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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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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

  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91,777,88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5,671,115.36元(含税)。本年度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负责北京市广播电视的网络建设、经营管理和运营维护,并从事广播电视节目收转传送、网络信息服务、视频点播业务,以及基于有线电视网的互联网接入服务、互联网数据传送增值业务等。

  近年来,公司积极把握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时代特征,坚持新发展理念,加快落实“智慧广电”战略部署,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和资本运作双轮驱动作用,快速构建智融结合、开放协同的新型一体化业务生态体系,全面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效提升。

  (二)经营模式

  公司依托已经建立的歌华云平台,构建了全媒体分级传送、网络建设、经营管理和运营维护体系,同时开展了有线网络信息服务等主营业务。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通过向用户提供电视节目、视频点播等基本业务和增值业务,向用户收取基本收视业务收入和增值业务收入;

  2、通过规划建设小区有线电视网络和提供有线电视入户服务,取得工程入网建设收入;

  3、通过有线网络向居民、非居民用户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及其他网络服务,取得数据业务收入;

  4、通过传输节目向电视台或内容提供商提供节目传输服务,取得频道收转收入;

  5、通过高清交互数字电视平台及其应用发布广告,取得广告收入。

  (三)行业情况

  近年来,视频内容服务向高清化、移动化、智能化和多屏化发展,移动视频、IPTV和互联网视频业务呈现快速递增态势并迅速抢占市场,极大地影响了用户收视习惯,导致有线电视行业持续下滑,行业内各单位普遍面临竞争加剧、用户流失、利润下滑等问题。2020年,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成立。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将按照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品牌的要求,建立有线电视网络和广电5G网络的统一运营管理体系,发挥规模化、集约化和固移融合化优势,努力构建三网融合全业务体系和“网络+内容+平台”的差异化融合服务模式,开启行业创新创业新征程,实施“智慧广电”战略,提升服务能力,降低综合成本,促进行业转型升级。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 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75,37.83万元,同比减少18,322.7万元,同比下降6.64%。营业利润17,597.55万元,同比减少41,628.03万元,同比下降70.2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391.70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41,799.35 万元,同比下降71.83%。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经第五届第五十六次董事会决议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本公司及其子公司2020年年初合同负债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本公司及其子公司2020年年初合同负债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

  除上表所列报表项目外,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没有影响。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期末合并报表范围包括本公司、北京歌华有线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歌华有线数字媒体有限公司、涿州歌华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北京歌华益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歌华有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燕华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期合并范围较期初未发生变化。

  证券代码:600037       证券简称:歌华有线       公告编号:临2021-014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将于2021年6月7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下午2:30在公司七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15人,实到11人,公司董事林京先生、马健先生和独立董事陶鸣成先生、孔炯先生因公未能出席会议,分别书面委托董事问永刚先生、韩霁凯先生和独立董事崔欣先生、崔也光先生代为表决。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郭章鹏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分析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91,777,88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5,671,115.36元(含税)。本年度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公司5位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2021年半年报、年报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与2020年保持一致,其中半年报财务审计费用40万元,年报财务审计费用13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5位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要,为保持内控审计机构的客观性和独立性,公司拟变更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董事会同意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1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5位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为了保障公司业务合法正常开展,公司拟对经营范围和注册地址进行变更,并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和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5位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5位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2020年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社会责任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鉴于上述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关董事郭章鹏先生、卢东涛先生、马健先生、林京先生、问永刚先生、傅力军先生、桂宏先生、高巍先生、胡志鹏先生、韩霁凯先生和独立董事孔炯先生回避本次表决,4位独立董事作为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公司4位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租赁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5位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四、审议《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为真实、公允地反映本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0年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相关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2020年计提各项信用减值损失准备合计人民币39,297,785.94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5位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1年6月7(星期一)下午2:30在本公司三层会议室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决议的第一、三、四、五、六、七、八项内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37       证券简称:歌华有线       公告编号:临2021-015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下午3:30在公司七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5人,实到4人,公司监事方丽女士因公未能出席会议,特书面委托监事于铁静女士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监事会主席宋文玉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投票表决,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0年年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与《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分析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0年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社会责任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当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0年度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对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决议的第一、二、三、四项内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37  证券简称:歌华有线  公告编号:2021-016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6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6月7日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1号歌华大厦三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6月7日

  至2021年6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宣读《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5、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员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附后),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办理登记手续。

  4、出席会议股东请于2021年6月2日、3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持有效证件到现场办理登记手续,也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者交通及住宿自理

  3、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1号歌华大厦7层歌华有线公司战略

  投资部

  4、联系电话:010-62364114、62035573  传真:010-62364114、62035573

  5、邮政编码:100007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6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37       证券简称:歌华有线 公告编号:临2021-017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4元(含税)。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转增、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公告并非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告所披露的利润分配方案尚待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的具体安排将另行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3,917,004.08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74,914,042.6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91,777,88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5,671,115.3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3.96%。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审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体现了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制定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3.96%,占公司报告期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1.51%,该分红方案是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在兼顾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和股东回报的基础上提出,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和要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上述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37       证券简称:歌华有线 公告编号:临2021-018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0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2名,注册会计师1,26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19年度业务收入19.9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4.8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11亿元。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94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2.58亿元;2019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727.8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4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19年末职业风险基金649.22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郑建彪,199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付玉,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闫磊,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70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半年报财务审计费用40万元,年报财务审计费用130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较上一期财务报告审计收费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了解和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的工作需求,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的工作需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上市后一直聘用的审计机构,能够坚持以“独立、客观、公正、及时”的审计原则完成各项审计业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以15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9日

  证代码:600037       证券简称:歌华有线 公告编号:临2021-019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要,为保持内控审计机构的客观性和独立性,公司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宜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原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后确定相关审计费用,2021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含税)。

  二、拟变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原聘任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1981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服务年限:22年

  2020年度审计意见:2020年度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拟变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原因

  根据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要,为保持内控审计机构的客观性和独立性,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拟不再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经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后任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沟通,均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无异议。

  前后任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四)公司不存在以下特殊事项

  1.公司与前任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会计师、前后任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会计师沟通过程中存在异议;

  2.原聘任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系主动辞去已承接的审计业务,或已接受委托但未完成审计工作即被上市公司解聘;

  3.变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时间距离年度报告披露日较近,审计进度较往年延迟较多,甚至可能影响审计质量和年报按期披露;

  4.公司上一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5.公司上一年度触及风险警示或暂停上市等情形。

  三、拟变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计通过《关于变更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内控审计的工作需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变更其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变更审计机构理由恰当,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变更其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37       证券简称:歌华有线       公告编号:临2021-020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和经营范围并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为了保障公司业务合法正常开展,公司对经营范围和注册地址进行变更,并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发生变动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

  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37       证券简称:歌华有线 公告编号:临2021-022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11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4 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定比例,会议的召开及表决合法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在会前出具了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书面意见,亦出具了同意该议案的书面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往来,是公司业务特点和日常业务发展的需要。在交易过程中,定价合理、公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二)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1、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预计2020年度与各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3,300万元。经核查和统计,公司2020年度与各方实际发生总金额为12,919万元。

  2、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预计2021年与各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8,200万元,其中向关联人提供劳务6,700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11,500万元。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单位:万元

  ■

  ■

  三、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按照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定价。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各项经常性的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特点和日常业务发展的需要,是公司正常经营所必需的。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和各关联方之间实现资源的共享和互补,有利于减少公司交易成本,且关联交易条件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预计的关联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37       证券简称:歌华有线       公告编号:临2021-023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且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收益的追溯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 年 12 月 7 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租赁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分别以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一)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应用指南。

  (二)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租赁准则。

  (三)实施日期

  按照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四)具体变更内容

  1、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

  (1)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2)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3)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4)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新租赁准则及其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1年 1 月 1 日起对所有租赁资产(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

  2、对于公司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融资租赁合同,根据新租赁准则有关规定进行衔接会计处理。

  3、根据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租赁业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20 年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该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对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本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议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37       证券简称:歌华有线 公告编号:临2021-024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线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1、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为真实、公允地反映本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0年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相关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2020年计提各项信用减值损失准备合计人民币39,297,785.94元。

  2、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总金额

  各项信用减值损失明细如下:

  单位:元

  ■

  二、 计提标准及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对上述应收款项、债券投资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准备。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权投资;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定义的合同资产;

  ?租赁应收款;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公司及其子公司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B、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应收账款组合2:应收其他客户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其他客户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及其子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长期应收款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长期应收款包括应收分期收款提供劳务款等款项。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分期收款提供劳务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长期应收款组合1:未逾期的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组合2:逾期的长期应收款

  对划分为组合的长期应收款组合,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9,297,785.94元,相应将减少公司2020 年度利润总额39,297,785.94元。各项减值损失的计提程序遵循并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等相关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的反映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后,有关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的会计信息更加可靠、合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0年度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对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00037                                                  公司简称:歌华有线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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