产品等重型机械工程和铸锻焊产品的新产品开发、技术咨询、设计、制造、施工、产品售后安装调试及总包;天然气等新能源装备、冷链物流及贸易、物流业务的技术咨询、设计、制造、施工、运输及总包;垃圾处理、脱硫脱硝、海水淡化、秸秆综合利用、废旧轮胎再生利用等环保装备工程的技术咨询、设计、制造、施工、产品售后安装调试及总包;现代化、智能化、大型化农机装备的技术咨询、设计、制造、产品售后服务;航空航天、新能源与环保、海洋工程与船舶、汽车与轨道交通及其他领域等新材料行业零部件的新产品开发、设计及制造;融资租赁(金融租赁除外)、基金管理等相关金融业务;机械铸锻焊技术咨询、进口本企业生产所需机床、检测仪器材料及配件、出口本企业产品,承包境外机械行业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经营本企业及成员企业自产的机电产品、木制品的出口和相关的原辅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的进口。

  2.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亿元

  ■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交易标的名称:对一重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增资

  交易标的类别:股权类投资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方法

  中国一重、一重集团分别以现金对国际发展增资。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增资公司名称:一重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2.出资方式:现金

  3.本次增资之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

  4.在增资完成后,各方的持股情况如下:

  ■

  5.出资时间:各股东在公司工商变更后之日起30日内完成出资。

  五、增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对国际发展增资主要目的是为满足该公司加快国际化发展的需要,提升国际发展商业信用和资本实力,更好地调整业务结构,全力开展海外工程总承包业务,推动中国一重战略部署顺利实施。增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资产负债率无影响。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7名董事中5名董事投赞成票,2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共有独立董事4名,全部投赞成票;独立董事就此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事项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方能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公司代码:601106                     公司简称:中国一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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