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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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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

  随着产业结构优化和消费升级的纵深演进,近年来绿色健康经济趋于上扬之势,报告期内,公司坚持“环保新材料+生物大健康”两条主线进行战略布局,围绕特种环保纸的销售,商标印刷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工业大麻种植、加工及应用场景研发,新型烟草和非烟草不燃制品的研发及销售和有机农业五大业务展开。在维持环保包装新材料稳定营收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工业大麻种植与加工及应用场景研发,进入生物大健康领域,同时持续推动新型烟草和非烟草不燃制品以及有机农业业务的发展,打造从单一制造业向多产业链拓展的发展新格局。

  (二)公司业务经营模式

  1、特种防伪环保纸的销售

  公司的特种防伪环保纸主要包含真空镀铝纸、激光防伪等环保纸质材料,主要应用于特定客户终端消费品、社会消费品等行业。公司作为国内企业中较早从事特种防伪环保纸生产和销售的企业,参与制定国家行业标准,在行业内保持了领先的技术和市场竞争优势。公司特种防伪环保纸的销售模式主要根据客户订单采购原材料组织生产和销售,主要下游客户为特定客户终端生产商和社会消费品企业,产品主要销往国内及欧洲、中南美、亚太等海外地区。同时,公司还设立新型立体自由成形环保包装和微结构光学包装材料项目,积极寻求在食品、化妆品等社会消费品行业的创新型环保包装应用,打造从概念设计到落地成型的尖端包装一体化服务体系。

  2、印刷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公司印刷品的主要下游客户为特定客户终端企业,主要通过下游企业目前广泛实施的招投标政策,通过参与招投标获取订单,并按照客户的订单组织生产和销售。目前公司以上海为研发中心,在上海、湖北、安徽、福建、云南等省份均建有生产基地。公司注重研发创新,加大技术研发投入与应用创新力度,通过设备更新升级,研发人才引进等方式保持公司产品及生产工艺流程的创新。

  3、工业大麻的种植、加工及应用场景研发

  基于对全球范围内工业大麻发展机会的敏锐洞察力以及公司在云南地区多年的经营管理经验,公司在工业大麻的种植和加工提取等方面做了深入的布局和规划。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绿新已取得《工业大麻种植许可证》和《关于对云南绿新加工大麻花叶项目申请的批复》,在云南省曲靖市开展工业大麻的种植,并积极根据前置批复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同时,公司在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发工业大麻应用场景,推动面膜、按摩膏等日化产品和工业大麻纤维抗菌系列日用品的研发和生产销售。公司全资子公司黑龙江顺灏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由于土地使用性质原因,项目整体转让,于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设立全资子公司黑龙江顺灏汉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工业大麻种植工作以及下游工业大麻与加热不燃烧草本非烟产品的跨界尝试,已推动研发火麻籽加热不燃烧草本非烟产品的相关工作,并布局精深加工及终端产品开发应用项目。为了抓住海外工业大麻快速发展的机遇,公司在美国设立子公司LUXIN HEMP,通过全面科学的市场研究为生产研发提供依据,为公司工业大麻业务发展提供具有前瞻性的市场信息支持,力求抓住国际市场对CBD等工业大麻提取物以及终端产品的需求。LUXIN HEMP获准在当地开展工业大麻加工制造相关业务并在美国以及全球其他合法国家地区开展销售的合法资格。公司持续看好生物大健康产业发展前景,积极关注全球工业大麻市场机遇,随着全球工业大麻的市场的开放和产业应用端的扩展,未来公司将努力拓展美国,欧洲及东南亚等合法的海外市场。

  4、加热不燃烧草本非烟雾化器及新型烟草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上海绿馨开展新型烟草制品和非烟草不燃制品行业领域内的投资业务,形成产业体系。上海绿馨及其控股和参股公司掌握了低温加热不燃烧草本非烟制品从硬件到软件的核心技术,特别是独家拥有针式内加热不燃烧草本非烟香烟内燃器这一核心发明专利以及多项领先的技术专利,为公司布局新型烟草全产业链占据独特的先发优势。公司主要产品包含低温加热不燃烧草本非烟雾化器和非烟草不燃制品,主要品牌有佳品健怡的FreeM和云南喜科的CIGOO。同时,为加大海外市场布局,公司通过上海绿馨在柬埔寨投资,计划生产低温加热不燃烧草本非烟烟弹在海外地区合法销售。通过美国子公司LUXIN HEMP生产大麻素雾化器和雾化弹,计划在美国合法地区开展销售。公司在海内外生产、销售、渠道以及品牌等方面均已做了全产业链布局。公司核心团队拥有多年新型烟草产业的行业研发、生产和渠道销售运营经验,使得公司在研发和市场开拓上保持了独特的先发优势。上海绿馨报告期内与海南省签订重大投资项目,计划在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保税港区内建立加热不燃烧草本非烟制品生产基地以及国际业务结算中心。通过该投资希望借助海南省自贸区的政策优势,旨在通过离岸生产的方式规避境内政策和原材料管制的影响并着力开发海外市场。目前海南子公司已完成注册和前期厂房测量、设计工作,预计2021年度开展改造以及团队搭建工作。

  5、有机生物农业土壤改造业务

  公司在湖北地区开展生物有机肥、土壤修复治理等有机生物农业领域业务的发展。通过加强研发和技术储备,持续推进功能生物有机肥、土壤修复治理、现代生态农业等有机农业领域业务的发展,力争开拓实现具有提供肥力及土壤改良效果的土壤改良剂和生物有机肥料的产品市场。

  (三)行业发展及周期性特点

  1、包装印刷行业市场前景广阔,绿色环保或成主要趋势

  根据市场研究机构SmithersPira的预计,全球包装市场在2016到2026年期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3.8%,将从8,063亿美元增长到11,621亿美元,市场规模呈稳步增长趋势。“绿色、低碳、环保”将是未来包装行业发展的主轴,前瞻产业研究院《2018-2023年中国包装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预测,到2023年,中国包装行业的销售收入将突破2万亿元,达到20916.28亿元,利润总额达到1334.77亿元。随着新一轮限塑令实施,塑料包装规模有望减少,环保纸包装行业规模有望增大,公司积极把握绿色环保包装机遇,围绕客户品牌结构升级需求,加快技术成果转化,随着行业集中度的提升和新型环保包装材料的转型机遇,公司增加差异化竞争,有望进一步扩大社会包装、绿色包装的市场占有率。

  公司特定包装行业整体发展较为平稳,但是由于受到整个行业的供给侧改革和招投标政策的影响,行业品牌集中度提高,竞争加剧,行业整体毛利率有所下降。

  2、工业大麻应用场景广泛,产业价值凸显

  工业大麻可运用于纺织、造纸、食用油、功能保健食品、化妆品、医药、生物能源、建材、新生物复合材料等行业,这些行业对于工业大麻提取物和纤维的需求推动工业大麻行业发展。市场研究机构Grand View Research预计,到2024年全球工业大麻市场规模约达100亿美元,全球各政府均积极发布政策推动产业发展。随着CBD产品的药用价值及保健功能逐步被消费者认可,CBD产品未来市场规模将大幅增长。根据市场研究机构Brightfield Group的数据,2019年美国CBD产品销售额同比增长706%,至约50亿美元,预测至2023年销售额达到237亿美元,其复合年增长率(CAGR)高达107%。国际知名饮料食品制造商(可口可乐、Aurora)、酒制造商(喜力、百威、星座集团)、护肤品制造商及销售商(科颜氏、雅诗兰黛、丝芙兰)已先后推出或计划推出多款CBD衍生产品,与药品和医疗需求相比,烟酒食品等快消品和化妆品的研发周期较短,受众更为广泛。我国政府一直以来对工业大麻的种植及加工产业都有着严格的监管规定,国内仅有云南省通过《工业大麻种植加工许可规定》,黑龙江省通过修改《黑龙江省禁毒条例》对工业大麻相关业务进行管控。随着国外政策的开放,工业大麻的价值不断被发现,公司较早涉足工业大麻产业,在工业大麻种植、加工、应用研发、日化产品研发和销售及核心人才等做全方位的研究和储备,同时布局海外工业大麻产业,加强国内外业务协同,力争抓住工业大麻产业高速增长契机。

  3、新型烟草制品行业增长态势明显,行业发展或迎来新阶段

  随着消费者健康意识逐渐增强,新型烟草制品作为传统卷烟的替代品,其消费需求和市场规模呈现逐年扩大的趋势。 新型烟草制品凭借其健康环保、安全多样的独特优势在国际市场一直处于良好发展状态,并逐渐取代大部分传统烟草制品的市场份额,其增长态势非常明显。2020年7月8日,美国FDA宣布批准菲莫旗下IQOS的MRTP(减害烟草产品)申请,意味着IQOS在美国可作为减害烟草制品宣传、销售。同时,IQOS成为全球首例获得政府官方减害背书的HNB产品。根据PMI2020年年报显示新型烟草营收占比达23.8%,其新型烟草出货量同比增长27.6%。在全球范围内新型烟草市场快速发展的同时,我国的新型烟草市场初步也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受国家政策影响,新型烟草行业整体将调整布局方向,重点拓展线下和海外渠道,同时增强核心专利的独占性。公司作为核心技术专利的发明和拥有者,潜心布局新型烟草行业多年,具备的核心技术专利和研发人才,对市场方向具有较高的敏感度。公司在国内生产雾化弹和加热不燃烧草本非烟雾化器;通过美国子公司LUXIN HEMP生产大麻素雾化器和雾化弹;通过投资柬埔寨工厂生产加热不燃烧草本非烟烟弹。随着海外工厂的落地和渠道的实施,公司新型烟草业务有望受益于产业增长和爆发。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新冠疫情在全球迅速蔓延,实体经济遭受冲击,宏观经济和经营风险徒然增大。在此背景下,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关于防控疫情工作的安排,并采取多种措施加快各子公司安全健康的复工、复产,并充分保障了员工稳岗就业。公司所在的特定行业包装由于供给侧改革和招投标政策的影响,行业竞争加剧。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内生与外延并重的发展方针,保持了主营业务的平稳发展。在环保包装新材料板块,公司继续坚持推进特定行业客户战略,优化产品结构和创新,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同时根据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优化产品定价机制,进一步降低成本。在新型烟草领域,公司严格遵照国内外新型烟草领域的政策、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开展生产研发及销售,深度挖掘新型烟草产业的发展潜力,报告期内,公司新型烟草产品畅销,销售额较去年有所增长。

  公司充分发挥自身的产业链优势开拓了工业大麻产业,进军生物大健康领域。工业大麻主要价值成分CBD(大麻二酚)价格昂贵,作用多元,可广泛应用于生物制药、日化品、食品、饮料、纺织纤维、复合材料等多个领域,收益前景可观。公司在云南、黑龙江布局工业大麻产业,开启工业大麻的种植、研发以及系列衍生品的研发和落地,同时,加快海外布局,国内外业务迅速扩展形成了国内原材料种植加工与国外先进技术研发应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同运作的良好态势,为公司及股东进行了有益的价值探索和挖掘。截止目前,公司工业大麻业务进展顺利。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9,867.4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783.08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02,116.96万元,公司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94,842.95万元,资产负债率29.21%。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围绕以下业务展开:

  1、优化产品结构,多元化产品线

  在特定客户行业持续推进供给侧改革及新的招投标政策的背景下,行业整体竞争加剧,公司该业务板块承受了一定的经营压力。现阶段,公司包装印刷业务仍以镀铝纸、复膜纸、白卡纸、印刷品、光学防伪膜为主,独有的创意设计、先进设备、工艺技术体系、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的能力成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面对变化的市场形势,公司不断优化生产管理流程,高效调动上海、湖北、安徽、福建、云南等多个基地生产资源,合理安排生产计划,严格管控产品质量,明确审查机制,持续改进透镜转移、模压、防伪等独特工艺,确保了公司在行业内的市场与技术优势地位。

  在国家限塑令东风下,公司积极将用在烟草行业先行成熟的、清洁环保的特种环保降解材料和工艺技术推广应用在其他社会包装产品方面。多年来,公司通过升级以特定行业包装为核心的特种环保纸和商标印刷的主营业务,已成为全球领先的高档环保包装制造商和供应包装材料的品牌之一。公司紧抓行业稳定发展的机遇,报告期内,公司环保包装新材料业务维持稳定发展,在原有特定行业客户领域优势基础上,凭借生产管理优势,大力推进产品转型升级。

  目前公司以上海为研发中心,在上海、湖北、安徽、福建、云南等省份均建有生产基地。在加强生产安全管理的同时,公司注重新品研发及工艺革新及质量保证。公司微结构光学包装材料项目,主要应用于食品、化妆品等社会消费品行业的环保包装。目前,随着新材料项目相关产品的试样以及批量订单交付给终端客户,在限塑和环保政策的利好环境下,其市场前景将进一步拓展。

  2、工业大麻业务有序推进,创新产品已面向市场

  工业大麻是公司战略层面的重要业务布局,是公司基于国际市场发展的慎重考量之后做出的重大决策。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绿新已完成工业大麻1000亩的种植工作,工业大麻加工建设项目各主体建筑均已封顶施工完成,主要生产及检测设备基本安装就位,并积极根据前置批复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筹备期各项准备工作完成后,即可向省级监管部门提出加工许可验收申请,验收通过即可申办加工许可证。同时,在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发工业大麻应用场景,推动了CBD在面膜、牙膏、宠物洗护等日化用品领域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为加快推动公司在工业大麻领域的布局,公司通过子公司顺灏汉麻与黑龙江省七台河市经济开发区已完成投资项目签约。项目预计分为两期进行,一期先期租用开发区现有土地和厂房,主要建设火麻仁制品加工、雾化弹产品生产线,并进行工业大麻试验种植(500亩-1000亩)及工业大麻专用肥研究;二期主要建设工业大麻种植、设施种植及育种、CBD萃取及应用研发项目。报告期内,一期项目由于疫情影响,部分进度有所滞后,但目前已完成工程改造验收工作,第一条中试生产线已完成调试并进行生产,火麻仁雾化弹产品的研发、商标申请注册、以及烟弹的前期市场销售工作已有序推进。工业大麻种植方面,目前第一期工业大麻种植工作已顺利收获,后续将根据第一期的种植经验,引进外部技术团队后,总结并改进一期种植经验后,计划开展后续室内种植以及品种选育的相关工作。

  公司在美国设立的子公司LUXIN HEMP ,进行工业大麻生物领域的深入研究,开展工业大麻加工制造相关业务并在美国以及全球其他合法国家地区开展销售,该公司已基本具备生产条件,且对外销售网站开通,Elon及Stem自有品牌工业大麻加热不燃烧草本非烟产品、工业大麻创新产品Elon CBD唤醒器和Stem 全谱CBD唤醒棒均已正式推出并实现销售。公司积极关注CBD在医药、疼痛管理、精神健康、保健品等领域的应用发展,关注海外市场对CBD的政策和应用,深化对工业大麻在种植、加工、研发应用及销售等全球范围内的业务布局。

  公司参股公司优印(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品牌“OIYOO安佑”,主要生产及销售工业大麻纤维家居产品,产品涉及母婴用品、日常护理、床品纺织等多个类型,触达洗护、防护、家居、母婴多个应用场景,公司工业大麻应用领域进一步扩大,工业大麻终端产品线快速扩充。

  3、新型烟草制品布局领先、国内外全产业链发展

  在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基础上,公司积极开展新型烟草制品的研发和销售工作,公司的新型烟草业务聚焦于低温加热不燃烧草本非烟产品,打造以研发、市场销售和供应链三部分组成的核心产业链。控股子公司上海绿馨是公司投资新型雾化器和新型烟草制品等相关业务的主要实施主体及平台。

  上海绿馨全资子公司深圳佳品健怡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FreeM低温加热不燃烧草本非烟制品,具备研发和专利优势,已成功投入线下销售。截止报告期,佳品健怡累积申请专利21项(含实质审查阶段发明专利5项),获得授权专利14项,包含全自动烟具专利,预成型的纸管烟专利、全自动装填与封口设备专利,涵盖烟弹、烟具、工艺等全产业链领域。佳品健怡还积极与在该领域具有突出知识产权和技术优势的企业合作,承接了中烟系加热雾化器的样品制造业务和纸管供应业务。依托知识产权和技术储备优势,公司承接了多家省级中烟公司新型烟草产品的研发设计委托,与中烟系统的合作项目已涵盖颗粒技术、纸管技术、降温技术、烟具研发和海外市场推广等各个方面。

  云南喜科是上海绿馨以现金投资并持有49%股权的公司,云南喜科科技成立以来,在非烟草低温加热不燃烧草本非烟领域迅速发展,已构建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全产业链贯通的低温加热不燃烧草本非烟制品生产平台,目前生产能力和产品品质控制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旗下非烟HNB品牌CIGOO(喜科)目前处于行业优势,市场占有率持续增长,已取得市场和消费者的较高认可,并随着低温加热不燃烧草本非烟制品市场的不断扩大继续快速发展;云南喜科经自行研发,已申请新型低温加热不燃烧草本非烟类制品相关专利,与上海绿馨所持有专利可形成新一代加热不燃烧草本非烟制品专利体系,成功克服突破国外知名加热不燃烧草本非烟制品厂商的专利壁垒。云南喜科已经构建了完善的有别于某国际薄片式产品的颗粒发烟、一体成型低温加热不燃烧草本非烟自主专利体系,并还在不断完善和扩大在低温加热不燃烧草本非烟领域的专利保护体系。截至2020年底,云南喜科已拥有专利51件,其中海外发明专利11件;国内发明专利17件;国际PCT专利申请4件,实用新型专利19件。云南喜科申请的以“一种一体式成型加热不燃烧草本非烟制品及其制备方法”为代表的核心专利集群,目前已经在国内、美、日、韩,欧盟、港澳台等国内外10多个国家和地区申请了专利保护。云南喜科和上海绿馨自主发明的中国人原创颠覆性发明的新一代低温不燃烧雾化专利两方形成双剑合壁,在国家对知识产权愈加严格保护的形势下形成有效的技术壁垒和护城河;同时云南喜科拥有多名资深新型烟草科研专家,技术团队在基础研究、产品开发、标准制定等方面均属行业领先水平;报告期内,云南喜科生产的品牌Cigoo低温加热不燃烧草本非烟产品市场占有率和复购率较好,业绩较去年同期实现较大规模的增长。

  上海绿馨持有深圳美众联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美众联主要为国外客户提供雾化电子烟装置的与工业大麻雾化器具的研发和制造服务,美众联的专利技术取得行业领先,2020年获得实用新型专利15件,发明专利3件,代工业务取得较大的进展,配合多家品牌客户进行了美国食品及药物管理局“FDA”的PMTA(全称Premarket Tobacco Application,即烟草上市前申请)申请,并承接了省级中烟公司雾化电子烟的技术研发,相关产品已经在海外市场进行推广和销售,业绩较去年同期实现较大规模的增长。

  公司也持续关注和布局海外新型烟草领域,上海绿馨通过全资子公司绿新丰香港在柬埔寨投资SINO-JK,该项目主要生产低温加热不燃烧烟草烟弹,未来产品将在海外合法地区合法销售,工厂设备调试安装完毕,鉴于疫情影响,报告期内,相关人员和团队无法在当地正常开展工作,业务进展可能会相应推迟。公司美国子公司LUXIN HEMP GROUP可以在Pasadena(加利福尼亚州帕萨迪纳市)开展工业大麻加工制造相关业务并在美国以及全球其他合法国家地区开展销售,LUXIN HEMP GROUP目前已经在美国生产大麻素雾化器和雾化弹,并在线上开展销售。

  4、有机农业基建顺利,生物有机肥业务进入产销运营

  基于国家大力推进农业发展的宏观背景和有机农业发展的良好形势,公司积极借助湖北地区得天独厚的资源和市场优势,持续推进功能生物有机肥、土壤修复治理、现代生态农业等有机农业领域业务的发展,积极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继续进行产品的生产和产品线的丰富,并积极进行销售半径的外拓,产品销售面已覆盖至黑龙江、广东、海南、湖南、湖北、四川等地区,推动销售业绩提升。同时公司积极丰富产品线,目前公司产品除了颗粒有机肥和基质外,也开发了粉状有机肥和家庭小包装栽培基质,相关渠道也在积极对接中。另外为争取相关省份的烟草有机肥和育苗基质的中标机会,已提前在相关省份进行烟草有机肥和育苗基质的试验示范,相关效果表现积极乐观。下一步在陆续寻找使用辅料降成本的同时,通过优化配方提高产品效果,进一步拓宽销售覆盖面。

  5、技术研发力度不减,创新应用助力订单获取

  公司连年被评定为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在国内较早从事真空镀铝纸的研发、生产。公司的技术研发中心为上海市市级技术中心,并被中国包装联合会评定为中国包装行业国家级研发中心,负责组织开展中国特种环保包装纸创意设计专业领域的技术研发工作。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数十项技术创新项目研发,所有打样类别中透镜类产品打样60项,占总打样的28.3%,光刻浮雕类产品打样36项,占总打样的17.0%。公司新建立的光刻设计板块开始在新品打样中逐渐占据更大分额,并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起草编写了一项国家团体标准、五项企业产品标准,并已开展申办工作。公司改进并完善了透镜(“猫眼”)转移产品工艺并开发新工艺,实现降本增效,并进一步开发了一种实现转移透镜可多次重复利用的新工艺,大幅降低该类产品实际生产成本,进一步提高转移透镜技术的门槛,透镜(“猫眼”)产品的使用市场我们也进行了更加深入的拓展,如化妆品包装,各类标签等。同时,公司为响应国家关于限塑令的绿色环保要求,开发了多种可取代传统覆膜包装纸的耐爆折转移新技术,为包装行业逐步实践限塑令要求提供了多种新解决方案。创新致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获专利总数322项,包括发明专利25项,外观专利53项,实用新型专利244项。截止报告期末,申报中专利有69项,包括:发明专利32项、外观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36项。有力推动了市场的拓展和产品竞争力的提升。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额总额为7,830,783.21元,同比上升103.95%,主要系投资收益增加,资产减值损失减少,营业外支出减少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无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于属于该规定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采用简化方法处理相关租金减让冲减本期管理费用合计人民币815,714.14元。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采用简化方法处理相关租金减让冲减本期营业收入人民币224,000.00元。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3.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期未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情况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期未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处置子公司

  1. 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4.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1. 新设子公司

  与上年相比,本期新设增加合并单位4家:Vitaldiol Pharmaceutical LLC、  LHS Industry LLC、黑龙江省顺灏汉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海南宝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注销子公司:无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3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1年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预计与玉溪环球彩印纸盒有限公司、云南喜科科技有限公司、元亨利云印刷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优印(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计不超过454.80万元。2020年度公司与上述主体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为490.51万元。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刘胜贵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的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玉溪环球彩印纸盒有限公司的加工费增加主要是生产排产增加;公司向云南喜科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商品增加;对玉溪环球彩印纸盒有限公司销售增加是因为客户订单增加超预期。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实际生产需求与关联方进行日常交易,实际发生金额符合企业需要,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数总额与全年预计总金额差异理由合理,未违反相关制度和审批程序,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玉溪环球彩印纸盒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玉溪环球彩印纸盒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九龙工业园区五经路与三纬路交叉处

  法定代表人:纪少伟

  注册资本:1,200万美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设计、生产和销售自产的彩印包装纸盒系列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期财务基本情况

  玉溪环球彩印纸盒有限公司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6,448.56万元,净资产13,710.83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366.86万元,实现净利润620.52万元。

  3、关联关系情况

  顺灏股份控股子公司云南省玉溪印刷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玉溪环球彩印纸盒有限公司37.5%的股份,公司董事刘胜贵、公司监事侯宁宁任玉溪环球彩印纸盒有限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三款,玉溪环球彩印纸盒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

  玉溪环球彩印纸盒有限公司有较强的支付能力,能够按时履行付款义务,没有拖欠款项的情况发生,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元亨利云印刷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元亨利云印刷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日京路35号凯兴大楼第8层C1部位

  法定代表人:吴德明

  注册资本:637.2550万美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生产包装材料、纸制品及光固化涂料,销售自产产品;区内以印刷机械及零件,纸制品为主的仓储业务;国际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区内贸易代理;区内商业性简单加工及贸易咨询服务;包装材料、纸制品及光固化涂料、印刷机械及其零配件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及其他相关配套业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期财务基本情况:

  元亨利云印刷科技(上海)有限公司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4,420.87万元,净资产3,930.99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04.53万元,实现净利润1.9万元。

  3、关联关系情况:

  顺灏股份持有元亨利云印刷科技(上海)有限公司49%的股份,公司副总裁徐萌、陈洁敏任元亨利云印刷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三款,元亨利云印刷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

  元亨利云印刷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的营业运作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存在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云南喜科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喜科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高新区商院路百大国际派1栋8层

  法定代表人:沈靖轩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电子产品研发、生产;低温加热不燃烧制品技术的研究、开发、技术转让及生产;国内贸易、物资供销;互联网零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香料、香精提取技术研究及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期财务基本情况:

  云南喜科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2,655.25万元,净资产2,141.89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91.77万元,实现净利润485.90万元。

  3、关联关系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绿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占有云南喜科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公司董事刘胜贵、公司副总裁徐萌担任云南喜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三款,云南喜科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

  云南喜科科技有限公司的营业运作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优印(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优印(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200号1幢

  法定代表人:申展

  注册资本:1,020万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一般项目:从事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家居用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纸制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专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最近一期财务基本情况:

  优印(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495.11万元,净资产-631.54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15万元,实现净利润-25.11万元。

  3、关联关系情况:

  公司持有优印(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50%股权,公司副总裁徐萌担任优印(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三款,优印(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

  优印(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营业运作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拟向云南喜科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商品,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34.00万元。

  (2))公司拟向玉溪环球彩印纸盒有限公司销售商品,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11.30万元。

  (3)公司拟向云南喜科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劳务,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28.00万元。

  (4)公司拟向玉溪环球彩印纸盒有限公司支付加工费,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71.50万元。

  (5)公司拟为云南喜科科技有限公司和优印(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代为销售产品,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30.00万元。

  (6)公司拟向元亨利云印刷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租赁厂房,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280.00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将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并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金额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均是因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而产生的,有利于公司降低生产及管理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没有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没有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公司关联董事刘胜贵已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对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公司根据企业实际生产需求与关联方进行日常交易,实际发生金额符合企业需要,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数总额与全年预计总金额差异理由合理,未违反相关制度和审批程序,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该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同时,该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4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系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在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中,立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诚信开展工作,注重投资者权益保护,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考虑审计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拟继续聘任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拟授权管理层根据2021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为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有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姜丽君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吴洁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万玲玲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最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1年度具体的审计 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2020年度,在执业过程中,立信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较好地完成了2020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情况

  经核查,立信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立信在对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较好地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立信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立信在对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较好地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次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签署的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5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租赁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的具体内容

  新租赁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等。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准则,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重述2020年末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6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的审议。

  一、向有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的经营需要,结合财务状况,公司拟向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申请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票据、国内信用证等产品额度),期限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该综合授信额度采取信用方式,不需提供担保。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具体融资金额、期限和业务品种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二、向有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目的和影响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0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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